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独自等待(三)
生活中终于又有了一点盼望。真好。回去老老实实躺下,对明天地期待催促我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一早,没等到恼人的闹钟便醒了过来。点燃一支烟,计划一下今天的行程。
穿好衣服,洗漱,打理头发。跟着耳机里的音乐哼着,迈着轻快的步子向食堂进发。
九月份的清晨,温度还算舒适,微风拂面,留下清爽。
一脸满足的吃完,推开门,破开云层的阳光照在脸上。阳光照耀世间,从不择人,每一个人它都给你温暖。看着路上背着书包奔向教室的同学们,真像苏沐。
不那么拥挤的街道,行人还来不及卸下清晨的疏懒。微风在树的枝丫间跳跃,落叶躺在地上,静静等待需要它们守护的花儿。每个人都在走着,或快或慢,向各自的前方。
盯着论坛上一些大V推荐的书,在书店一本一本搜寻,最后付钱结账时好一阵肉疼。虽然没找齐但还是抱着一堆艺术亢奋地回去准备我的征程。
将近一个礼拜,我都在图书馆埋头苦读。看着好些不太能看明白的句子,梳理已经纷杂的情节。突然想起一句话:让人觉得痛苦但又不肯放弃的大概就是爱了吧?
起笔,却不知如何落笔。
本来想写我们过去的点点滴滴,用回忆来打动。但这无比艰难。我努力的搜索拼命的掏空脑子,也只是徒然。
我曾经把一堆碎片重新粘合成一个花瓶的样子。这次却连碎片都丢失,令我瞬间慌乱而不能平复。
“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时光一直自顾自的走,留给人不可抓住的尾巴上写满了不屑一顾。再难忘的初相逢,也终是不敌关山月长。
只好又给林鹏发消息求助。
我看了很多小说,却还是不知道怎么写。想写我们的过往,但是都不太能记得。
对了,还有那些优美飘逸又浪漫的句子,我真是写不出来啊。
他回的很快。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不一定只能写你俩的故事。只要框架不变让她能看出主人公是你俩就行了。至于那些句子,你又不想拿什么奖你在意这些干什么。你写小说不就为了追姑娘么,还真以为作家创造艺术呢?
有道理,两个回答都是。
我又仔细的想了想,觉得单单把一段恋爱故事从开头讲到结尾实在是缺乏新意,她也不一定喜欢这种流俗。
对了!我可以写整件事情中我自己的心路历程啊!把起因经过讲明白,至于过往,完全可以由回忆代替。
最后的结局,交笔于她。或喜极而泣或各自谢幕。
我的心中所想自是简单,不过几日,还记得通透。然后就是素材了。心事眼波难定的初相逢,虽然失败仍不减销魂的表白,统统记下。然后……碎片终是难觅,往事早已随风。
艺术高于生活,想想其他想想其他。
青春总是热血激荡又不问缘由不顾结果。我也曾像西洋武士一般为了美人决斗。只不过女主角是岳月,那时她也还不算美人。
岳月初中时有过一个男朋友。想起这事就气!本来早恋就已经不对了,竟然还眼光那么差找那么个废柴。尖嘴猴腮含胸驼背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看起来就一副挨打没挨够的样子。以至于我俩成为朋友后我经常偷偷琢磨,她这个审美水平究竟是受了什么高人指点有了如此质的飞跃。
那时我们还不认识。想想真是遗憾。后来特意向我们同班的她的初中同学打听过那段往事。细节之处实在不愿提起,因为生气对身体不好。而在几年之后还能让岳月稍一触碰便如此伤心,我就知道他一定比我此刻听到的龌龊有过之而无不及。
听那位女同学义愤填膺的与我描述,我一直没说话。盯着她,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老子不弄你一顿实在对不起你!
关于报仇这个事,有一句话很有名吧。“你泼给我的冷水,我一定烧开了再还给你。”当时听了真的是……可怕啊。而我,作为一名受过良好教育的共青团员,自然不能如此。我走的是技术流,当时化学还可以,配个硫酸什么的还是挺简单的。至于那点成本费,白送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就是这个礼儿吧?
家里有瓶好酒,得等到大喜的日子才喝。咖喱刚煮好,还是隔了夜拌了白米饭才香。可也不总是这样。独立团团长李云龙就曾教导我们说:你给我一刀我反手就是一剑!所以我想想办法得干他一炮。
先翻那位女同学的空间相册(对,当时就用这个)把废柴的脸记下来。我盯着看的时候特意护住了眼睛,万一屏幕碎了伤到可不是闹着玩的。
当时应该是周三的中午,午休之后特意在家里早出来了20分钟,去废柴的学校门口蹲点。他真该庆幸没和我一个高中,能多活好些年。
大夏天的正午,虽说是东北,但一样热的很。就坐在校门口的超市门口的台阶上,拿着一瓶冰可乐有一搭没一搭的喝着,当时我还不抽烟。眼睛一直在扫描着越来越多的同学,一直没匹配到那张一言难尽的脸。
你大爷的,就为了打你一顿今儿中午多流了多少汗!待会不让你桃花朵朵开都对不起我少睡的这20分钟。
来了!瘦小枯干还是面瘫,个子不高头发不短!就是他。
不对,怎么旁边还有俩人!我是来solo的啊,竟然叫兄弟?!
那也救不了他,虽千万人吾往矣!
一般东北人打架啊,都讲究个排场。这边叫着兄弟先去报名:你就是谁谁谁吧?哪天啥时候,哥们要打你,我这边有多少多少人,你自己看着办。但我不一样,我不是来打架的,我来打人。
可乐瓶子直接摔在地上,低头用力啐了一口。冲上前去……
接下来的几分钟,锣鼓喧天鞭炮齐鸣。额……不对,是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在局面大大不利于我军的情况下,我打出了质量局。虽然眼睛肿了一只,嘴角带点血。
当然他比我严重多了。嘴鼻处血红一片是一定的了,目测鼻梁还有点弯。不过不排除原来就不正的情况。而且衣衫不整,当时要是进校门,保安不把他当成逃难的就算我白看了《1942》。
之后哼着小曲迈着霸王步回学校。一路上各式名车向我鸣笛致意,路口的霓虹为我变红又变绿,擦肩的陌生人都忍不住回头欣赏我伟岸的后背。
血迹当然擦不得,这是男人的勋章啊。
命运啊,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热血沸腾慷慨激昂的下一秒多半是乌云密布瓢泼大雨。
你干嘛去了?和人打架了?嗯,是岳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