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大给予犯强奸罪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引起网友争议。浙大这一决定是结合校方规定及该生实际情况做出的,有一定的法规支撑,但违反了一定常理。校方在处理学生违法乱纪事件时,不仅要合法也应合理。
校方的处置结果有合法之处。学校在考虑到该生系初犯且已强烈悔罪,于是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终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这一决定既考虑到实际情况,又以法规为基础。
然而,校方处置合法同时,也要做到合理。浙大这一决定违反了一定常理。将犯强奸罪的学生留在学校,可能会给其他学生带来不安感,不利于学校的声誉,同时对被害人来说也有失公平,还可能完成不利的社会影响。
校方应综合多方面因素,做出既合法又合理的处分决定。在对努xx给予处分时,不仅要根据校规及其行为表现,还应该站在他人角度,学校角度甚至全社会角度,综合多方面因素做出最佳处分。
合法又合理的处分,是对违法乱纪学生的最佳惩罚结果,也是对法律法规的维护,保护了其他人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