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写作的母题

今天是我生日。

早上睁开眼,外面还没什么动静。我没有立刻起来,就这么躺着,脑子不受控制地往回走——四年前那个六月的夜晚,孩子缠着要听睡前故事,我翻了半天没找到合适的,心一横,自己写了一篇故事,《我们做朋友吧》,这是边编边记录的故事,是我写的第一篇故事。

那时候完全不知道这一写会走到哪里去。

现在我知道了:四百万字,四百篇,从140字的微小说写到百万字的长篇。这个数字放在那天夜里,是我完全想象不到的。

字数不多但也不少,但到底写了些什么?

我把所有作品翻了一遍,才发现,我所有的小说故事,都悄悄回到了几个母题上。

作家阿城说,写作者一辈子其实就写几个母题,兜兜转转还是它。这话真没错。

一、我最想写的,是普通人的那点不死心

我是个普通的工科中年,写来写去,写得最多的,还是普通人在困境里的挣扎,和揣在怀里那点不死心的小梦想。

早期的《街头奇遇》里,大热天穿皮袄的神秘陌生人在路边,点醒了一个写作迷茫的普通人——我把写作这件事本身,写成了一场奇遇;

《勇闯六月堡》更干脆,投稿比赛直接变成了闯门派夺秘籍的江湖历险,小人物拿着劣质装备硬闯,哪怕没拿到名次,也算是过了自己心里那关。

还有小细节——失业半年后,我发现自己常去吃饭的馆子接连倒闭了。这件事被我写成了微小说《因果》,140字,把小人物落魄后的连锁困境写了个遍;《九个月亮》里,失意读书人深夜对着九个月亮,啃着冰凉的泡面,一个人举杯——怀才不遇这件事,古今都一样,浓缩成140字,反而更扎人。

说到这,不得不提我自己最在意的《屠龙刀》,也是我写得最狠的一篇:失业三年的吴志,躲在游戏世界里找到了现实里没有的存在感,一路拼杀冲上了全服排行榜第一,所有人都在为他喝彩。可真相是,这把让他封神的屠龙刀,是他挪用给母亲治病的两万块医药费换来的——哪怕已经在游戏里叱咤风云,哪怕拿到了全服第一,他早就把生活过成了一滩烂泥,所谓的“第一”,不过是逃避现实的遮羞布。

这就是我真正想写的:面对生活的暴击,躲进虚幻世界里找存在感,哪怕再风光,最后也是把自己彻底废掉,这才是普通人最容易踩的陷阱。

我总觉得,伟大的故事写给时代,普通的故事写给你我。我们这些普通人,不就是在困境里慢慢找方向,一边被诱惑拉扯,一边学着选择吗?这就是我最愿意写的母题,它不宏大,却够真实。

二、亲情,是我写不完的母题

回头数了数,竟然有十六篇故事都绕不开亲情,尤其是父子之间。这是刻在我生活里的母题,怎么写都写不够。

《无名英雄》里,养父郝建军在乡村隐姓埋名,藏了半辈子的秘密,最后父子俩在饭桌上摊牌,没有太多言语,却重得落地;《灯》写父亲病重,最后坦然拔掉输液管——我没有写痛哭,只写了一句“老头子,你累了,油枯了,顺其自然”,把衰老和死亡讲得克制,反而更有力量。

也有很多鸡毛蒜皮的小日子。

儿子要《吃核桃补脑》,用门缝夹完核桃,我忍不住瞎想:“被门夹过的核桃,还能补脑吗?”;阿朵把“吃馍”听成了《吃墨》,非要蘸墨水学王羲之,兄妹俩还要拉我一起起哄;《变变变》里我给孩子编故事,到了最后,孩子反过来带着我坚持写作——原来写作这件事,自己就藏着一种亲子传承。

还有一次,陪孩子考完围棋我带他去吃烤鸡,这件事其实写在《遇见自己》里:吃完烤鸡,我们顺路去隔壁高端酒店参加一场特别的生日会,我在这里撞见了另一个自己——穿黑夹克留大背头的小六子。他在人群里唱歌跳舞,肆意张扬,我看着他,再看看身边笑到直不起腰的孩子,突然明白:所谓《遇见自己》,就是撞见了另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一个敢闯敢拼的自己,也找回了丢失很久的勇气。

最近这大半年,我们家前后迎来了六只鹦鹉。翠斑、雪团、三月、金蝉,四只天天打闹,早成了一家亲。蓝静和小蓝宝先后离世,面对小生命的来去,我惶恐,阿朵悲伤。孩子从满心期待迎接新生,到读懂《小王子》里“驯养就是责任”,再到慢慢学会接受告别——我把这些一字一句写下来,写了九篇。这就是我理解的教育:藏在每一次喂食、每一次失去、每一次眼泪里。

这些细碎的日常,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可就是这些小事,凑成了我们最踏实的生活。就像《过河》里那个老人说的:"水还甜呢!",我们走过时代,最难忘的还是原来那口家乡水的味道。

三、市井里的江湖,是我骨子里的着迷

我好像天生对江湖叙事着迷。说不清是从小看武侠埋下的,还是生活里见过太多“没名没姓的好人”——那种不求回报、有时候甚至被辜负的义气,让我觉得江湖叙事从来没有过时,它只是换了地方,从擂台换到了街头,从门派换到了工厂和工地。

《天凉好个秋》里,杀手顾德飞接了杀妹夫的单子,发现对方是当年放过自己的恩人。一边是雇主威胁全家,一边是妹妹的幸福和恩人的活路,最后他选择了自我了断——恩义两难的故事,古时候有,今天也有。《上上签》里,农民工阿顺雪天救了人,耽误了入职,反而丢了工作。这个结尾我写完自己都愣了一下——行善的代价,有时候不是“善有善报”,而是“善意被生活辜负”。但哪怕丢了工作,救人这件事本身,已经完成了。

(悄悄滴说下,我手头上一篇武侠小说初稿早已写好,改了几次,或许快了......)

我还喜欢把日常写出江湖感:投稿是闯门派,写作是练武功,师父传下来的法宝,我们一代代接着写。原来市井就是江湖,普通人的选择里,藏着最朴素的侠义。

四、时代抛来的新题目,我也想接住

身处这个年代,有些母题是绕不开的。

我是工科出身,在职场里待了二十年,亲眼看着AI从一个词变成一件真实的事——开会时有人提它,考核时要写它,同事们私下议论,不知道自己的位置还在不在。这种感受很难讲清楚,不是恐慌,也不是兴奋,更像是站在一条河边,看着水位慢慢涨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漫到脚面。

《演戏:AI改革者的“失败”表演》这个系列,就是我把这种感受写出来的尝试——一家传统企业空降新总经理推进AI改革,权力博弈、新旧观念的碰撞、技术浪潮里普通人的命运。AI不是遥远的概念,它就是我们每天正在经历的工作,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焦虑,也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机会。

还有《棋考》里的内部反腐,《回礼》中的人情世故,《退而不休》里退休干部突然闲下来的不适应。这些不是宏大叙事,是当下职场人每天睁眼就要面对的生活,都值得我们写下来、留下来。

最后:我就是个挖宝石的矿工

有个元旦我写过一段感悟:

今天我觉得像是一个矿工,一个思想的矿工,扛着一把铁锹,这里挖一挖,那里戳一戳,期待能够扩出更大的脑洞,顺便捡几块宝石。

现在回头看,我好像真的捡到了几块:

《雨中遇桃花》里,雕塑家李图一生沉迷雕塑,跳江而亡,结尾留下一个小女孩接过泥塑技艺的场景——传统技艺失传又新生,这就是传承的重量;《迷失的歌》里,底层打工男女在陋室里相濡以沫,普通人的爱情,一样动人;《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里飘了好多年的感情犹如茉莉花一样回到熟悉的土地;《混沌》里,信算命的人横穿马路造成连环车祸,命运这件事,有时候就是这么荒诞又真实。

原来我写的不是故事,是我对生活的观察,是我身边人的喜怒哀乐,是刻在骨子里的亲情,是普通人对梦想那一点不死心。

奇妙的果实


那个六月的夜晚,孩子听我讲完故事,睡着了。

我还坐在那里,对着黑暗愣了一会儿。脑子里兴奋和疲惫搅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更多。但有一个念头很清晰:这个故事有点意思,想再写一个。

四年后的今天,我还是那个坐在屏幕前的人。还是那个“想再写一个”的人。

这件事,从来没变过。

接下来,我还会接着当这个矿工,接着挖,接着写。说不定哪天,就能捡到更大的宝石。

写作这件事,不就是这样吗?像《街头奇遇》里那个老头说的:新树种下去,慢慢浇水,时间会让它长成大树的。

拾生活之珠,撷灵感之钻,以写作为线,串时光之链。自有精彩。

今天,四年,四百万字,四百篇。

生日快乐,我自己。

(文中所列部分文发在公号壹行漫写,欢迎交流)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