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危旧楼改建新政:就地重建居民可原址回迁或外迁!


7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北京危旧楼房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改建项目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范围,可获得政府补助。

咱一起看看详细情况——


条件:改建协议内容需经不低于90%居民同意

此次改建工作以各区政府为主导,各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区里办理。

相关负责人强调说,改建项目在确定实施主体、居民改建意愿摸底调查、改建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拟定、改建协议内容等时,都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见。

 

其中,改建意向摸底、改建设计以及实施方案征询需经不低于总户数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改建协议内容需经不低于90%的居民同意,项目方可推进。协议生效后,启动居民周转搬迁。未达到签约比例的,改建项目自动终止。


规模:户数比不增加,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意见同时明确了危旧楼房改建的供地方式、建设规模和建筑设计等要求。



意见提出,原则上居民户数比现状不增加,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具备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建筑规模。此外,改建项目应不减少原居民房屋的居住面积,简易楼等非成套住宅按照成套住宅设计,可适当增加居民厨房、卫浴面积。

 

此外,可适当利用地下空间、腾退空间和闲置空间补建区域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配套设施。


资金:居民分摊改建项目的部分改造成本


改建资金从何而来?意见提出,由政府、产权单位、居民、社会机构等多主体筹集,可通过政府专项资金补助、产权单位出资、居民出资、公有住房出售归集资金、经营性配套设施出租出售等多种方式解决。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改建项目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范围,可按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区财政支持政策以及基础设施改造补助政策,获得政府补助。

 

同时,居民应分摊改建项目的部分改造成本。据介绍,改造成本具体数额及居民需分摊多少,也都会在前期征求居民意见的实施方案里进行明确。

 

 


安置:就地改建项目居民可原址回迁或外迁


项目改建完成后,住房产权如何确定?意见明确,改建完成后,实施主体可以申请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单套住房包括新增建设面积在内,房屋性质统一登记为“按照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


对住户来说,列入就地改建的项目,居民可以选择原址回迁或外迁。

 

据悉,居民自愿选择原址回迁的,回迁房产权“按照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外迁居民参照北京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承租公租房或者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对长期居住在项目范围自建房内,有北京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京无正式住房的居民,可优先配租公租房或购买共有产权房,解决家庭住房困难。



这个规定的出台,将极大的解决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改善需求,市民看到以后纷纷表示支持和赞同,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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