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本院门、急诊病历书写行为,强化医疗文书质量管理,杜绝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全面提升门急诊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规范质控考评工作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门(急)诊诊疗文书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上级卫健部门质控要求,结合本院门急诊诊疗工作特点、临床科室运行实际及医疗质控工作年度规划,修订制定本2026年度门急诊病历质量考评标准。
本标准旨在统一全院门急诊病历质控考评尺度,细化评分细则、明确质控底线、规范奖惩机制,实现病历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推动全院医疗文书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人员范围:全院所有参与门、急诊诊疗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规培医师、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及门诊特聘专家、坐诊医师,所有开展急诊接诊、抢救、留观、门诊手术、专科诊疗的医务人员。
2. 文书范围:本院所有电子门急诊病历、纸质门诊病历(患者门诊手册)、急诊留观病历、急诊抢救记录、门诊有创操作记录、门诊特殊治疗记录、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