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很可怕,说的是医者仅从脉象上就可以断定出疾病的预后及其凶险死期等。具体如下:
第一条“阴搏阳别谓之有子”。文中所谓的“阴搏”指的是阴脉搏动有力;“阳别”则说的是此阴脉与阳脉的搏动有着明显的区别。所以整体意思是说,如果妇人的阴脉搏动有力,并与阳脉的搏动有着明显区别,那么这便是是怀孕的脉象。
第二条“阴阳虚肠澼死”。此条中“阴阳”,指的是人体的尺脉与寸脉;“阴阳虚”则是指人体的尺脉与寸脉同时虚弱的脉象。如果见到这种脉象,并且患者还患有痢疾的,那就是死症。
第三条说的是“阳加于阴谓之汗,阴虚阳搏谓之崩”。文中“阳加于阴”指的是患者之阳脉加倍于阴脉的脉象。这种情况下患者则当有汗出,并且阴脉虚而阳脉搏击;此为火迫血行,在妇人则临床多表现为血崩之症。
第四条“三阴俱搏,二十日夜半死”。其中“三阴”指的是手太阴肺经与足太阴脾经之脉;即这两条经脉如果俱搏击于指下,那么患者则大约到二十天之后的半夜时分就会死亡。
第五条“二阴俱搏,十三日夕时死”。其中“二阴是指手少阴心经与足少阴肾经;如果此二经之脉俱搏击于指下,那么患者则大约到第十三天的傍晚时分就会死亡。
第六条“一阴俱搏,十日平旦死”。“一阴”指的是手厥阴心胞络与足厥阴肝经之脉;如果临床见此二经之脉俱搏击于指下,那么该患者有可能在第十天的清晨时分死亡。
第七条“三阳俱搏且鼓,三日死”。“三阳”指的是手足太阳经之脉;即如果小肠经、膀胱经的脉象俱搏击于指下,而且鼓动过甚的,这类患者一般三天后就会死亡。
第八条“三阴三阳俱搏,心腹满,发尽,不得隐曲,五日死”。这条说的是手足太阴经的经脉与手足太阳经的经脉如果同时俱搏于指下,而且患者伴见心腹胀满,大小便不通;此表明患者阴阳之气已发泄殆尽,五日后则必死。
第九条“二阳俱搏,其病温,死不治,不过十日死”。此条说的是,人体手足阳明经的经脉如果俱搏击于指下,同时患者患有温病的,此则无法治疗,不过十日之后患者亦必死。
我们说,以上诸多“死脉”之象,完全出于古人的长期临床观察,个中并无内在逻辑;再说时过境迁,古人的当时的社会生活环境亦不可能与我们今天的同日而语了。所以我们今天对此记载中的诸多“死脉”之象,仅做了解即可,万万不可拘泥与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