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们都一样

给LY看08年跟LX出差时拍的照片。那是我们趁开会间隙跑去XM玩儿拍的,照片上俩人开心得脸都笑变形了。

LY说:可爱!

跟她说在那之前我和LX几乎没说过话,LX一直觉得我可傲了,看我不顺眼。出过这次差才发现,我不是傲,是热得特别慢。然后我俩就成为好朋友。

我说:我其实不止热得特别慢,我是有“交流障碍”。

LY说:你跟人说话会脸红么?

我说:不止脸红,还会心慌,严重的时候手还抖。

LY说:原来我们都一样啊~~

从小到大,直到现在,打招呼这件事都让我发窘。它已经成为天性里的弱点,钉子一样钉在身体里。

所以就假装看不见,端着个脸一低头、一转身,过去了。掩耳盗铃一叶障目地以为对方也没看见自己。

可人家咋会“看不见”?人家看你这劲儿巴劲儿巴的傲娇样,只会对你越来越“不待见”。

除非有机会近距离接触,能发现”噢,原来这家伙还不赖“;否则,你就一直贴着”清高“的铭牌招摇过市吧。

跟LY越聊越觉得彼此相像。

是啊,如果不像,十年前就该是好朋友了,也不用小火慢炖到十年后才来个”相见恨晚“。

不晚,一点儿不晚。

ZM跟我聊她高中时多么热爱读书,热爱写作。那时她作文经常得满分,被老师当范文在年级里念,高考作文也只扣了两分。

她说后来上了工科学校,再没机会接触语文。读书、写作都搁置了,现在朋友圈里发句话都得搜肠刮肚想挺久。

我看着她,想说:嗯~我也一样。

她说:“我现在跟别人说当年自己作文得满分,没一个人信。除了我老公,因为他是我高中同学。”

我看着她,想说:我也信。

她说那时候最喜欢读的是鲁迅、冰心,还有毕淑敏。可那些书被留在爸妈家,现在想看书都不知道该从哪本看起。

我冲口而出:要不咱俩一起开书店吧!

实实在在能感觉到某些相通相似处,在聊天的背后埋伏着,等候我们一起挖掘、发现,然后惊讶、欣喜。

其实我也很爱鲁迅。

感激自己幸运。

你出现,我遇见。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严丝合缝、不差毫厘,早一秒晚一秒都不行的,幸运地遇见你。

原来我们都一样。

原来每一个相遇,都是在遇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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