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是彼此凝视对方的眼睛
夫妻是一起凝视共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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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A股市场以一场昂贵的离婚开年。大型股份制医药上市公司一心堂(002727,SZ)1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阮鸿献与刘琼夫妇已办理完离婚手续。离婚之前阮鸿献、刘琼分别持有公司33.75%、18.37% 的股权,为一心堂的共同控制人。离婚分割后,阮鸿献、刘琼持股数量不变,实际控制人变为阮鸿献。按一心堂停牌前21.2元的股价计算,阮鸿献、刘琼持有的股票合计市值分别为37亿元和20亿元。阮鸿献、刘琼夫妻在2016年胡润百富榜排名云南第二,总榜477位。
一心堂还对外宣称,两人对分割结果一致同意,不存在异议和任何纠纷。此消息一出,很多股民狂赞"干净利落"、"业界良心",因为上市公司股东离婚常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妥善处理情、企、财的关系,很多时候往往落得两败俱伤、股价下跌、经营权松动、给竞争对手可乘之机甚至身陷囹圄。
30余年风雨夫妻档,二人从小药材店开始经营,用汗水和泪水共同浇灌了一心堂今日的辉煌,却在财富高峰分道扬镳、利落分财,几十亿回归自由身,不禁让人在面对一心堂名字中的"一心"二字唏嘘不已。
结婚不一定是好事,离婚不一定是坏事。情不在,恩还在,协议离婚并礼貌挥手应该是一种最好的退场姿态,那么我们今天来探讨下礼貌退场的时候我们可以做的事情。
情
情中既包括夫妻之情,也包括子女之情。
"解冤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是我常用来劝慰离散的夫妻的话语。当幻想中的天长地久变成曾经拥有,任谁都会在恍惚间怀疑下人生。回首来路,大雾漫布,既已别,就别再憎,唯有昂首走好接下来的路才是正途。人生从什么时候开始都不算晚。
子女之情显然更棘手。宝贝是心中稚鸟,曾经两只手呵护变为一只手拥簇,多少会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随母亲,两周岁以上孩子考虑谁对子女的成长更有利,如基本经济能力、关怀和呵护、生活环境稳定性、祖辈关系可以做加分,同时优先考虑不再生育和无其他子女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考虑孩子意愿。注意,一方不要另一方给付的抚养费不应作为考虑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优先条件。一定要经常探望,一定要及时给抚养费,因为这是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能给孩子体现出爱的为数不多的表达方式了。工作中也常被问到给了几年抚养费后不给了的问题,事后救济是一种方式,但也可以通过事前协商,配置可以确保长期给付的金融产品如保险、家族信托等,来保证未来抚养费的定时定额。
企
对于企业主家庭,无论是婚前设立的企业还是婚后设立的企业,离婚都会面临着企业权益的分割。很多朋友会说,非也,婚前设立的企业是一方婚前财产,而我国现在早已废除了"婚前财产8年后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怎么还会涉及到离婚分割?
这是因为,《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观点,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由于一方或双方付出的时间、金钱、智力、劳务而取得的"主动增值",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杜万华、程新文、吴晓芳《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也就是说,婚前设立企业的股权在婚后的增值、分红、增发新股等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不论这些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可以是夫妻双方,或者是夫妻一方)。
企业股权的分割方式是要么一方取得股权,另一方支付折价款,或者双方一般情况下均分股权。而在云南一心堂的案例中,夫妻二人并没有均分股权,而是直接按照公司登记的比例直接分配,这是由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而这种协议是可以优先于法律规定而得到适用的。
一心堂的案例中得以"干净利落"的分割股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夫妻双方都同为公司股东。而如果只是配偶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那么视企业性质不同还可能涉及到其他股东或合伙人的利益,需要争取他们一定比例或全部的同意,流程就要更复杂些(详见《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十七、十八条,本文不做探讨)。
所以对于企业主缔结婚姻而言,可以有效规避因婚姻问题导致股价波动及分割股权导致财产大幅缩水的很好方式之一是夫妻财产协议(婚前或婚后)。默多克与邓文迪的婚姻解体得如此"毫发无损",大多要得益于他们的财产协议。虽然我等常人心态很难接受,但毕竟企业并非只是一人的安身立命之所,所谓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于配偶而言,选择了这个人就要接受TA背后的故事,于企业主本人而言,小则系员工,大则系家国,这可能也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的另一种诠释吧。
更体恤弱势方情绪的企业主还可以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保障弱势方在婚后的利益。
财
罗曼·罗兰说,人不能光靠感情生活,人还得靠钱生活。
协议直接分好财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了。虽然对钱的纷争是在离婚中最多被讨论的,但是于我而言,最欣赏的依旧是《摆渡人》里陈奕迅饰演的马力在离婚时的话——"钱都给你,男人赚钱总要更容易些。"当然,说到这,大家肯定会说,那是因为你是女人:)
那么如果按照法定财产制,除婚前财产、身体受伤的医疗残疾补助费、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外,一般财产都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是也会视过错、对弱势群体的照顾、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等情况综合判断,不绝对永远是一人一半。
另外很多人咨询的"净身出户",一般只出现在协议离婚中。也就是说按照法定财产制分割一般不会有一方一分钱都拿不到的情况。虽然在2016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的66号案例(感兴趣可以自己去百度)发布后,很多媒体朋友大肆渲染"离婚转移财产可判净身出户","最高法也来救宝强",但是真的全文看过这个案例后,就会发现根本没有"净身出户"。所以,如果夫妻二人真打算约定"净身出户",建议对"净身出户"的具体含义和内容约定得详细、清楚,避免产生争议,毕竟它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
写文的心情很矛盾,毕竟在传统观念中这并不是一个"吉利"的话题。婚姻不比恋爱,恋人是彼此凝视对方的眼睛,夫妻是一起凝视共同的目标。但如果已再无法凝视共同的天空,到了不得不后退的时刻,那么掌握好退场的姿态,总会比跪着哭泣更从容些。愿所有的朋友都用不上本文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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