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國內(備註:台灣)各大媒體都有這麼一則新聞,「沒帶幼兒打疫苗 恐視同虐童」。意思是疫苗確實對孩童有一定的保護力,若父母未及時帶幼童施打,又未回覆原因,將轉給社政單位以疑似兒虐案介入調查。
我一早看到這樣的政策推行就樂了。如果一件事情真的好,就必須用處罰的方式去推展嗎?那為什麼不明令禁止香菸、烈酒、檳榔?那可是確定的致癌物耶!(職業病發作)
分享一個發生在身邊的實際例子。
自己已經是孩子的父親。大家都應該有經驗,小孩子總是會做一些「他們覺得很好玩,大人覺得很可怕」的事情,比如爬高高跳下來、比如拿筆戳弟弟的耳朵、比如去開瓦斯爐。遇到這種事,自己以前也跟大多數的父母一樣,總是大聲斥責,再說不聽就動手修理。這種方法的成效如何呢?完全不行。換來的只是大人氣呼呼、小孩哇哇哭。
後來有一次他又爬高高跳下來,跳完一轉頭看到我,臉上從喜孜孜(好吧我知道這樣真的很好玩)突然變成輕微的恐懼,而我注意到了這表情的變化。心中冒出了一個聲音:「要不,這次咱們來試試別的方式如何?」
於是我微微一笑,把他叫來我身邊。小孩子嘛,總是看到什麼就想什麼,應該覺得「咦爸爸怎麼笑笑的,應該是不生氣吧?或是根本沒看到?」就笑嘻嘻的來到我身邊。
我:「你剛剛做了什麼不好的事?」
兒子:「(!!)我...我爬高高跳下來。」
我:「為什麼不能這樣?」
兒子:「......因為會被爸爸罵。」
於是我哈哈大笑,豁然開朗。
我:「錯啦!是因為這樣跳下來可能會受傷。這樣跳下來,可能會發生什麼事?」
於是他講了很多很可怕的事,比如腳斷掉、眼睛流血等等。
等他說完,就幫他歸納了個結論「對啦,所以不能跳高高,知道嗎?跟爸爸有沒有看到一點關係都沒有啊,是不是?」點頭如搗蒜。
雖然孩子的記性不大好,偶而還是會再犯,但是從那次之後,就大大減少了「做壞事/說壞話→罵或打→生氣與哭」發生的機率。畢竟越罵越打,只是讓彼此的心越離越遠而已,不是嗎?
回到疫苗這個問題。這個政策的錯誤點在哪兒?
或者我們應該問的是,「父母親不帶小孩子去打疫苗,是做不到,還是不知道這件事的重要性?」
如果是做不到,例如沒工作、甚至沒固定住所。別說打疫苗了,他連你的通知書都不見得收的到。
如果是不知道疫苗的重要性,例如隔代教養、宗教信仰、直接或間接的經驗。那麼就算收到了通知,他就會欣然的帶著孩子去打疫苗嗎?
「未打疫苗通報疑似虐童」的政策,會讓家長有「那只好帶去打不然會被通報虐童及後續的處罰」的結論。與處罰孩童類似,雖然立竿見影,跟咳精一樣,15分鐘見效,但是如果不讓這些家長能做到心理認同並理解疫苗的重要性,也是沒有未來性的。那十二萬份的通知書與往返郵資,不如拿來將疫苗的重要性列在國民教育的課程中反覆強調。至少,這一代沒施打疫苗的小孩長大之後,會比較可能知道要帶自己的孩子去打疫苗。
Ps.以上為台灣方面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