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每周换一次座位儿,所以我有好多的同桌。我有喜欢的同桌也有讨厌的同桌,有爱学习的同桌也有不爱学习的同桌。 我印象最深的同桌就是王博文。他身材胖胖的,脸蛋也又胖又圆的,眼睛小小的 ,鼻梁上还戴着一副小小的眼镜。他的耳朵上戴着助听器,说话有点含糊不清,但是他很爱看书,他非常安静,写字也很漂亮。我很喜欢和他做同桌,因为他不像吕宜镈那样捣乱总欺负我。在老师讲课的时候,有些东西他听不清,我就会时常帮助他重复讲一遍。他也对我很好。有一次,我的笔芯儿用完了,他就主动给我了一根让我用。我内心很感激他。
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了,同学之间应该友好相处,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不以暴力的方式解决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