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医生办公室出来,我摁亮手机屏幕,犹豫半晌,将这通电话拨给了发小朱丽叶。
“需要家属陪同。”
她沉寂半会儿,似乎轻叹了口气,“决定了吗?”
我点点头,慎重非常。意识到她看不见,又跟着发出一个嗯字的单音,然后听她在那头说尊重我的选择。
她的回答并不让我意外,在所有与生活背水一战的时刻里,我与朱丽叶都是彼此最好的盟友。我放火,她拾柴。她杀人,我埋尸。一晃十五年过境。
未待伤春悲秋,她打断我的思绪问地点,我立即回答:“人民医院。”
“人民?正好,陈凛也在那儿工作,我给他打电话,让他来陪你。”
我语气哀怨,“这种时刻你不马不停蹄地赶来陪我,却叫来一个外人,还是男的?”
朱丽叶忍不住了,长枪短炮瞄准我:“庄尔尔,你特么拔个牙而已,弄得跟去流产似地!”
我崩溃:“可拔牙对我来说和流产没什么区别啊!”
朱丽叶已经绝情地挂掉电话。
忿忿不平的我戳着屏幕,发誓回去要扔了她的衣柜,刮花她的车,挑拨她和罗密欧之间的感情,在她吵着要买醉的时候将她杯子里的酒都换成白开水。没错,就是这么做,她不仁我不义。正当我暗暗组织着复仇计划,牙诊室里传来中年男医生的声音,对方蒙着口罩,有些含糊不清。
“姓庄那位病人,牙还拔吗?马上到下班的点儿了。”
我转过脸露出一抹苦笑:“要拔,要拔的。”
声音却抖得跟喊欧巴似地。
上帝作证,我没夸大其辞。左边那颗尽头牙已折磨我近一周,遇冷遇热都阵发性疼痛,扯着大半张脸的痛觉神经,跟生孩子没什么区别。到了医院,医生粗略检查后说:“牙齿已经坏掉,必须拔,无法药物治疗。”
当然,我可以选择不拔,做好每天都生个孩子的心理准备就是。
原本我已经抱着炸碉堡的决心,但当我看见他将两厘米长的针扎进别人嘴里,我的碉堡不攻自破,身子一软差点晕厥过去,导致医生不敢对我动手。
“要拔可以,必须叫家属或朋友来陪同,你要真晕过去了我怎么办?”
自己挖的坑,哭着也要跳。
陈凛是在十分钟以后出场的。因为太瘦,他身上的白大褂空荡荡,似乎随时都灌着风。我听见响动回头,正好对上他漫不经心看我的那一眼,接着旁观他与牙医打招呼,大致意思是让对方放心拔。
办公室里还有几个好八卦的大娘在等待,其中一位用语重心长的语气对另一位说:“瞧瞧,找男朋友就得找个知冷知热的,在医院工作更好,有个生老病痛多方便。”
“谁说不是呢?我们家那姑娘,作死……”
一场大型家庭伦理剧就此拉开序幕,遗憾的是我已经被摁在取牙床上动不了身,无法边嗑瓜子边讨论剧情,当然也看不见陈凛的表情。但他的表情估计不怎么好看,因为从我与他见过的多次面来判断,他对我的印象并不怎么样,更别谈什么女朋友。
想到这儿,我的注意力被分散,连麻药针扎进牙龈的痛觉都恍惚减弱许多,因为我实在无法接受有人对我的印象居然不怎么样。结果牙拔完了,我不仅没晕过去,连疼都没叫一声。
起身之际,中年牙医一反严肃面貌,半调侃半赞赏地对陈凛说:“你女朋友忍痛能力比想象中强,我拔过好多男孩,针一下去,眼泪都飙出来了,这姑娘,以后生孩子你都不用愁。”
是啊,他当然不用愁,毕竟生孩子的不是他!
再说,为他生孩子的人,也不可能是我。
【二】
认真算算,我与陈凛认识也十年有余。
我们同所中学,他和朱丽叶一个班级,我的教室在楼上,老顶风作案跑他们那儿串门,渐渐知道他们班这号风云人物。
陈凛能跃身成为风云人物并不因为他长得帅,相反,在我见过的所有千面万象里,他的脸是推进去就再也找不出来的平凡棱角,但他自带的磁场就是莫名让人想接近,包括自视甚高的朱丽叶,也在不久后将他列为了首席知己。
“为什么是他?”
“他居然无视我,太牛掰。”
朱丽叶能出此言不是为了搞笑,当时的她在学校的确出名。她性格泼辣,从小就是个恶霸,整个片区都能叫出名字,偏偏长得还漂亮,身细腿长。我曾被一高三年级的男孩欺压,她则单枪匹马地闯进教室,扬言要和那男生单挑,光气势便压倒了对方,闹得沸沸扬扬。
所以,察觉陈凛在朱丽叶心中的地位有可能超越我时,我的好奇心终于被挑起,四处刺探有关陈凛的军情,从而得知他正和他的同桌早恋。
秘密消息传来,我目瞪口呆,毕竟我在最初给陈凛贴的标签就是“禁欲气息超标”。当然,那时纯洁的我(现在依然)并不知道如此专业的名词,于是笼统地将那种气息归结为“忧郁”。而在我心里,忧郁的男孩子不该属于任何人,就像《流星花园》里的花泽,杉菜如此穷追猛打,他内心如何蠢蠢欲动,表面都该不动如山,可陈凛打破了我的幻想。
据说主动告白的是同桌姑娘,她在陈凛生日那天等在校门口,送了他一把吉他。陈凛却不太解风情,微微尴尬说自己不会弹,毕竟他又不是传说里精通十八般武艺的校草,他甚至不是我们眼里的好学生,因为朱丽叶和罗密欧等人偷偷抽烟的时候,他偶尔也会来一根。可不得不承认,陈凛的确有被对方的热烈打动,终缴械投降。
这桩恋情开始得颇为小说化,按理说也该有个完美的结局,可惜同桌姑娘除了对陈凛青眼有加,与其他人并不合群,导致朱丽叶和陈凛的其他朋友都不看好,其中便有罗密欧。
听名字也该知道朱丽叶与罗密欧后来有纠葛,但在当时,他俩只是狼狈为奸的couple,组了一个名字为“拆散CX小分队”的组合,X是同桌姑娘的姓。
为了棒打鸳鸯,朱丽叶同罗密欧等人制造了ABCD……计划,第一个计划就是无所不用其极破坏两人的周末约会。
迄今为止,朱丽叶只去过两次电影院,她不喜欢阴仄的地方,第一次豁出去,就是为了破坏陈凛和同桌姑娘的二人世界。倒是有些效果,令同桌姑娘忍不住向陈凛抱怨。
不过,陈凛在那时就特别会分辨是非黑白,他主动安抚了同桌姑娘,并再也不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行踪。可朱丽叶是谁?四海之内皆是崇拜她的小伙伴,打听他们的消息不算难,于是他们的B计划没有障碍地开始了。
在如此周而复始地被打扰后,同桌姑娘气急败坏,提了分手。
我:“她疯了?就这么分了?”
朱丽叶:“还不分?我们就疯了。”
彼日,我对朱丽叶做出了深重的鄙视:“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你们会遭报应的。”
结果我一语成谶,亲眼目睹了她和罗密欧十年来的千疮百孔。
这都是题外话,正话是被提分手的陈凛真的再也没找过同桌姑娘,尽管他们依旧同桌,直到毕业。因为陈凛的破原则其中一条就是什么狠话都能撂,唯独分手两个字不行。说出去的话必须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
综上所述,我才觉得陈凛是个特别难搞的人,至少对我而言。他坚持的原则太多,嫌弃的东西自然就多,我若真与他成为朋友,肯定做多错多。可在我真正和他接触以后,我发现自己又错了——
原来那些还没被他划分到朋友圈的人,例如我,他连嫌弃都懒得。
【三】
拔完牙正值下班时间。出于礼貌,又或出于朱丽叶之托,陈凛送我去到公交站。
等了许久车都没来,我觉得单独相处有些尴尬,嘴里含着止血的棉花,还故作正常地与他搭了第一句话。
“谢谢,这颗牙今天要是不拔,晚上估计疼得只能进CPU。”
片刻,他侧头看我,眼底常年的漫不经心被一丝疑惑划破。
“你想说的应该是ICU?”
我发誓,我一定没有看错,他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一行大字:你读书比我少,不要骗我。
自那,关于CPU与ICU的笑话在朋友圈里广为传唱,我的一世英名就此被毁。
没多久,到了圣诞,我的牙口重新好起来,恰逢罗密欧从外地归来,朱丽叶叫上一众好友为他接风洗尘,陈凛也在。
饭后,罗密欧提议打麻将,我第一个举手赞成。听说我兴高采烈的表情活像瘾君子,用他后来的话讲,庄尔尔若生在明末清初,绝对是被游街示众的那一种。
“好在生于新中国,歪瓜裂枣那么多,她就没那么出众了。”
当时的我却并不知道陈凛的心理活动,还恬不知耻地邀请他加入战局,只因我觉得这可能是我唯一能战胜他的事情。而陈凛也为自己设定了目标,他的目标是赢光我,只留给我二十元打车。
陈凛的目标当然没有实现,因为他连二十元都没有留给我,只留了两元给我坐公交。我输得没了脾气,气急败坏将牌一推说不玩了。
其实我并非没有牌品(鬼咧),我只是在CPU事件以后特别不愿输给陈凛。那场麻将在我眼里就是赌上自尊的一战。孰料我智商被他碾压过,牌技也要被碾压,整个人实在好不了。
在我郁郁寡欢地推门而去时,陈凛竟跟了出来,他大发善心说要打车送我回家,被我斩钉截铁拒绝。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他突然失笑,偏头一根烟,削瘦的侧影在路灯下轻轻晃。我这才反应过来,MD,哪是嗟来?明明是我的钱。可被他那么一笑,我的脸姹紫嫣红整片。
当日,为了泄心头之忿,我坚决要陈凛在十二月的冷风里步行送我到小区门口。
途中经过夜市,我买了一根二十米的网线一条大红色围巾一顶米色帽子一盏台灯顺带吃了一顿肯德基,他掏的钱。
抱着战利品乐不可支地饱餐一顿后,我发现手机没了踪影。陈凛顺理成章要到我的号码打过去,被朱丽叶接起,说走的时候落在了那里,最后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了四个字:“你两有戏。”
【四】
自从朱丽叶对我进行心理暗示,我这个意志不坚定的人开始胡思乱想了。甚至在找回手机后,鬼使神差存了他的号码。我幻想着他在某个深夜主动给我发个睡不着太无聊之类的消息,可半个月过去了,他没声没息。直到朱丽叶让我转告他,周末出来聚餐,我一个电话打过去,叽里呱啦说半天后他问我:“你是?”
饭局上,我老找他茬灌他酒,因为他没有存我的电话。这太不科学,我这么根正苗红的小龄文艺女青年,他居然能把持住?最后我把自己灌醉了。
朱丽叶见时机到来,串通罗密欧一伙统统装醉,你扶我扶地上了出租,丢下我和陈凛。
让大家失望的是,我们没去宾馆,我第二天是在医院休息室醒来的。
陈凛说所有人都不接电话,又不知道我家具体在哪儿,他值下半夜班,只好把我也放到医院。然后我还没成为他的女朋友,先在他的工作群里火了。
自从与同桌姑娘分手,陈凛再没谈过恋爱。
也不是没好的,只因陈同学懒得再用心建立一段关系。就像苟且的今天过完苟且的明天依然会来那样,他喜欢顺其自然,所以我的出现无疑是原子弹一般的存在。
可我没时间去关注自己究竟造成了什么样的轰动效应,我是被一通电话吵醒的,手机显示地来自武汉。
平常除了吃饭睡觉煲剧也写东西,私下接过一些小剧本,那通电话就是某个剧本商打的。他私信找到我,自称某某大学副书记,自己有个工作室,正与某影视公司合作想做网剧,希望我加入编剧团队,牛哄哄地说要抱着钱来我的城市见面。
财迷心窍的我告诉了我的所在地,本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结果在我醉酒后的第二天大早,他一通电话打来,说已经在我城市的大巴车站,管我要地址。我想也没想叫他打车到医院,开始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剧本讨论会。
剧本要求每集半小时,一集酬劳五千,总共八集,对新手来说是个太诱人的价格。
本着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原则,我佯装谦虚地答应了他所有专业与非专业的要求,包括他最后那句:“不然我们现在找个有电脑的房间试写一小节,要是风格符合现场付定金。”
我起身欲走,却听得有人叫我的名字。转头,看陈凛朝着我的方向徐徐而来。
他应该是犹豫了许久要不要插手,眉间还隐隐窥得一个川,那身白大褂被脱下挂在肘间。
“走吧。”
近了,他说。
我愣,剧本商也愣,他眼皮轻阖:“怎么?法律规定写剧本时家属不能在现场吗?”我的血液瞬间倒流。
反应过来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欢喜在周身蔓延,我顺水推舟,绞着手含羞带怯地介绍:“这、这是我……”
“表哥。”
他一锤定音。
老公和表哥会不会相差太远?我听见蜜罐被打碎的声音,稀里哗啦如同我的玻璃心。
见我脸色由红转白,一副欲将住院大楼拆之而后快的表情,剧本商终于察觉时机不对,说临时接通电话出去一下,就再也没回来过。
没多久,社交端多出一则有关某团伙利用剧本之名拐卖女大学生的头条,陈凛在第一时间将新闻发给了我。差点儿出现在“文艺女青年因反抗被碎尸XX宾馆”这栏的我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忍不住回复他:但愿我人生的每出戏,都有你在下方拆台。
我不知道陈凛在看见消息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但在回完以后我才发现:他、居、然、将、我、的、电、话、号、码、存、上、了。
真是喜大普奔。
【五】
自那,我和陈凛的互动有意无意多起来。我两经常打赌,赌输的人送对方一样礼物,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是波板糖。
买波板糖的时候我也在,挑来挑去不知道哪个最好看,他随手挑起一只塞到我怀里。
“就它吧。”
回到家,白炽灯光下,我才发现糖的背面有一行淡粉色字母:I LOVE U。
但这也没能戳破我们之间那张纸,因为我不敢问,他究竟是看见了这行字才选择,还是没看见。原来撩妹的最高境界是他不动声色,而我内心澎湃。
让我俩真正修成正果,是一家文化公司邀请我去三亚参加作者研讨会(吃喝玩乐装逼运动)。结果我刚到三亚两天,他飞了过来。
他说我方向感不好,所以忧心我会在陌生的地方拐走别人那里卖火柴的小女孩。没错,不是被拐,是拐走别人。
历史战绩——
我:“小姑娘,XX路怎么去?”
小姑娘:“直走左拐有个红绿灯blabla……”
我:“太混乱了,你可以带我去吗星星眼。”
结果连哄带骗将小姑娘带到她都找不回来的岔路上……
为了代表宇宙消灭我这样的怪姐姐,陈凛费尽周折调了休。
他是瞒着我的,出了机场才通知让我打车去接。我上了辆外地人出租,小伙子也第一天开工,劈头盖脸问我,哪个机场?
像终于逮到数落他的机会,我兴奋至极地给他打电话:“你们这些美少年烦不烦吶,想得一点儿也不周到,怎么不事先告诉我是哪个机场。”
他顿了顿,“三亚不就只有一个机场吗?”
因为这个梗,后来的我再也没有翻过身,哭。但我却因此彻底喜欢上那个什么都平凡的男孩。
其实,消灭我这个怪姐姐并不是陈凛来的主要目的。他会跟来,不过因为我离家时父母正在吵架。他俩一向是恩爱模范,就算拌嘴也从不当着我,所以那次给我造成的冲击特别大。陈凛怕我心有千千结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发生意外,这才赶来。
如果有个人肯为你跋山涉水那就嫁了吧。
如果有个人肯在你痛经的时候给你熬红糖水那就嫁了吧。
如果有个人肯把股票基金银行卡都交给你保管那就嫁了吧。
如果有个人……
MD,他只符合了第一条,但在机场看见风尘仆仆的他的一瞬间,我是真想嫁给他。
【六】
在成功牵到我的手以后,陈凛说,他发现我越来越不要脸。
小时候家里拮据,每天路过少年宫,看见坐在钢琴凳上弹奏的优雅小公主们都羡慕的不得了,尽管如今我已然走在垂垂老矣的路上,但前段时间还是忍不住心痒痒学了。
我喜欢梁静茹。第三个月时,已经会认曲谱并且能断断续续完成一首曲子的时候,陈凛不声不响放了一本梁静茹歌曲钢琴谱全集在我书柜里。我几乎要矫情地唱起那句:这世界你最好看,肩膀最让我心安,没有你我怎么办。
他问:“为什么没唱呢?”
“都说了,是几乎啊,毕竟你送的只是曲谱,又没送我一台钢琴哈哈哈哈。”
我以为他会捶胸顿足地说自己被骗了,原来我是这样肤浅的女孩,但他没有。偏偏我的找虐型人格娘胎自带,所以那之后,我又做了许多超出他想象的事情,比如化身成为中年催婚大妈。
自打我两同流合污,三年过去了。
每年的十二月,我都要吐槽陈凛将我从文艺女青年耗成了大龄文艺女青年,因为闺蜜的小孩十二月生日,今年已经两岁,他依然不哼不唧。为此我不知和他翻过多少回脸,直到有天他难得认真地和我讨论起这件事。
我们秉足夜谈,他的大致意思是柴米油盐磨光爱情的例子连我自己都写过不少,所以没个XX万傍身是不会贸然娶我的。
我眼泪鼻涕满脸:“你怕我后悔了会没有退路?”
“不,我是怕婚后吵架,你问我除了长得帅还有什么优点,我会无言以对。”
你们评评理,不要脸的真是我吗?
等十二月“更年期”一过,好奇问他,那如果你有了XX万,我们婚后吵架你怎么啊?
他绷着脸:“和我律师谈。”
看来你还是别有钱了,吵架都吵不爽。
除此之外,我还常常将自己的情绪强加在陈同学身上。例如看自己写的东西亢奋至极,于是深更半夜将他弄醒。
“你猜,我会坚持写多少年?”
他睡眼惺忪,“写不过明天。”
“胡说!我答应自己要写一辈子的。少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
“你是那种连手边水都想要别人递的懒惰界女王,哪里有耐心一辈子。”
人生需要揭穿。
可当我第二天继续写完这个不算故事的故事以后,我向他炫耀:“你看,我还在写!”
他不以为然:“我说的是明天。”
“是明天啊!你昨天和我说的明天就是今天啊!”
“我说的是明天。”
“……”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原来情话还特么可以这样说。
不行!我不能输!
遂凑到他耳边羞涩问:“那明天的明天,你还会送我水晶之恋吗……”
“滚。”
我这么热情,他如此冷暴力,别拦着,我要去报警了。
【后记】
写这篇文章时,我难得乐不可支,好像坐上时光机,重新经历了一回热恋。
我对他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庆幸自己成为了一个会写字的人。以后老去,还可以翻出点儿什么,骄傲地对我那些正值青春豆蔻的子孙们说,我也有过好时光。
好了,你们没看错,这就是一篇花式秀恩爱的文章。但我真正想表达的,比成为写作者更让我庆幸的是,此生遇见过这个人。
我曾经问陈凛,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我?像他那样一丝不苟容不得瑕疵的性格,怎么看都与神神叨叨的我不匹配,我还要他处处体贴包容,起码得有些特别理由来支撑。至少是他曾撞见我扶老奶奶过马路,或者帮乞丐撑伞,或者做了其他的好人好事儿体现过我的善良,才令他看见了我丰富的内心啊,但他一直没有透露。
直到某天深夜,我做噩梦惊醒,久久睡不着,他为了哄我睡觉,迷迷糊糊在我耳边说了三个字:是命啊。
十年前,他和同桌姑娘分手的真正原因,不是朱丽叶等人的搅局,而是那姑娘老不分青红皂白地吃飞醋,陈凛和别的女孩说句话也不行,口头禅常常以“你和XXX肯定有暧昧,否则为什么和她说话”的格式出现。
恰好,某天我到班级楼下找朱丽叶,无意叫住门口的陈凛帮我传个信,被同桌姑娘看见,两人为此又大吵了一架。
同桌姑娘:“你看,你连朱丽叶的朋友都不放过。”
陈凛气急:“无理取闹。”
然后对方耍脾气提分手,他累得不想挽留。
陈凛说,当初朱丽叶与罗密欧他们计划ABC……都没搅局成功,却被我轻易一句“同学,帮我叫下朱丽叶”给直捣黄龙,不是命运的安排,是什么。所以自那以后,每次有我出现的场合,他都不自觉留意到我。一开始是觉得这姑娘怎么如此傻逼,到后来是发现我神经粗得让他都忍不住想来拉我一把,尽管他的心理活动在众人面前毫无痕迹。
后来变成他睡不着了,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我没回答,假装睡着,因为怕曝露自己花痴的本性。
五年前,朱丽叶的小店开张,请我们大伙儿去酒吧热闹。虽然陈凛长得不帅,但他唱歌的样子特别有魅力。
酒吧大厅有点唱机,朱丽叶非得拉常年在群里潜水的他上台演唱。那天,他以一首《回头太难》惊艳四座,导致所有陌生人都站起来鼓掌,其中一姑娘甚至点了一瓶洋酒和一份果盘送来我们这桌,引起朋友骚动,唯独他的表情持久淡定,跟定型水广告一般。
当时我就想,如果有天能让这个男孩的所有情歌都是为我唱,那该有多好。不唱《回头太难》,要唱《爱你一万年》。
好吧,我承认,我当初明明只是一个小牙疼,却故意选择了去他所在的三甲医院。
可惜在我奸计得逞后,他为我唱了一首歌,却不是《爱你一万年》,而是《甜甜的》,还随意篡改了人家的歌词。
缘分走到这也赖着不走/尽管我爱的样子你都没有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他主动追的我,还是我主动追的他?
这个世纪难题在我俩之间横亘多年。听说高手在民间,良辰,哦不,陈凛有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