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断青春都会苍老,青春的记忆慢慢汇集于前意识里,但我希望记忆里的你一直很好。
每逢和亲朋好友谈天说地时,我都会翻开前意识中的记忆,夸耀不同寻常的记性。我到现在还能记起两岁时候的一些事,那些事虽然如照片似的残缺不全,当我说起的时候,他们都会说你居然还记得,而我则骄傲的说那当然。
有些记忆的确是美好有趣的,但也有一些夹杂着淡淡的悲伤,给我一阵莫名的烦躁。现在我开始怀疑记忆好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用哲学来探讨,便是食物具有两面性吧。
“嗨!”
还没等清甜的声音钻进我耳朵,背后一阵被硬物捅一下的感觉便传入了我的神经。
我小心地扭过头去,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还是双眼皮,长长的欢快的睫毛对着我眨上眨下。不等我看清楚声音的源头,一张字条便推到了我面前。
我打开正正方方的粉红色信笺,纸上写着“你好,我叫袁梅,你叫×××吧?”
小巧规矩的字体整齐的排成两行,我不好意思在这漂亮的信笺上涂鸦,因为我的字被校长当着全校学生批评过。
她叫袁梅,坐在我的后桌,六年级下学期转到我们学校,以前都是在上海读书。她比我高半个头,我小时候不长身体,长身体的时候都已经初中毕业了。
那是开学后的第三天,正在上语文课,班主任领着她到我们班级门口,对语文老师说了几句话就走了。然后语文老师领着她到讲台上,向全班介绍她,我们几个调皮的男生引领全班鼓起了热烈的掌声。
那天她穿着白色的裙子,胸前扎着漂亮的蝴蝶结,马尾上也扎着漂亮的蝴蝶结,瓜子脸上是精致的五官。当时我脑海中只想起了像那时候流行的歌中所描写的“长长的头发,黑黑的眼睛”,就像山上的格桑花。
在那个年代的乡村小学,她无疑是天上下凡的小仙女,是那么的与众不凡。再看看我同桌的女孩,鼻涕都还没擦干净呢,我也好不到哪里去,对于连县城都没去过几次的我,装扮上尽显着乡下小孩的土里土气。
全班的男生可能和我一样都在猜她会坐在谁的旁边吧,那个年级虽然不知道美女一说,但也知道能挨着她坐是件很好的事。爽心悦目的她,如修仙者之洞天福地,如久旱甘草之雨露。
或许这就是电视剧里常说的缘分吧,语文老师把她安排在了我后面,并告诫我不要调皮捣蛋。她就这样来到了我们班,与我咫尺相隔。
我一笔一划的在信笺上写好我的回复,转身递给了她,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和往常一样,一下课我就抓起我的乒乓球拍,一阵风似的刮到了楼下的球台上。因为整个小学就两台水泥砌的球台,对于有三百多学生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而且在这两个球台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流血事件,当然还夹杂着说爹骂娘的豪言壮语。
为了满足我如饥食渴的球瘾,发泄填鸭式教育的枯燥,我一下课就会往那里跑。虽然处在学校的最高处,我往往也是第一个站在那里,应该说是弯着腰喘着粗气的人。
哪怕课间只有十分钟,我也乐此不彼。可能是因为我刮起风险些挂倒了老师,或者是快要毕业了,老师想让我认真学习,便没收了我的乒乓球拍。尽管我死皮赖脸、软破硬泡、各种学习保证,都没让老师归还我的球拍。
我只能无奈的待在教室,这样我和她的接触便多了起来。
她喜欢折纸,花样也多,那个时候流行折千纸鹤、桃心、玫瑰花,还有各种丝线、塑料管编织的小物件,只是现在叫不出名了。我会经常趴在她的桌子上看她折这些东西,也会趁她不注意偷偷拿几个。
当然,这些我的同桌也会,可是谁愿意看着还在流鼻涕的女孩呢?那个时候人虽小,懂不了太多,也还是知道喜欢好看的。
可能是我拿的太多了吧,有一天她对我说“我教你折吧”,趴在桌子上的我像小鸡啄米似的不停点头。在那一学期,我学会了很多折纸的方法,可惜到现在,随着岁月洗涤,她曾经教给我的,我丢的一干二净。
我已经忘记了她手把手教我时的感觉,期间我们说了什么,我怎么又惹得她开怀大笑、娇斥目瞪。我只清楚当时她的声音很甜,她白皙的手指触到我的手指时很温柔,而我很享受那一刻的氛围。
那个时候,中午有两节自习课,老师不会来监督;那个时候,手机已经开始普及起来,班上的同学十个人有了手机;那个时候,每逢自习课时,同学们嬉笑打闹着,在这最后几个月的时光里。
那天中午的自习课,温暖的阳光洒在满是沧桑与斑驳的课桌上,一切都是那么惬意。这个时候,她让我坐在她那里去,我便和她同桌商量换了位置。
我刚坐好,她便把插在手机上的耳机给了我一个。两节的自习课,一个多小时,我们听了很多的歌,现在还能记得的有“香水有毒”、“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心在跳情在烧”……
她对我说她最喜欢“香水有毒”,接着她便唱给我听,完了问我她唱的怎么样。我不知道怎样回答她,因为我沉醉在她甜美的歌声里,还有她那天真无邪的笑容里。当时的我在想,这大概就像电视剧里说的喜欢吧。
就在那一天下午,我们一起回家(她家和我家隔着一座山,有一段路是一起走的)。我身边有几个同姓的伙伴兼同班同学,我们在六年里一起做坏事、一起挨骂挨打、一起打架。她的身边也有她的同桌,还有她的同姓伙伴。
我的伙伴开我和她的玩笑,她的伙伴开她与我的玩笑,用成年人或者大一点的孩子话来讲就是“在一起”。只是我脸皮薄,没敢上去说。
后来她和她的同桌蹲在马路边,我看着她拿出了纸和笔,没一会便跑到我面前,红着脸把纸条给我。那纸条和我们第一次传纸条用的纸是一样的——粉红色的信笺,信笺上写着小小的三个字“我喜欢你”。
后来的路程是我们牵着手走过的,应该说是她牵着我的手吧。半个小时的路程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很久,我也忘记了牵她手的感觉,只清楚我们沉醉在朦胧无知的早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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