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着瓢泼大雨,我们在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高速公路上,雨刷器有节奏地快速飞舞着,飞舞着我们的欢悦,飞舞着我们的游离,飞舞着我们想到做到的爽利。
“去趟龙哥那里?”
“想去就去。”
我和闺蜜通常都可以一拍即合,与男人间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豪迈相差无几。我们想到的事情,三言两语就成行动,没有过多的磨磨唧唧。去龙哥那里,是我们目的地外的另一个城市,不考虑大雨倾盆,只是找另外一个高速出口,一把方向盘的事儿。
因为太多次的一拍即合,太多事情的三言两语,我们一般都在感叹法律条文的严谨:何以国家要对共犯比单独犯罪量刑重,就是因为我们这样的人太多,太容易促成一件事情成功。
那一天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去龙哥的店见龙哥。
龙哥姓龙,叫什么名字我果然还是忘记了。总之他的名字和他本人一样儒雅。他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书香门第,与他的职业很相配。他的模样俊秀而充满睿智,像吴秀波那样招人喜欢,却少了吴秀波式的雅痞的痞。他太适合开书店了,他开的书店,让他的样子都衬着蓬荜生辉,极有文化。
谁会忘记我们小镇上第一家极具小清新和文艺范儿的书店呢?凡在我们小镇上读过高中的人,听到“文昌书店”四个字都会感觉突有春风拂面,鸟语花香的韵味。多少个晚自习前的时光,我们是在那里度过的,那时腼腆的我与现在仿佛不是同一人,越是感觉美好,越是不敢轻触。我只觉得龙哥是一尊文化的代言人,是雕塑一般不真实。每次去书店都会翻看很久书本,只希望能远远地听到他和其他同学关于书籍的对话。
我有时多么希望也能和龙哥开展那么热烈的讨论。即使论点论据都不相同也罢,即使因为不同的观点要面红耳赤也罢,那也是对心爱的书籍的一种崇敬和心意。但是那时的我,心中纵然翻江倒海,表面仍旧处变不惊,风和日丽,了无声息。
也许就是因为没有辩论过,那一份想和龙哥辩书的种子始终留在心中,这一粒种子,等待时间,生根发芽。
每个人是不是都会有那么一颗颗种子,一直深埋在心中,不碰不惊,宛如冰封雪存,偶尔遇到相同的情境,温暖一下自己,随即又赶紧封存,保持它一如既往的纯洁与美好。
我喜欢书,很久以来我都默默地归功于龙哥。虽然我从来没有和他谈过,他和书店的结合是多么的协和,他和书的气息是多么的芬芳,因那份美好,所以长久。
每到一个城市,我必定要逛当地的书店,哪怕是在附近能找到的小小的书店,我都要驻足。短暂或长久的驻足后,我必定会在实体书店买至少一本书,从不放空,无论打折与否,都没有关系。一个城市的书店是一个城市的代言人,像龙哥是我们小镇长久的代言人一样。我用我实际行动来支持实体书店的存在。
就因为这个爱好,让我在那个城市与龙哥不期而遇,是那个始终没变的店名先吸引了我的视线。“文昌书店”。在不同的城市,我也没有想到这家文昌书店的老板真真是真的龙哥。循着给顾客指书的臂膀看向他,是他,那张俊秀的脸,多年不见,稍稍发福。最具招牌的眼镜还在,没有换成隐形,这么多年居然没有变多少。
他当然不认识我,因为我从崇拜他和书的那一刻开始就是那样的外表冷若冰霜,他岂能了解我的内心那条流动的河。我主动自我介绍,当然不是介绍我的名字,是介绍我的家乡小镇,介绍我的高中时光,想和他同时重回那段满含纯纯的文化气息的时光。相遇时的他大学毕业,自行创业,因为热爱书,和他老婆一起选择在我们的小镇落脚,想用自己的爱好征服生存。他做到了,不仅征服了生存,也征服了我们一代代学生对文化气息的渴望。
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我停留在找到他的那一天,不再继续去他的店。如果我不将见龙哥的心情和闺蜜分享,不引起闺蜜的一阵共振和疯癫。如果我当初就拒绝他给我打折卖书,我是真心愿意出全价的,因为我们去他的店会驱车150公里,只为单独去买他推荐的书,只为和他共谈关于书籍的观点。
但是一切都晚了,就在我和闺蜜在瓢泼大雨的午后,驱车专程去龙哥的店,买回来半后备箱的书之后,我又和老公去过一次时,龙哥看见我进店,他便扭头从店门出去,仿佛我们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不在,我让谁推荐,他不在,我与谁论坛?
我讪讪,讪讪,讪
我始终不得其解,我与闺蜜表达那一幕,和那一幕下我破碎的玻璃心,求解。
闺蜜说,龙哥的店我们以后也不要去了,或者你再去的时候信封中给他补齐他给你打过折的钱。这样,也许你们往日论坛还能继续。
那一天,瓢泼大雨。
“去趟龙哥那里?”
“想去就去。”
那一天我们去见龙哥,永远地翻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