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秋一壶酒

九月末的的苍桐街是衰老的,于是不管徐颖再怎么年轻,她都像活在自己年老时对青春的回忆里,带着可预见的垂败而绝望地努力。在她所有的感观中,对记忆贡献最大的是味觉。她会忘记故人的音容笑貌,最终只记得他们出现那一瞬间空气里多出来的独一无二的味道。他们的善与恶,连同着她那时的忧愁与希望,最后都酿进了金秋的一缕酒香里。那些味道从远处悠悠地飘过来,只教她嗅闻一下子,又这样飘远了。

马路两边的梧桐树正在经历一种令行人望之不忍的自责。它们原来全然不知自己的枯枝败叶隐含着某种凄凉色彩,可既然人们说是这样,它们自己便也有些觉得了,抑郁一季季加重,枯荣都很注意着来,又忍不出什么实效,却不那么自然了,倒像是人造的树。

旧城区坐落着一大片面临拆迁的水泥楼,它们伫立在苍桐街的西边,是一颗已经落下去了的太阳,有点灰头土脸的,但毕竟还是太阳无疑,光辉还是有的。比如沈艺——一个国内很有名的女学者,就住在这里。她是一座高塔,提醒人们她脚下这片公认贫穷的土地并非某一阶级的标签,它单纯的就是一些人的家而已。住在这里的人们相互之间都很了解,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这种融合算不得好,也说不上有什么坏,它的性质并不单纯,如同一个通晓人情世故的女子的笑。

沈艺的确是因为她自己崇尚朴素古旧的生活方式才留在这里的,但徐颖不是,她太想摆脱这样的生存环境了。被爬山虎占领大半的外墙总是使她感到阵阵恶心,仿佛那些或绿或枯的叶子里总是爬满了冷蛇,是一种以老幼装无辜的掩饰。露天麻将铺子里一边调侃已婚少妇一边参茶递水的中年单身汉带给她一种夏日里被汗水粘住衣衫的恶心感。这样的生活像蝉叫里人群中粘稠的汗酸气。虽则她有点喜欢楼底下小摊贩们的吆喝,以及孩子们在小区花园里你追我赶的童真笑声,但是她更想住在一个像样的,至少是没有这么多杂乱污秽的世俗景象的地方,因为她根本不愿意用这些来提醒她她自己的人生是多么地平庸无望。

徐颖趴在窗口上看住在对面的那个水管工正往架子上晾衣服。他实在是太笨了,仿佛是为着表演自己的傻气才做这家务活的,但是显然,他的傻气是有趣的。事实上,唐临整个地就是个有趣的人,他二十七八岁的年纪,已经是个谈及婚嫁也不算太早的时候了,可是却像个青春期的孩子一般胡来,随心所欲地生活,不想工作的时候干脆闲在家里养花逗狗。即便这样,没人会说他是个没用的男人,因为知道他生活状态的人也会同时知道他是个学识异常渊博,志趣非常高雅的人。他的才情与洒脱是与生俱来的,挥霍起来也不至于太舍不得,由此便少了许多青年男子都逃不掉的小家子气。

“他简直是现代的陶渊明。”徐颖托着腮帮子望着唐临痴痴地想着。

但如果非得找出一个不那么肯定唐临的所作所为的人,那这个人就是沈艺了。住在这里的人当中,只有她才知道他作为诗人的身份。不过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现在的唐临已经不写诗歌了。

其实沈艺对唐临不是讨厌,只是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善意的恼怒。她最不甘心天才的浪费,因为她自己是那种靠着努力而非天赋一步步实现理想的人。她再怎么都不可能得到的东西就这么被他弃置了。也许她是跟自己怄气呢?

至于唐临,他是极其看不惯沈艺的。在他看来,沈艺是一个过分自命清高的人。相反,沈艺不大看得起的徐颖他却觉得很可爱。徐颖是一个简单而不简单,复杂而不复杂的人。她为人处世的方式单纯澄澈,而又有一个丰富迷人的精神世界。世界在她眼里是活泼的,充满故事与戏剧性的。她看到的景物是生动的,所以眼睛里总像流淌着一股清泉,万事万物倒映在里面反复洗濯,全都有了生机。

徐颖跟唐临算不上是朋友,但也交谈过几次。在小区花园的一棵古树下,她三番五次问过他同一个问题:水管要坏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才值得一修呢?

唐临怎么会不知道徐颖对他的爱慕,他不过因为无从回应而佯装不知罢了。单恋是一种情感浪费,他排斥所有自己无法回应的爱。他很清楚他是无法爱上徐颖的,只因刚跟一个他很爱的女人分手,认定自己在爱上另一个人这件事上注定失败,如果不幸地做到了,他会对自己的爱情世界失望透顶。

门被叩响了,感知这个节奏与力度,唐临知道是沈艺又来找他谈他过去的事业了。这个女人真是无聊又麻烦,他心里想着,不情愿地开了门。他太爱憎分明了,不管对人还是对事。

“我拿了你以前出的诗集来,有希望向你讨教的地方。”她一边说着话一边走进来,穿着一条暗红色的苏格兰呢子连衣裙,脚上蹬着一双复古骑士靴,黝黑的麻花辫搭在胸前,上面漫不经心地插着两片枯叶,祖母绿胸针和镂空花纹的腰封迷惑了人对于年代和地域的清醒意识。她整个看上去就像刚从中世纪欧洲的田园里走出来的。他有点被这装束困惑住了,不是把它当作一个人的外壳,而是将其视为一处幽深的风景。任何一件事物都是一个缩小的世界,有历史也有前景,真正能这么去看待外物的人除了徐颖,唐临知道的也就只有他自己了。

“我都已经忘记了那些诗歌。没什么意思。”他说。

沈艺怔了一怔,有点嫌自己自讨没趣了。

“这些都是最好的记忆。心绪什么的过去了就过去了,不像实物那样可以记得清晰。写下的诗却能很好地记载从前的心情。”她把那本集子放在茶几上,慢慢坐下说道。

“没有意义。我根本不关心过去的我。”他真是连一点逗留几句的余地也不留给她。她感到有些委屈了,又不便立时离开,否则倒把自己的尴尬无遮无掩地摊开来看了,想想都有些触目惊心。

他不喜欢她。她一直隐隐感觉到他的不耐烦,这一次有点证据确凿了,她也就不能继续寄侥幸于是自己过分敏感。

她是喜欢他的。他太特别了,令她好奇又敬畏。他对她却没有丝毫的好感。她的骄傲在使她不愿努力获取一份低微的爱的同时,又使她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去放弃爱一个人。

十月末的苍桐街有点行将就木的意思,起初的幽幽轻叹变成一声声粗重低沉的延挨喘息。街上裹着厚重大衣匆匆而过的行人极不耐烦地踢开一条讨亲密的流浪小狗,清冷的店铺里老板娘把烤火炉烧得旺旺的,曾在夏日艳阳下欢腾不息的鸟群已然消失尽,偶尔有一两只寒鸦择枝而栖也像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适婚乱嫁,伴随着北风袅绕不绝的哀愁的咏叹调。

这一切凄凉的景象在沈艺看来是一种声音——一种马头琴声般苍凉渺远的呜咽,从草原一路传到这片远离茂盛青草的苍黄土地上来。她爱的人就在今天举行婚礼。她收到了出席婚礼的邀请,徐颖亲自给她送过来的帖子。烫金的红色,烙上去的几个大字,拿在手里怎么看都有点恍惚。

她不会去的,如果只是痛心她还能忍着,可不止痛心。

人与人之间的谈话若真有趣,即便许诺过是不可外传的私语,也保不住要供多人同享的。也许这就是“有意思”的话的职责吧——供无事人消遣。

她从别人那里听来唐临不喜欢自己的原因。

那人说他问唐临为何对沈艺不理不睬的,唐临说:“沈艺总是带着一股可笑的清高气。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次我看见她对徐颖在一群孩子面前的高谈阔论面露鄙夷之后,我再看到的她就永远带着那样一副居高临下,嫌恶肤浅的表情。也许她跟我一样,对生活有一种执着,我要的是随性自然,她要的是绝对的理想化的精致与深刻。可这世界上的每一种生活都自有尊严,值得玩味。作为一个所谓学者,她根本不爱她最应该研学的对象——古往今来每个有关人的引人入胜的角落。而且我向来反感什么专家学者。一个年轻女人,青春靓丽,闲来能诌得几句流于表面的诗,点到即止就是锦上添花妙不可言了,偏偏要深究学问,还是个钻研历史的,时时刻刻摆出一副潜心治学不可亵渎的严谨样。真是扫兴。”

听到唐临对自己这般评价的一瞬间,她心里最大的失落竟不是为自己的被否定,而是为他的霸道刻薄。在她心里,他本是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些暴露出的缺点使她有些讨厌他了,可是这份讨厌却绝不会削弱了她对他的爱。那份爱独立存在,不可消陨,也无法越级。这就是专属于所爱之人的豁免——他的缺点永远在自己对他的那份爱以下,再怎么强悍也够不到那绝对的,凛然的统治者。

其实假如唐临不知道沈艺对他的爱慕,他也就不至于说出那番话。可是他知道。爱着自己的人总归是跟自己有点牵连的,所以他看她的眼光就要比看不相干的人要刁钻些,这是人之常情。

“对一个女人来说,到底是获得一个男人的爱才算不枉此生,还是像个男人那样去奋斗更有意义呢?”她望着远方喃喃地说出这句话。

几乎在所有女人心里,答案都是肯定的。在生下孩子之前,她们需要爱情胜过一切。不能使她们被爱的资本,再怎么丰厚也不太值得异性肯定同性佩服。一个美貌的女人,不管怎么失意她都难得深感不幸,其他女人看着她所经历的磨难,也总觉得不够像那么回事儿的。而一个事业成功却得不到所爱之人的女人,不管她再怎么优秀,男人们对她的评价总超不出‘巾帼不让须眉’这种带有性别歧视的话语,而别的女人中纵使有羡慕她的,也总隔着一层安全网,睁着一双半是畏惧半是怀疑的眼睛看着她。

女人终归是跟男人不同的,这不是公不公平的问题,而是性别差异的必然。有谁能说这样的差异就没有一点美好呢?

是的,沈艺很清楚自己是一个多么无趣的女人。她是研究历史的,终日在家做的事无非就是跟历史的幽魂亲昵缠绵。你说不上她是个什么性格的人,因为她活在所有形容词所组成的圆圈的中心,是个已经不能更平衡的半吊子。她几乎只有一个表情——五官的安然不动,原汁原味。她就是这样一个干瘪寡淡的女人。空气里若是忽然地没了这个人,都激不起一丝一毫的抖颤。也许人们迟些时回过神来,发现空气里少了这么个形影模糊的人,但那也是沧海桑田的事了。

就连哪天她死了,也不好意思托梦给谁。她的鬼魂也比别人的要乏味些。

她很清楚唐临的妻子是不可能安生地跟着他过这种贫贱日子的。那女人要的是另一种生活,唐临并不能在哪天让她喜出望外,等待惊喜的时间久了而又看不到希望,人是会懊恼死的。如果是女人,尤其是世俗到骨子里的女人,这样的懊恼便会促使她在人老珠黄之前仓促转移一生的寄托,通常由于仓促而落得更坏下场,但那又是跟沈艺全无关联的另一桩事了。

每个人对于生活都有自己独特的追求,有的生活贵一点,有的就便宜些,都没有对错,可一旦牵扯到别人身上去就不一样了。

“她现在之所以会嫁给他,是因为根本不了解唐临其人,也因为她根本不了解自己。”沈艺无奈地自叹,旋即又自嘲起来——“可是我连她都不如。”

男人的总是选择不那么能干的女人,以及女人的总是不选择不那么能干的男人,这两者同时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悲哀。

沈艺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走进一段终将以失败告终的婚姻。人对于伤害自己所爱之人的人是没有评判资格的,而且对她的感情也很复杂,既怨恨责怪,又有点嫉妒佩服。她固然是可恨的,但也是要被她仰望的,毕竟她求之不得的,竟也是她可以说不要就不要的。

然而爱情说到底不是那么难得的东西。一个女人,如果有个不算太糟糕的男人对她好,她就能给出一份真心。一个男人,如果有个不算太糟糕的女人在他寂寞的时候出现,他就敢给她一个承诺。精致的挑逗、被爱的需要、性欲的催化……所有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都是爱情的发源地。可就算是一份半推半就揽下的爱情,它的破碎也是壮丽的。爱情的得到并不伟大,伟大的是爱情的失去。

“新婚快乐。”她在这里独饮他的喜酒,一边失去他,一边祝福他。不,这不能算是祝福。对爱人与他人之爱的所谓祝福其实没有包含多少祝福的意思,那只是一声无可如何的再见。

“新婚快乐!”徐颖在婚礼上举起酒杯对唐临说。

“同乐!”两个新婚的欢喜人儿在众人的一片欢腾声中拥吻。

“你可算是捡着了一块宝了。”人群中有人对新娘调笑说。

看着众人为自己的幸福起哄,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满足与骄傲呢?那句话说得好,“笑,全世界便同你笑。哭,你便独自哭”。笑是一出热闹戏,人人都想来插一脚。悲伤却是孤独的,没有也不需要观众。悲伤是一杯深秋的酒,自斟自饮更好些,陪伴的人多了,就成了夏夜里浮躁升腾的猜拳行令,那是喜事才配有的环节,比如婚礼。

“我才不听,这话你还是跟唐临说去吧。”徐颖羞赧地一笑,抱紧了他的丈夫——唐临。沈艺在无法看见这场婚礼的地方想到了这个场景——她想依赖的人是别人的依靠。这个场景穿越城市的种种浮华喧嚣,突然地出现在虚空中,像一根尖利的刺,直直地戳过来,那么轻轻的一下,竟像把整个前半生都穿透了,一直刺到生命最初那声啼哭里去。莫不是就因为这个才哭的?

现在的她可不能哭。不被爱已经是可耻的,为之寸断肝肠更像什么话?她或许应该搬离这个地方,毕竟故事发生所需要的一切都在这里。可是故事发生所需要的一切都在这里,背景在这里,人也在这里,如果她走了,那她又是谁呢?

十一月就快结束,苍桐街两旁满是凄苦的味道。推着三轮车贩卖糖炒栗子的老人在寒风中一遍一遍拥紧那件破烂的军大衣;裹着睡袍,绾着松散发髻的老板娘在店铺门口的火炉子上烧开水,冷死了的水渐渐醒过来,她渐渐睡过去;一个小男孩用双手捂着冻得通红的脸,在花坛旁边愣着等了一会儿后悻悻地回家了。

沈艺手里握着一杯热热的清酒,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冷清的街道。酒香是一种哄人去往事中入睡的催眠,于是这样的凋零萧索让她想起一年前的某个秋日。那天唐临娶了徐颖,而她也与连怀风定下婚约。在那之前连怀风向她求过婚的,她没同意。她没同意,他也没放弃。就在她接受了唐临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那一刻,就在她看见了爱情之浅薄的那一刻,她下定了要嫁给连怀风的决心。不是一时冲动,她是个自私的人,就算不为连怀风考虑也要为自己打算。她仿佛就在那一刻想明白了世间所有的事,也许,不,是一定,她一定会再次陷入看不透红尘的困锁,可是至少在那一瞬间她是彻悟的。灵光一现不是冲动,而是上帝对人类永恒愚昧的一个慰藉。她就那样忽然地窥见了爱情的苍白处,明白了人应当怎样在爱情外求得一己之私。只是一点她还无法预知,那就是她终将飘零于安稳之外。婚姻只带来看得到的安全感,那些看不见的不安将永远留在灵魂深处瑟瑟发抖。

她准备好了要去爱连怀风,那么她多半就能做到。人永远可以在失去一个人之后去爱另一个人,她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人的救赎还是人的悲哀。

此刻她是个怀孕六个月的女人,心中对成为一个母亲的期待使她能够用温柔的目光去看很多事,比如唐临的抛弃了徐颖,跟一个娇艳夺目的女人去了另一个城市定居。沈艺没想到最后结束那段她以为注定以失败落幕的爱情的人不是拜金尚物的徐颖,而是唐临。徐颖出乎她意料地安于一段不带来好的物质生活的婚姻。想想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总是甚于一切而带来归属感的。女人一旦得到爱就安分了,男人一旦得到爱就开始不安分了。

一个女人,不管她的相貌是美丽还是丑陋,都把自己当成独一份儿的礼物献给爱情。每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心里都有一缕便是死也只消萦绕他之侧的香消玉殒烟,每个其貌不扬的女子心里都有一片只为他一人独开的烦人丢人烂桃花。而男人,男人一生原本可以爱无数的女人,如果有个特别点的,他忠贞,他有责任心,他甚至有对欲望的超强控制力,他忍住了一生就只爱一个,那么他也不是什么痴情种,充其量也只能是颗没开花,不结花心的情种罢了。

这时沈艺心中那股母性的包容是没有方向感的,它可以凌越时间的苍山泱水去原谅故人,便也可以固守城池地原谅今人。所以,她就这样原谅了连怀风的婚外情,原谅了他对自身欲望的放纵。如果一个男人对于这样的原谅而感到释然感激,那么他未免太愚蠢了。

其实她能原谅他,也是因为她没那么爱他,甚至放弃了去爱他的尝试。她此后要的是一段婚姻,不为给自己要,却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今年才二十七岁,该是需要在爱情里索求温暖的,可她竟不再需要了。她打定主意今后只要自己与孩子之间的爱,再冷也只要这个。

一缕酒香绕过鼻尖飘走,是一阵风吹过来冲开了它。更冷了,挤走那秋天里的酒香的风是从冬天来的。她上一次这样感受到季节转换的不自然,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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