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友不旧
昨天刷到M小姐的朋友圈,说“在瑞士大街上随处可见拎着爱马仕的女人,上到六七十岁的老奶奶下到十几岁的小女孩,赤裸裸的贫富差距啊!!!!”
我看着笑笑点了个赞,M小姐是个爱玛仕死忠粉,从手镯丝巾这些小饰品开始买,再到picotin和herbag,现在在努力的配出birkin这种爱玛仕终极目标,走在街上就是一个移动的爱马仕雷达,也难怪在瑞士的富人区会被满大街的一级警报的birkinkelly刺激到,这一下回去大概又该打满鸡血去赚钱买包了吧。
都说爱马仕是一个女人最大的梦想,全世界的女人都不能幸免。贝嫂维多利亚有一百多支爱马仕,袁咏仪也是个众所周知超级爱玛仕迷,老公张智霖投其所好逢年过节送的都是爱玛仕,圈粉无数女粉丝,可见女人们对爱玛仕和给买爱马仕男人的热爱。
M小姐算是入坑不久的一个新手级爱玛仕粉丝,但每一件爱玛仕,都是自己赚来的。
关于买包这件事,有的是作为对自己的激励和间断性进步的奖励,有的是带有仪式性纪念性的礼物,有的纯粹是喜好当成精神寄托。当你对一件物品的执念能成为你深夜加班的动力,战胜懒惰的利器的时候,那就是天下最好的东西,爱玛仕之于M小姐,就是这样。
M小姐本来是有机会坐拥一橱柜的爱玛仕的,2年前有次工作机会,认识的一个合作公司的董事长,曾一度热烈的追求过她,鲜花送了一个月,还常常为了请到M小姐赏脸吃饭不惜情请上一整个办团队吃饭唱K。在这个快餐时代这样的诚意也算是到位了,对方声称就是冲着结婚来的,觉得M小姐符合他对另一半的所有设想。
曾一度所以人都在劝说M小姐,就从了吧,虽然大老板年龄大了点,有点啤酒肚,但也算个谈吐风趣有教养有文化的人,况且有这样的身家地位还愿意这样花心思大张旗鼓的追求一个女孩,是动了真情了。
不知道后来M小姐跟这位先生说了什么,追求攻势在两个月之后落下帷幕,M小姐还是两家公司合作的联系人,偶尔也会跟老板一起开会吃饭。一年以后,这位先生结婚了,带着妻子移民加拿大,彻底淡出了大家的视野。
之后每当我们提到这位先生,总是打趣M小姐:现在你都后悔死了吧,要是当初不拒绝,现在每天被司机载着各个店去买买买的就是你了。M小姐倒也不恼,每次都附和到:“是啊,肠子都悔青了,要是从了他我哪里还用配货买birkin,喜马拉雅说不定都有了,哎,愿时光能倒流啊。”
我们都知道这也就说说玩儿,她才不后悔呢,或者说,如果时光倒流,她依然不会选择那个男人。
我大概能猜到她拒绝的理由:这个男人想要娶她,只是因为她是个不错的人,在同等学历中绝对算美人,因从小生长环境良好有一种出众的气质,精通两门外语,留学期间学会烧了一手好菜,自己足够养活自己,是一个近乎完美的贤内助候选人。
他选她,只是因为她合适,她不选他,也许是因为太合适。曾经看到一句话:两个表面上看起来并不相称的人,往往是爱得深沉,因为要克服外在条件的这些不和,他们一定有更深层次的情感依存才能在一定。M小姐说过,有时候,看上去合适其实才是最大的问题,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吧。
之所以写下这个略显老套的故事,大概是因为我真的很欣赏M小姐这样的女人吧。她们有能力不依附任何人,能自己赚钱给自己买喜欢的东西;她们不被世俗条条款款绑架,依然相信能总有一天能嫁给爱情。
相信未来有那么一个人,他来到你身边,填补了你生命中缺失的那一部分,他爱你是因为你路痴到在自己的城市都会迷路,而不是因为你会说两国外语;他爱你是因为你卸完妆以后可以像个孩子一样耍赖,而不是因为你可以在谈判中胆大心细据理力争。
他爱你,就是纯粹的你是你,你的每一种表情每一个眼神。并不是这些外在条件。
M小姐能自己给自己买爱马仕,
不着急,慢慢等。
也希望每一个你,在未来能有底气跟他说一句:
爱马仕我自己买,你给我爱情就好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