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不礼让行人罚款50元,扣3分。行人不都知道有这规定啊,所以有司机下车把行人抱过马路去……

跟我爱人从附近超市出来,横穿马路时几辆汽车不避让、不减速,等了一会儿才过来。我爱人说:“这片儿没有监控。”

“礼让行人”得执行几年,才能成为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