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中国合法公民,民法典大家还是很有必要花点时间,好好的阅读以下。做为一位公益普法宣传者,为了能让大家清晰的解读民法典,君顾对这一典籍做了些功课,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大家能给出宝贵意见。
普法教育公益活动第十天
看点二:明确“机关、企业、学校等”的防止性骚扰责任民法典对此前草案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作出修改,将 “用人单位”修改为“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随着近期曝出个别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消息,社会各界对完善法律法规防止、惩治性骚扰行为的呼声进一步高涨。建立防止性骚扰的“防火墙”,必须明确容易发生性骚扰的单位、场所的有关责任。 机关企业是利用从属关系实施性骚扰的多发场所,而学校 则是未成年人和年轻人最为集中的地方。从劳动关系上来看, 这些地方确实不都是用人单位。民法典这一修改实际上将负有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进一步明确,也让法律在防止职场 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有针对性。 对于性骚扰,其实还有不少需要明确的问题,例如构成性骚扰的行为界限在哪儿,生活中大家开的一些玩笑究竟是否属于性骚扰,机关企业学校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有效防范性骚扰等。”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有关单位的摸索实践来积累和形成共识,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事实依据,一方面也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司法的案例来让纸面上的条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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