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学上三年级的时候,美术课的老师曾点到名字让我站起来回答最喜爱的颜色,我说我最喜爱的颜色不止一种,分别是白色,蓝色,以及粉红色。老师纠正说最喜爱就是说只能选择一种颜色,我只好作答,粉色。话音刚落,便有同学捂嘴偷笑,不多久笑的声音泛滥,可能就是这种原因,坚定了我喜欢粉红色的理由。难不成有谁规定,喜欢粉红色就一定是女生,我不是娘娘腔,没有少女心,只是单纯的喜欢那股温暖的治愈风情。也正是如此,在我阔别小学之后的第十三年零九个月的初夏晌午,在辆公交车上,邂逅了一个粉红色女孩。
之所以称作粉红色女孩,那是因为至今都无法得知她的名字,就连模样好像都不是那么的清楚,可是那股温暖治愈的感觉,却深深的植根颅内,再也无法忘记,是的,我遇见过一个粉红色女孩。
初夏的晌午,气候还算不上炎热,我到公交站台附近的小商铺里买了瓶矿泉水,转眼看见预备乘坐的公交车正往这边驶来,于是我接过老板手里的零钞,三步并作两步地跳上车去。车内的环境还算不错,没有人站着,而剩余的座位还有两个,一个是末排靠窗的最里边,另一个则是紧挨着名女孩,是的,就是我所遇见的那个粉红色女孩。两枚钢镚熟练地从箱缝里钻了进去,公交师傅嘱咐我赶快坐好,在这为数不多的座位当中,我没有勇气选择坐在她的旁边,我感到胆怯。
情况不算太遭,我呆的位置至少能看到侧颜,清秀得使我心绪不宁,一袭粉红色的裙子衣带飘飘,后背上坠着长长的马尾,上面有枚精致的蝴蝶结,也是粉色。服饰和本人身上所散发的气质完美契合,我仿佛掉入一股粉红色的漩涡之中,而漩涡的主人则毫不知情。车载语音有规律的工作着,粉红色女孩每当听到站点提示便会直起身子紧张的往窗外探上两眼,这有些让我着急,看样子,她快要下车了。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匆匆别过,连认识说话的机会都没有?这样怦然心动的机会可不多呀,说不定再也不遇见呢,不行,我得想想办法。向她问路吗?装作不熟悉城市的样子,可是我们之间隔了一排乘客,远水救近火,不合乎常理。那换一个,故意唤出名字,然后假装认错人一样和她搭讪,方式尽管老套,倒也不算太唐突。我一边抓紧时间构思开口的理由,一边焦急的关注粉红色女孩的状况,已经路过两个站台,她都没到目的地,表情与之前相比,略微着急。不行,我得赶快把握机会,要不,直接告诉她,我对她一见钟情,希望可以成为她的男朋友?这样会不会太不礼貌,万一对方不接受怎么办,万一对方心里接受但是看到车上乘客众多又不好意思接受怎么办?不行,我必须谨慎,身为男生,应该有所担当。如果她要是接受了表白, 那我就带她去吃顿大餐,花多少钱都愿意。
就这样自顾自的遐想,终于在文化路公交站台时,粉红色女孩动身了,脚上踏着双小白鞋。同一时刻,我噌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速度太快,几乎是下意识的,头顶在座位上方的广告牌上,撞出砰砰声响,就在这个时候,乘客们纷纷把目光移动到我身上,当然,也包括那名粉红色女孩。就在我鼓足十二万分勇气,准备对她大喊“我喜欢你”几个字的时候,她的手机铃声响了,紧接着,凑巧的是我的手机铃声也响了起来,更凑巧的是,我们的铃声设定居然是同一首歌,lemongtree,于是,我看到了粉红色女孩脸上露出彩虹般的笑容,我们近乎奇迹的互留下联系方式,目送别过。
事后,我们并未联系。我不知粉红色女孩的姓氏正如她不知我的名字,我们的相遇也许在旁人的眼里,在粉红色女孩的眼里不过是像可乐瓶里被拧掉的气体一样了然无痕,不过,她确确实实的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尽管时间不长。是否你也遇见过这样一个,粉红色女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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