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柒月当铺
从小就觉得那些深夜“爬格子”,凭借一支笔就能打造自己一方世界的人很酷,因为那一方世界让我们沉迷;从小就觉得,那些看着自己的钢笔字变成铅字的人一定心里很爽,因为我想所有的辛苦在化成铅字的一刹定会烟消云散;从小就觉得,那些还未起笔,胸中却已成竹的人很牛,因为看着笔在纸上飞舞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于是,我为了让自己很酷,让自己很爽,让自己很牛,我要写作。
中学作文课,论速度,我永远都是TOP3,论质量,我几乎都是范文之一。我对写作的信心极度膨胀,我是个学渣,是个自卑的人,但是写作让我找到了自信,看着大家羡慕的眼光,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真的爱上了写作,受到委屈时,写一篇;心情高兴时,写一篇;无所事事时,写一篇;心情难过时,写一篇,写作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论发生了什么,只要拿起笔,我就能微笑面对。
所以,当某年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开始征文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投了稿,一篇,两篇,三篇,我想他们一定会很惊讶,一个人怎么能写出这么多好文章,他们一定会纠结,哪一篇是一等奖。哪一篇是二等奖……可事实证明,是我想的太多,我一篇都没有入选,我不屑一顾,一定是没人欣赏我的才华。当作品集发布时,我父亲为我买回了一本,当我翻看了几篇后,我才直到什么叫坐井观天,什么叫管中窥豹,我自己引以为傲的文笔在他们眼中竟然什么也不是,我的自信被彻底打垮,我,不想再写作了。可是习惯哪里能这么轻易的改变啊,当我伤心难过时,当我高兴快乐时,我仍想抬笔记录。我依然用笔记录自己的心情,只是行列间少了几许自信,多了几许感伤。
高中时代就这样离去了,我很少再去提起我的写作,尽管我依然深爱着它。当大学时代来临之时,博客网站已经在网络上风靡,大家都在博客上记录着自己的点滴,虽然少了一份手写的乐趣,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我这见不得人的狗刨字不用再见人了。这时一个朋友向我推荐了一个博客网站,看着那么精美的页面,我又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每当夜幕降临,我便开始写作,感受着在键盘上飞舞的手指,听着键盘发出的噼里啪啦的声音,看着一个个伤春悲秋的文字出现在屏幕上,那个时候我觉得所有的感觉都回来了,写作真好。写作真爽,管什么别人,自己写的爽不是就好了吗?
那些伤感的文字伴随我度过整个大学时代,毕业不久,博客网站推出了一项新业务——成书,将自己的作品打印出来,这一次我真的可以看着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了,我毫不犹豫的去购买了这项业务,也算是为我的大学生涯画上这句号吧。
随着工作越来越忙,我也没有时间再去感伤生活,感伤人生,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已厌倦了那些感伤的文字,厌倦了那种蓝色忧郁。我尝试着改变风格,写激情飞扬的文字,写豪情万丈的文字,却无一成功。于是我开始尝试写小说,可是互联网人的上班时间实在是无法承受写小说这样需要耗费长时间的一件事,于是在小说仅仅只有大纲的时候便夭折了。
转瞬间工作已经快10年了,我也从“欲赋新词强说愁”的毛头小子,变成了“却道天凉好个秋”的中年大叔,这10年间,我尝试吧把自己的工作感受整理成文字,也尝试把工作中的问题记录下来自行解答,却都失败了,在这过程中,我明白了,我所热爱的写作无关乎其他,只关乎心情。于是,我想重新拾起笔,再次写出心中的文字。虽然时光一去不返,虽然我已青春不再,但我愿用我最后的激情,续写我曾经的梦想;我愿用我那仅有的豪情,燃尽那最后一丝青春,在文字的世界中,仗剑快马走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