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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好笑,我一个修炼了百年的妖精,没有化形的基本功。
这会不会,跟我的出生有关?
是的,妖也讲究贵贱,鱼跃龙门化为鲲鹏,凤凰浴火便成仙。哪怕是那放屁的黄鼠狼,也能修成个讨封的俊俏郎君。
而我,只是河边的菖蒲草。
所幸,我是比较争气的那棵草,我不认命,要成仙得道。
最后,一把劲使尽了,生生变成了妖。
也好,那也要做争气的妖。
可我现在还是草,无端端多了几个胳膊腿罢了,这胳膊腿,看起来除了滑稽,好像也没有多余的用处。
毕竟,没有人的肉身,长那么多腿脚,算哪门子事儿~
于是我闲来无聊,打发时间,随风摆弄着奇怪的“手脚”聊以自乐。
巧的是,误打误撞给自己找来个肉身。
“救命啊,救命啊,谁来救救我……”我招摇着雪白的胳膊腿,假装杂草丛中将死之人。
“谁?谁在哪?”一个软糯糯的声音。
是个翠绿衫子的小丫头片子,背上一个小背篓。
看起来是个采药人,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多少年不见一个人,偏偏这时候就来了一个,天可怜见,一定是我的诚心感动了上苍,给我送替身来了。
那我肯定不能客气,我更加卖力地增加演技,摆动着四肢,哦,八肢,反正只多不少,虽然不合逻辑,也不至于被看出来吧。
等等,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不正常吧?
“你怎么了?”小丫头竟然三两步跑了过来。
我欣喜若狂,看来是个没脑子的!
机不可失,我的一只手伸出老长,掐住了她的脖子。
原来人类如此脆弱,我还没用力,她就死了。只是死之前使劲去够那掉在地上的篮子。
什么劳什子的物件这么珍贵,都要死了还舍不得呢,等我进了你的身子,帮你消受好了。
我进了翠衫女子的身。
做人原来是这样的感觉,暖暖的,心是暖的,手是暖的,脸也是暖的,做妖的时候,这种暖我只在晒太阳的时候才感觉的到。
等一下,脸上滑落的是什么?
是水?它们从眼睛里流下来的。还伴随着,心痛,心怎么会,痛?
“我是不是死了?我感觉不到自己了。”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
这是被我夺舍的翠衫女子的残魂,我还以为她这么好死,没想到这么难杀。
竟然生生留着一丝执念在这具躯体里赖着不走。
“好女子,相信我,你真的死了,快走吧,晚了就赶不上你的三魂六魄了,到时候投胎成了呆傻,可就遭罪喽。”我哄骗着她,想要赶走这个麻烦精。
“别骗我了,是你杀了我。”脑海中的声音又响起。
我愣住了,这节骨眼上宿主本体清醒了,这可如何是好。
“你是妖。”
她智商翻倍了。
“那怎么办?杀都杀了,没法还给你了啊,你现在只剩一缕残识,不如识相点离开,不然我再杀你一次,就是魂飞魄散了。”我还想狡辩。
“别胡说了,你要是真能让我魂飞魄散,也不至于跟我墨迹了,刚杀我的时候你一句废话都没有。”
她智商直接起飞了。
“总能商量一下吧?”我泄气了,小妖就是小妖,没本事就是没本事,谁让我也只是个野草的出生呢,活了百年,也没见过世面,更谈不上心眼子。
人还是要厉害点的。
厉害有什么用呢?我冷笑,告诉她,残识撑不过七天。
她不信,跟我打了一架。
信了!
不消一会儿就虚弱的不成样子,眼瞅着自己的魂灵慢慢黯淡。
于是她说:“总能商量一下吧?”
最终我们商量好了,她只能出来七次,每次一天,七天的期限过了,她魂魄散尽,躯体归我所有。
每次她出来的时候,我就回到暗处沉睡,将这副身体完全交付给她。
反之则亦然。
她不知道的是,人需要沉睡,妖,则是不需要的。我想我是棵极聪明的菖蒲,心眼子一学就会。
我才知道,翠衫女子名叫红豆,我想红豆原也是植物的,才会与我结缘,如今我俩都是红豆。
然而今天她是红豆,我是躲在黑暗中假寐的蒲妖。
红豆掸了掸襦裙上的杂草泥土,又背起了小篮子,从天明赶路到天黑,回到了简陋的农舍,开始用篮子里的各色草药煎熬捣练着什么。
红豆不知疲倦地干活,我看得都累了,直到闻到一股异香,睁开眼睛,才发现红豆又熬了一个昼夜,她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小心翼翼地将几个异香的雪白丸子装进了巴掌大的木盒里,奉若珍宝般揣进心窝。
急急奔了出去,又急急奔了回来。
红豆在梳妆打扮,看着她笨拙地打扮,我暗暗发笑,这莫不是要去会情郎吧。
作为一只妖,我对人的情情爱爱也略有耳闻,凡人大抵是没有什么追求的,只好玩一些痴情的无聊把戏。
消耗珍贵的,且来之不易的珍贵肉体罢了。
“红豆,你在呢。我今日出摊,研究了一种新口味的馄饨,你帮我尝尝味道怎么样。”门外传来一声男子的声音。
莫不是红豆的情郎?我暗自揣度。
“阿启哥哥,我不饿,你拿走吧。”红豆急躁地将妆奁合上,皱着眉头喊道。
是我多虑了,原是个可怜虫。
屋外的声音停了,估摸着人走远了,红豆才打开门,门口的馄饨还冒着热气。
这阿启,还挺有心。我很想吃那馄饨,闻着真香。
红豆不吃,像没看到一般,径直走了过去。
红豆心悦之人是胭脂铺的林西洲。白面书生的模样,眼里勾兑着些商人的精明。
“我来找西洲哥哥,你拦我作甚。”红豆还没进门就被店里的伙计拦住了。
“掌柜的今日闭门接待贵客,红豆姑娘,你别为难小的了。”伙计弯着腰打哈哈,想必不想得罪任何人。
这林家的胭脂铺好大的排场,朱红的大门,鎏金的柱子,金灿灿的牌匾,门头就各站了两排看门的伙计。
只是林西洲明明在铺子里,却又为何对红豆视而不见?
“西洲哥哥,我来给你送冷香丸。”红豆也看见了林西洲,忙跳起来唤他。
听闻是来送东西的,林西洲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缓步走了过来,隔着伙计柔声道:“红豆,辛苦你了,到后院去等我片刻可好?”
不等回答,又接着跟伙计说:“别怠慢了我的红豆妹子,把我的屋里的点心拿过去好生招待着。”
明明是让伙计带着走侧门候着,端端说的如此委婉,反倒让红豆羞红了脸。
但我心里跟明镜似的,那铺子门口停的车辇可不是一般人家小姐能坐的。可不就是来了贵客嘛。
要问这世间什么最温柔,莫过于那句:“你为我受的苦,我懂。”
林西洲是懂女人心的,他拉着红豆的手,凑近自己的唇,轻柔地呵着气。
红豆的这双手,是农家女子粗糙的手,是日夜劳作生了茧的手,相比之下,林西洲的手倒更像是女人的手。
或是因着相形见绌的这双手,或是由于太激动,红豆颤抖着缩回手,别过脸。
她将那千辛万苦熬制的冷香丸双手递了过去说道:“西洲哥哥,我能做的不多,这冷香丸的方子,爹爹在世的时候吩咐过,切不可交于旁人,但你对我有恩,供应铺子里的冷香丸,理应由我来出力!”
这本是红豆的家传秘方,红豆娘死的早,多年前,红豆爹也曾是开着胭脂铺子,最受青睐的还是冷香丸,多少达官贵人的夫人小姐都是服用了这冷香丸保持的冰肌玉骨,和那独特的体香。
这冷香丸的秘方,多少人求而不得,偏这方子是不外传的。
也因为这不外传的方子,引来了贼,爹爹无来由的招来了杀身之祸。一天晚上贼人来偷盗,倔强勇猛的爹站出来抵抗,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怯懦的红豆瑟瑟发抖躲在床底下,看着爹爹的鲜血从脖颈流出,绕着她流成了一洼血镜子,照着自己惊恐的双眼。
爹死了,单剩下红豆,莫名就来了很多债主,纷纷拿着或真或假签字画押的契约来要银钱。
林西洲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那个冬日的雪很大,红豆的脸冻的如雪般苍白,朱红的大门被推开,林西洲将身上的貂绒斗篷解下来整个地将红豆包裹住,他站在厅堂正中,不急不缓气定神闲将千金散尽,将宅府买下,将红豆的心嘭地点燃。
我住在红豆的躯体,一扇扇推开她记忆的大门。
我心疼她,理解她,也原谅她对林西洲义无反顾的痴。
他是她绝境中的光,寒冬里的热,和活下去的希望。
林西洲得了这胭脂铺,得了这冷香丸,可这配方,红豆没给。
红豆要嫁给林西洲,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带着冷香丸的配方,登堂入室,再次成为胭脂铺的女主人。
只是林西洲尚未迎娶她,现在,却已没有那岁月漫长,未来可期了。
“红豆,让你受累了。”林西洲双手接过匣子。
“西洲哥哥,倘若你真的对我好,可愿意答应我一件事?”红豆决计再不遮掩。
“莫说是一件事,只要我能做到的,千万件又有何不可?”林西洲浅笑。
“三天后,红妆十里,八抬大轿,娶我进门。”红豆拉住了他的袖袍。
“这,这太仓促了!”林西洲面色一变。
“你不愿?”
“红豆,你……”
“我以冷香丸的秘方作为嫁妆,西洲哥哥,你原是想要这秘方的不是吗?”
“休要胡言!红豆,你知道我对你的情谊与这秘方何干?要是我真的想要这方子,为何不强逼于你,现在却要百般善待。你太不了解我了,终身大事万不可儿戏,如此仓促行事非大丈夫所为……”
“西洲哥哥,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怪,我不在乎。”红豆打断了林西洲的话,眼里噙着泪水。
如何让他懂?这是她最后的遗愿,即使不成亲,冷香丸的秘方她也会给他,女子要的,只是一场虚幻的美梦,哪怕只有那春宵一刻,已死而无憾。
我冷眼看着她的欲言又止,他的踟蹰犹疑。隐隐觉得,事情,本没有这么简单。
“你太累了,需要休息,我劝她,请让我来当红豆。”
“可是心里有事能睡得好吗?”她问。
“除了生死,哪有什么要紧的事。”我说。
“不,爱比死重要。”她垂眸。
“嗐,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是无聊。”我满不在乎。
“你是妖,你爱过吗?”
“妖不需要一切无用的东西。”我理直气壮。“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你现在连人都不是,只是一缕残识,若再不调息休整,恐怕无法驾驭这副躯体。”
她沉沉睡去的时候,那个叫阿启的男人来了。
我不认得阿启,只借着这副肉身,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妖也会垂涎三尺的馄饨香气。
按照人的眼光欣赏,阿启或许并不出众,倘若按照妖的标准,他真真是极好的。
魁梧匀称的身材,健康的肤色,我用生机勃勃来形容他,这个词,是我能想到的,最高的褒奖。
我还是一株菖蒲的时候,喜欢晒太阳,喜欢听流水的声音,喜欢看飞鸟的早出晚归,生机勃勃,是天地万物最好的状态。
阿启就是这样的人。
或许是哪天晚上“红豆”没来由地馋上了他的馄饨,或许是哪天晚上的月亮刚好也生机勃勃,“红豆”和阿启相见恨晚一般,畅聊到很晚。
或许,是红豆,还是蒲妖,对他来说不重要吧,我甚至觉得,阿启好像更喜欢蒲妖。
跟我一样,蒲妖也更喜欢阿启。
人间的食物如此美味。我劝自己,单只是贪嘴罢了,并非贪恋那个叫阿启的男子。
因为这个,我并没有唤醒沉睡的红豆。
在阿启眼里,那个拒他千里之外的红豆貌似变了一个人,日日与他相伴,研究美食,一起出摊,招呼街坊四邻,只短短月余,俨然一对琴瑟和鸣的小夫妇。
是啊,有一个月了,我没有唤醒沉睡的红豆。
可阿启,托隔壁的赵阿公,来向我提亲了。
林西洲,也来了。
明艳的绫罗绸缎,金灿灿的黄金白银,与角落里一块粗布帕子包着的银簪子形成强烈的对比。
那是林西洲的聘礼和阿启的聘礼。
我单以为红豆消失了一月有余,断了胭脂铺冷香丸的供应,林西洲焦急之下会来求助,没想到他筹备了月余,是登门提亲。
林西洲只用眼角扫了一眼粗布衣裳的阿启,便径直走过,直接过来拉住我的手。
“红豆,我来娶你。”林西洲莞尔一笑,志在必得。
我一时无话,望向呆立一旁的阿启。
他局促地揪着衣角,也怔怔望着我,眼眶通红。
我知道林西洲并不把阿启当回事,甚至并不当成对手。可我竟然有一丝心疼,为阿启。
红豆爱的是林西洲,她强忍着夺舍破魂之痛,为的也是这个男人,她的痴情何止如此。
蒲妖喜爱的是阿启,倘若这是情的话,未免太虚伪。
借着红豆的躯体,用谎言去掠夺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人的世界真奇怪,让一个妖,染了一身的优柔寡断。
身体的某个位置开始疼痛,脸上又有液体流过。
疼是红豆的疼,泪却有蒲妖的泪。
“好,西洲哥哥,我嫁!”我缓缓吐出这几个字,重重松了一口气。
“红豆!”阿启撕心裂肺的喊着我的名字。
赵阿公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将那角落可怜巴巴的银簪子拿起,拉扯着阿启走了出去。
阿启的背影那么落寞,还是第一次,我发现这个生机勃勃的男人,单薄成薄雾里的孤影。
可是,即使是妖,也不该剥夺将死之人的最后一缕执念的。
九月初七,宜嫁娶。
胭脂铺的林西洲迎娶贫家女红豆。高头大马,十里红妆,引来众人围观。
拜堂的时候,林西洲在我耳边呢喃:“红豆,今日这场面你可满意?对你,我倾尽所有,依的是高门贵女的排场。”
鲜红的盖头下,红豆无声垂眸,晃了晃手中的牵红,以作回应。
我远远地看着,看着红豆焦灼喜悦的心,剧烈地跳动。
我没有选择沉睡,这是红豆大喜的日子,也是另外一个男人心碎的时辰,我要保持清醒,一个红豆感受林西洲的幸福,另一个红豆为阿启惆怅。
红豆被喜娘带到新房。
夜风习习,宅子很深,后宅的竹林一片簌簌声。偌大的新房里,一片寂静。桌上的龙凤喜烛高高地燃烧,鎏金盘上放着五色喜饼。还有一壶合卺酒,并一对小巧的白玉盏。
林西洲用喜秤挑开盖头,眼神里现出几分惊艳,只是那眼神转瞬即逝。
红豆好像领会了什么,隔着霞帔,掏出带着体温的盒子。
“西洲哥哥,这是冷香丸的秘方,我手写下来交于你。”红豆将那朱红的锦盒交于林西洲。
没来由的一股寒气将我包围,是林西洲的眼神。
他只扫了一眼,便击掌道:“妙啊,我道是少了哪位草药,却原来是少了三钱陈年的水菖蒲。谁能料到这下贱的野草是这冷香丸必不可少的一味呢,哈哈哈哈哈哈……”
随即我看到了他的目光,只觉透骨寒凉。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杀意。
红豆又何尝不知?只是一切都晚了。
门外进来了几个大汉,而林西洲则嗤笑一声,拂袖而去。
慌乱中,红豆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脸,那是爹爹的血绕着红豆汇成那面血镜子,里面照出的脸,是那夜的贼人。
他们和林西洲,原就是一伙的。
所以才有后面莫名出来的债主,才有他的雪中送炭,温柔同行。
只是冲着冷香丸的秘方罢了。
这城中最大的胭脂铺子,做的是高门贵女的生意,怎得会将这泼天的富贵拱手让给无依无靠的孤女。
今夜,红豆就要死,她必须死。林西洲已经得到了他最想得到的东西,留着红豆,只是累赘。
红豆可以死,那是她没脑子付出的代价,而我,不能死。
我顾不了另一个人的悲伤,我只要活命。
可笑的是我确实是只没用的妖,没有半点防身的本事。
于是我只好强行将红豆催眠,自己变回最初的本体。
一株巨大的,水菖蒲,准确的来说,是一株七手八脚的蒲妖。
趁着贼人由于惊恐乱成一团,我得空逃了出去。
对我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都抵不过阿启一碗热馄饨。
我蓬头垢面,狼吞虎咽地吃了三碗。阿启目瞪口呆盯着我,以为我是被这场闹剧弄得疯癫了。
“真是只是饿了。”我说。
我听到红豆在哭,原来她也可以假寐,我真傻。
阿启只是轻轻搂住了我,我却像是狂风中摇摆的野草依靠到了苍劲的大树,心安。
连红豆都止住了哭泣,我知道,她心死了,没关系,早死晚死都是死,倘若她再出来一次,那就是她这缕残识的最后一日了。
“你是不是喜欢阿启?”夜深,我听到红豆在我心里的声音。
“妖不需要这些无用的东西。”我嘴硬。
“阿启才是好男人。”她开始喃喃自语。
“你也别太难过了,还好你早就死了,并没有损失什么。”我想我总是不大会安慰人的。
但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阿启。
想起那一天他曾跟我说的话。
“我三岁的时候就没了娘,没过几年爹爹上山砍柴被毒蛇咬伤了。躺了多日,没有生计可活。在这个庄子,我们本就是逃难来的外乡人,更没有亲友可以接济。贫病交加,我当时只想爹爹能有一口热的吃,他最爱吃村口钱大爷摊子上的热馄饨,有一天爹爹身体好像好了起来,说想吃那一口,我就跑出去,没有银钱,钱大爷说让我等着,买不掉的可以让我拿回去。我就蹲在一旁等着,等着,焦急又心碎。馄饨卖完了,没有剩的。我几乎要哭出来。又看到了最后一位食客碗里还剩了三个馄饨。我想也没想端起来就往家里跑。等我回到家,炕上的爹爹早就没有了气息。红豆,你说,我这样的人,是不是挺没用的?”
我这才知道看起来快乐的阿启曾有这样悲惨的过往。
然而我总是不大会安慰人的,我说:“那三个馄饨呢?”
阿启突然笑了,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道:“你猜!”
我当然猜不到,对于人,我涉世未深。
不过我知道阿启绝对不会像当年的钱大爷那样让一个饥寒交迫的人从希望等到绝望。
无论怎样的三教九流,都能在摊子上吃到口热乎的,他上菜的速度又快又好。
永远都是最后才收钱,即使没有,也没关系。
譬如我,从来只是吃没有付过钱。
他只是笑笑,灿如暖阳,是的,他对每个食客都微笑。不论给不给钱。
可他的爱,大抵还是怯懦的吧。
怯懦的用漫长的等待去观望,像幼时等待施舍的那三个馄饨。
可他的父亲终于没有吃到那一口热的,可他的红豆终于没有得到她的幸福。
红豆说阿启才是好男人,说明红豆后悔了。
那我来帮她。
我抱住了阿启:“我要嫁给你。”怀里的躯体蓦然僵硬了。
“红豆,你不要赌气,我对你好,本就不图你什么。”他说。
我心里的红豆也在捶打着那一扇看不见的门,呼喊着:“菖蒲,你想干什么?快停下!”
我不停下,人为何总喜欢跟遗憾为伍,痛痛快快表明心迹岂不快哉。
但,阿启不愿。
“告诉我真相。”他说,“成婚是两情相悦而不是强人所难。”
真相残忍又痛苦,真相尽头亦不是真相。不过没关系,我只说一半。
“听说了吗?这胭脂铺的林老板变成了贵妃面前的红人,那冷香丸也成了宫内的专供了,这寻常人家,再怎么有钱也买不到胭脂铺的冷香丸喽。”
一大早,阿启的馄饨摊子上就热闹起来,食客们七嘴八舌聊起了胭脂铺的林大掌柜的。
我不自觉地攥紧了拳头,阿启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让我到摊子后面去帮忙剁肉馅。
世道本就如此,好人多不会有好报,坏人升官发财。除了愤怒,弱者别无他法。
而我连愤怒都没有资格的,林西洲夺了红豆的家,我夺了红豆的命。
真要说谁是恶人,蒲妖,亦是恶。
真正受到良心折磨的,估计只有阿启了,我告诉了他,林西洲杀人骗财的事。
我有点后悔了。
幸好,一连沉寂了多日,阿启并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
他一如往昔,出摊收摊,一如既往,呵护我,加倍呵护。
我想,这样一辈子在一起,也挺好的,罪恶,是可以被遗忘的,毕竟,人的一生并不长。
可是阿启失踪了。
我还记得他离开之前的一晚,他亲手给我下了满满一大碗馄饨,看着我吃完,然后用自己的袖子给我擦嘴角的油渍,擦嘴的时候手指轻扫过我的脸颊,像起风的时候,我的茎叶摇曳过岸边的磐石,久违地熟悉感。竟让我一时陷入迷茫中,他也怔怔看着我,像要将我刻进他的眼睛里。
阿启轻轻地拥抱了我,好轻,好像发现了红豆只是一缕易散的残魂。
我的心,有点慌。
想起我跟红豆说的那句话,妖不需要一切无用的东西,人的感情最是无用。
阿启死后三天才有人找到我,让我去收尸。
他已经不像他了,不是因为死了三日,而是因为他的这副肉身已经破烂不堪了,做菖蒲的时候,上游经常会飘下来动物的死尸,我会把它们拦下来,那是很好的养料。
那时候,我没有感觉,万物生死与我无关。
眼前这堆“养料”,就是阿启?
我握住他的手,他指尖的粗糙像河边饱经风沙的磐石。
这伤痕累累已经开始散发臭味的尸体,是阿启。
“也不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就去告御状,活该送死啊,没有本事就不要去嘛,连王上的面都没见到啊,就被打死了。你这么蠢啊,下辈子别当人啦!”
我一边埋他一边骂他。
太累了啊,这个坑这么大,我一个人又要挖坑又要填土,手都起泡了啊,我都累哭了。
我都累哭了,阿启,你心疼我就起来帮我啊,我是没本事的妖,你是没本事的人,我们彼此忘记过去,好好过没本事的日子,不好吗?
阿启没有理我,北风穿过水面吹在半人高的菖蒲草上,发出呜咽的悲鸣。
阿启,这是我住了百年的地方,是我的家,我请你来我的家,对你不起,若有来生……
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天地合,不与君绝。
但现在不行,阿启,我也还有一件事要去做。
还记得冷香丸里最后一味药吗?
三钱陈年的水菖蒲。
天启十四年,宣皇登基,冷落后宫三千佳丽,专宠雪贵妃一人。
雪贵妃冰肌玉骨,体带冷香。同年端午,雪贵妃受奸人所害,身染剧毒,容颜尽毁,且臭不可闻,药石无医。
宣皇震怒,下令将投毒者林西洲碎尸投河。同时张榜天下,广招名医医治贵妃。
罪人伏法后,有一游方散人名唤相思,携爱徒面圣,为雪贵妃用药,三日腐肌生肉,七日恶臭消散。十日容颜恢复如初,只冷香不再。
宣皇欲赏,相思拒了千匹锦万两金,单只要西山的一方荒地用来种植药材。
人人皆称她为怪医,有人曾问她给雪贵妃用的什么药,她答:“单只一味紧要的引子,百年的菖蒲根~”
有人笑,这野草春生秋死,哪里会有百年的菖蒲根。
相思笑而不语。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