作为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英美青少年最喜爱的小说之一,获得普利策奖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一直在我的reading list里,利用9月份的一次长差终于阅读完毕。 也可能它久负盛名,期望值特别高,阅读中一直期待后面会有更惊心动魄的描写,其实作者一直是娓娓道来,不显山不漏水地讲述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成长和人性的正直,关于人与人之间微妙情感的故事,一个由孩子口吻讲出来给大人们倾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30年代中期,芬奇是美国南方小镇的一名律师,为人正直沉稳,妻子去世后,他独自照顾着女儿与儿子。两个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一直被家附近的一名隐居邻居深深吸引,那个邻居叫做布·拉德力,令人生畏。镇上的人们不愿谈及布,在许多年后也没有人见过他。一天,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芬奇受地方法院的委托,为那名被控强暴白人女子的黑人罗宾逊辩护。在当地,歧视黑人的现象十分严重,芬奇的行为自然引起了小镇上许多存有种族歧视观念的人的不满,他们极力地阻挠芬奇的工作。但芬奇并不在意人们的抗议,继续仔细地对案情进行深入的调查。法庭上,芬奇证明罗宾逊的左手自小伤残,根本没有能力对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然而在一系列事实面前,种族偏见极深的检察官和陪审团仍然偏信原告,执意要判罗宾逊有罪。在重新上诉前夕,罗宾逊在试图越狱时被狱警枪击身亡。芬奇的一双儿女也惨遭白人原告嗜酒的父亲鲍伯迫害, 在关键时刻正是隐形的布·拉德力挺身相救,正是这个微小的、蜷缩在角落的人物,聚焦并放大了小镇最后的人性之光——胆小的他拖着孱弱的身体从暴徒的刀口救下小女孩和小男孩。
作者没有试图告诉人们,某个人是内心阴暗的坏人,某个人是光明磊落的好人。相反她试图证明,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每个人的行事都有他的原因,立场的不同并不能改变人的好坏。最重要的是作者透过一个男孩子气十足的的7岁小女孩的口吻,单纯而又不失洞见地引导人们去思考:怪人布·拉德力为什么总是不出来?为什么芬奇说杜博斯夫人是勇敢的人?马耶拉为什么要作伪证伤害汤姆?亚历山德拉姑姑口中的“淑女”究竟是什么样?为什么芬奇给黑人辩护要受到小镇居民的辱骂?...孩子的眼中没有肤色之分,无法想象人的肌肤颜色会对关乎性命的判决起着何等重要的作用。借助于小女孩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们的偏见和狭隘,见证了人性的善良和正直,也明白会发生一些无法理解的事情,但因有了芬奇先生的公正,我们学会了“穿上他人的鞋子,走几步试试”,尝试着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行为,最重要的是小镇居民美好善良的愿望让我们学会了宽容和宽恕他人。
读小说的时候我恰巧在美国东部城市Boston出差。从机场到酒店那会儿临近夜深,Uber加价太厉害,我们只得选择taxi。虽然上车前问过大概价格,那个黑人司机路途中明显玩了个把戏要多收我们十几美元的车费,虽然同行的同事本想作罢,但我非常生气,坚持在酒店门口(已经安全的地方)操着不够流利的英语和他辩解了5分钟。 估计他心中有鬼,也能听出我的气愤,最终同意收取原价,但指定了10美元小费。让我很不爽!自然对黑人出租车司机印象颇差!!在随后的行程中我们都采用了Uber,好多司机(白人居多)都还蛮nice的,顺便聊天都蛮健谈 。肤色的确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品性,但我们每个人的名誉或者说尊重都是靠自身一贯的行为和修养所获得的!不要因为你一个人的恶性,而造成了你背后的团队,国家甚至种族的污点!
附上书中金句:
“...只有一种鸟你不能去打。知更鸟。因为它们什么也不会去做,只是站在那里,为人们唱歌。它们不会到处筑巢,不会吃掉院子里的花儿,不会做任何打扰人的事情。就只是那样,在那里而已。杀死一只知更鸟,是错误的。”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仍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