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文字是有一种执念的。
现在这个社会,快节奏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主调,尤其在大城市。因此,速读、一目十行是更实用的看书技巧。
可是我偏要慢、慢、读。
我喜欢一字一句地读。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细细地揣摩,在脑子里想象它所描绘的画面。发现用得很妙的词语、写得很美的句子,不禁垂涎三分,反复地在心中默读,暗暗拍手叫绝。
我喜欢文字,纯粹的文字。
有些人写文章,经常会在中间加些图片。于我,这样的形式更像是日记——用文字和图片记录生活;亦或者是作者对自己的文字功底尚不自信,总觉得需要配些图才能让读者明白自己所写之物。在看这类文章的时候,我需要从文字中跳脱出来,看看这幅图片的内容,然后对应作者的文字。我的思绪因此断断续续,无法一气呵成地投入欣赏文字的魅力。
在我看来,一篇纯粹的文章,单靠文字就可以让人浮想联翩,让人感同身受,让人明辨事理。文字本身已经具备了这样伟大的力量。因此,我在写文章的时候,很少在中间插图,即使要插图我也是会放到文章末尾,以免打断读者的阅读。
这些对文字的奇怪的执念,只不过都来源于我对文字的尊重和热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