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

前言

代码要想写的好,设计模式不能少。只有能熟练运用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开发项目的时候才能写出漂亮而且易于修改的代码。


1.单一职责原则 (SRP)

它的定义是: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说白了就是,一个类中是一组相关性和高的函数,一个类尽量只实现一个功能。


2.开闭原则 (OCP)

它的定义是:程序中的对象应该对应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这个意思就是说,当一个类实现了一个功能的时候,如果想要改变这个功能不是去修改代码,而是通过扩展的方式去实现。实现该类提供的接口方法,然后注入到该类中,通过这种方法去实现功能的改变。


3.里氏替换原则 (LSP)

它的定义是: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对象。

说白了就是,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替换为子类也不会产生任何的错误。开闭原则一般可以通过里氏替换实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的效果。


4.依赖倒置原则 (DIP)

它指的是: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的。即依赖抽象,而不依赖具体的实现。


5.接口隔离原则 (ISP)

它的定义是: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它的目的是:解开系统的耦合,从而容易重构更改。


6.迪米特原则 (LOD)

它的定义是: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

通俗的说,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调用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类的内部如何实现与调用者或依赖者没关系。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