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热爱文字的人,大概都是不那么快乐吧!
当然,这不代表文学注定是灰色的。也喜欢汪曾祺、季羡林先生的文,舒展而温暖;也喜欢舒国治先生的文,他连写睡觉,都如此诗意。胡安焉在《生活在低处》写到之所写作的第一个原因是迟钝。而我为什么要写作呢?写作大抵是我生命中唯一一种不熄灭的光。
还记得上小学时自己写了一篇作文,大概内容是《最高兴的事》我写的是家里买了彩电。老师当作范文读给了全班同学,按常理来说,我应该自豪骄傲,但是在老师读的过程中,我全程捂住自己的耳朵,或许是不好意思,或许是怕成为焦点。但这是第一次,有人肯定我的优点。
记忆里,爸爸很早外出打工,妈妈忙着农活,95年左右,农村温饱还是问题,记得那时候,家里还经常会停电,妈妈忙完农活,回来会点起一盏煤油灯。父母忙于生计,对于我的教育,也只能靠我自己。但我天生愚笨,尤其是数学,总是听不懂,即使很认真的听了,可还是成绩平平。口算练习,经常挨老师的鞭子。这反而使我更喜欢语文和写作了。
到了初中,我非常喜欢写散文、诗歌。我觉得初中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年级。那时候午间吃好午饭,学校会播放广播。林俊杰、周杰伦,蔡依林我都是从这个广播中知道的。也会有播报员播放广播稿。那时候,我也曾鼓气勇气投稿,记得有一次自己的稿子竟然入选了,别提多高兴了。那个时候也喜欢阅读,意林,读者都非常受欢迎。但是也因为条件有限,自己没有在那个时候大量阅读。
还记得初中毕业时,当时我就萌生出一个想法,我也写一部回忆录,把我自己的初中生活留存下来。
高中的学业压力更大了,写作的种子也就这样被浇灭了。后来,自己也偶尔写点东西,但都是随便写写,没有任何结构,主题。但是,我还是要感谢写作,陪我走过一段又一段黯淡无光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