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脊切片蘸好炸浆,下锅炸成金黄。漏勺捞起,甩数勺酱油香油糖醋汁儿。葱姜蒜撒进炒香,噼啪之声减消之时,我知道,一锅香甜嘎脆又不腻口的锅包肉又要装盘落座了。
从前看过余秋雨的一句话,说是一个人的故乡在他的胃里。还在故乡的时候啊,从没觉得在家吃饭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情。倒是常怀一颗幼稚又躁动的心,在心里把自己当成耐得了孤身一人,耐得了粗茶淡饭的侠女,也就不管妈近乎恳求的建议,执着地把未来随着一纸志愿书从偏僻的东北小城寄于了遥远的长江以南。
等到真正意识到自己成了一年两渡的候鸟,还是发生在饿肚子在街上觅食时。透过杭城夏天特有的四十度高温氤氲的蒸汽,东北菜这三个字,这曾经最普通不过的家乡菜被当作招牌,刻在临街的牌匾上招徕顾客。
都说,真正有生活情致的人们啊,习惯把吃升格为一门学问,一种文化。或者说,对一个地方最深刻和美妙的回忆,莫过于味觉和嗅觉的记忆。西湖边的小酒楼上,随处可见精致装盘的菜肴,摆盘都如水墨画一样清新优雅。相对而言,更多人就把大盘粗犷的东北菜冠以“狂野”的头衔。
但记忆中遥远东北小城的家里,都还是妈妈纤纤素手捧上的只够我们母女二人品味的清淡一顿,最爱的锅包肉,从来都是清清爽爽,片片分明,外表酥甜,内里软烂。想到这,千里之外杭城东北特色菜馆里油汁顺着筷子流淌的锅包肉就轰然滑落,黯然失色。
每每这个时候,就总是想起三毛在她全部作品中都提到的沙漠中的吃事。一个坚强快意和爱人生活在撒哈拉沙漠中的亚洲女子,最骄傲的不是自己学会开车,不是和邻居友好相处,不是成功打造自己的小窝,反倒是最钟情于沙漠中巧手开出的“中国厨房”,得意于用“小黄瓜”代替“冬笋”获得了丈夫上司的赞美,欣喜于爱人对自己中国菜的肯定和流连。一包包台北搭乘航班飞向沙漠的粉丝、冬菇、猪肉脯,再简单也成了离家冒险时最真的爱恋和慰藉。
锅包肉脆皮的声音撞击着陶瓷盘子,阳光将肉色金黄投到妈的手上,让一切有点不真实。多年来的家中,一直只有我和妈两个人,习惯了巧手做菜、习惯了看我大快朵颐的妈,在我离家后,却习惯了冷锅冷灶。买三袋速冻饺子,够妈吃一星期了,妈笑着说,眼里甚至带着偷懒的得意的笑意。我默默看着妈有点滑稽的神情,吃下一口久别重逢。
十几年的武汉街头,曾经有一位老华侨,坐在街头的小摊前,点一碗热干面,吃得干净,放下碗筷,当街泪水横流。
于是没有家乡菜吃的我,在陌生的城市也就真的会不自觉得地产生一种自我麻醉的侠客心理,用长满刺的外表去包裹住愿意流泪的柔软的胃,离家仗剑走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