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的基本情操》4.25课堂总结

1.自通之法,是对于十种不善恶行的换位思考,因为自己不喜被十种不善恶行所侵犯,所以该知道别人也是不喜的,恶行会招感恶的果报,善行们感召善的果报。

2.四明觉的内容:方法明觉、合适明觉、益外明觉、无痴明觉。

3.解脱道修行得比较好的,于菩萨道自利利他的行持过程中是很容易把握好平衡的,对外是一份利他之行,于内在法上的体现是对“我”的放舍。

4.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概念的认知是需要突破的,四明觉应是立足于解脱道的正见行持来看。所谓的好处,也需要与解脱相应,立在法的角度来谈。

5.行善的动机,是为了引导他人走上正法的古仙人道迹。

6.如理思维是如法思维,如其原貌、还他本来面目的思维,而非于人情世故的思维。修行,不是自己想怎么修就怎么修。

7.合适明觉是一份适度的人性把握。持戒有自通之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应的是三乘共法基础上的五戒十善,而非仅是人天善法的五戒十善。

8.若持戒与身心有所相违,应于此反省身心的过咎,而非对戒的质疑。

9.自通之法的适用群体:对缘起法的解脱道修行有倾向,尚未建立正见于心中的,有欲求、有执取的人。借自通之法来化解冲击心中的非法知见,导向于善护念,善护心中微脆的正知正见与正念。

10.正念提不起来时,需要借助自通之法的力量来换位思考,帮助生命转化被动持戒过渡到自然而然的不戒而戒,让心中的正见少受侵扰,少受冲击。

11.当下行为对自我于他人的利损四种层次,体现在个体生命中的见地区别:

①利己而损人:世间邪见,导向于三恶道。

②仅利己不损人:世间正见,知道善恶的因果导向,出于巩固自己的世间利益,放生行善,求人天福报,能再得人身。

③利己不利人但也不损人:住持出世间正见的同时夹杂着世间正见,世出世间有认知盲区和局限,不能得到最究竟的四果阿罗汉解脱。

④利己也利人:以菩萨道的行谊触发诸多对境、魔境,检验正见与道心,不断突破和放下“我”,可收割究竟的解脱。


感恩诸佛菩萨!感恩师父!感恩芬姐!感恩共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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