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追求一种更高趣味的美,以求身心合一,肆意驰骋,以至面对其怅然涕下,感怀备至,那么,你就要去学习那些穿越古今,触达千万人共情的美,他们是如何存在和被发现的,这里首推的就是唐诗。
唐诗之美,千姿百态,各家争鸣,繁不胜收,而这次只取一人,原因是此前从未将其列入可颂美感的诗人之列,但中年后再读,才惊讶到原来“美”在这里,他是如此隐逸静谧,与年轻时热爱喧闹和华丽辞藻不同,是极富修禅之味的,那深韵全在曲外,这位诗人就是王维。
在文人看来,王维绝对是个出世入世的“成功”范例,他官做得不错,终其一生物质生活都算优渥(他diss陶渊明宁不折腰,可晚年乞食,仍是风骨皆无),但同时又常年隐居终南别墅,浸淫山林间。
据《旧唐书》本传载,他是“三十年孤居一室,屏绝尘累,斋中无所有,禅诵为事”,这位既是大才子,又是个实打实的官老爷,有钱有地位却只独居山中,家中一桌一床别无长物,自妻子过世三十年再无续弦(连个红袖添香也不求),标标准准的孤独寡老。
他的《秋夜独坐》就可见其日常的生活状态,“独坐悲双鬓,空堂欲二更。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摩诘自幼修佛,常怀虚谷,年纪大了也不免悲伤双鬓斑白,空空荡荡的大屋子里,连窗外下雨打落果子的声音都听得到,灯下只一个小小蚊虫的声音也听得到,真是太静了。
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毫无生活趣味,连个钓鱼都不爱好的老头,他能发现些什么极致的美来?这就要说,王摩诘是以禅宗看待世界,这就与我们传统道家观世有所不同,道家讲究以道看物,而佛家则是以物看物,讲究的就在一个“忘身、忘我”,其中所见,当然也就不尽相同了。
佛家讲机缘,讲随性,从不刻意,王维的林中闲逛就是“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里的云和水十分飘渺,不似实物,更非写景),就算偶遇另一个遛弯采药的大爷,大家也是“谈笑无还期”,别问我什么时候回,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在这里就要出提炼第一个要点了,那就是【所有一切,都是没有目的性的存在】,无论是你要观的美景,还是作为观景的主体“你”,首先都是要“无目的”。
一切刻意皆非美,因为用了“心”,有了“欲”,沾染了凡尘,再不透彻了。这一点是非常认同,就像大家都认可,没有计划的出游,就是在火车上随便跳下一站,毫无目的的遇到人物景,这才堪称最棒的旅行。
说走就走,本身就是一种佛家的随性随意,最起码,在观景这一客观存在上,你没有计划,他也就不存在了,也就是无物的状态,虽然说起来很高深,其实日常,我们也何尝不是在认同这些呢。
这一重含义还可以而从旅行做全面的延展,就如你做任何事、写东西或做自媒体,这一切,如果不是你自在偶得,凭借兴趣,无目的的行为,而只是想完成KPI,百般讨好不掉粉,追热点、炒热点、接广告,最终非但不会有舒适快乐,可以说应该是万般痛苦吧。因为目的一在,就有标的在,标的在则主体在,主体客体都被物化了,这就是佛家八苦之源了。
我们普通人看自然风景,只是普通的欣赏,不能发现自然本质的美(辛辛苦苦爬到山顶说上一句,真特么的美,结束),就是因为起了亲近的念头,说到底,见了好物,谁想远观呢,当然是要狠狠的亵玩了。可一旦起了此心,物则是物,也仅仅是物了,想想,你无非就是把那朵荷花摘了,像个小狗拿到骨头,拨弄两下扔掉,哪儿还感觉得到,那是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水中圣物,当然你也可以说,我就是俗人,不想那些莺莺燕燕的花活儿,可以,当然没问题,只是你会常在某些静谧时刻,回想自己为什么就从没真正开心过,也没动心过,只是干枯且枯燥而已。
再回到我们的天才诗人王维,他是如何看待“景色”这一事物的呢?“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终南山》),老王早已体会于此,青霭之美,不可入看,再妙的云,一直看也呆板了,他的总结是什么呢?这首诗的最后两句极富禅意,“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欲所往,向那有人的处所投宿,可却要隔着条水去问人,这正是老王的第二要点,那就是时刻远观【保持距离】,越是欲所往,反而越是要隔水,制造距离,过于亲近,非要就要还要,这样的向往非但达不到最佳,反而是亵渎了那美,沦为俗物。
“寒山远火,明灭林外。深巷寒犬,吠声如豹”。老王的一封信简直写出了标准的“远观”定义,不近看,可意向往之,一旦有了距离,那些景物的自性清净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了,而难得的主体的“你”去刻意保持这种距离,一旦你做得到,那也就更接近天性自然了。
至此,王维式审美的两大要点“无目的,也就是无物无我”,“刻意保持距离”,静待天然浮现,就是如此了。而自己觉得神奇的是,禅观的特征与审美的原理(这种审美方式也是东西方美学理论中都认同的)是契合的,那就是,美,是不能走近的,是要保持“不相识”的无利害关系,是种“遥遥相望”的亲近。
与喜欢的事物保持距离,并不是一种缺憾,而是让事物保持独立性,消减其作为你感知中的”存在感“,让其自然天性,自由生发,只有你实现了“物我两忘”,才能寻到这天然之美,而非你是认为的那种”你觉得美“。
由此还乱想了些,如追星爱豆,我是从不信他们这些人是真的热爱那些“美”型的,也许某天翻车塌房,第一个站出来辱骂的也是这些人吧,因为他们全不是在欣赏,只是强加自己的物欲罢了,物的幻境被打破是一定会恼羞成怒的(因为损坏了自己的目的)。
而另一点,自己自从能用耳朵来听书,听剧,就再不想看剧了,听,这种形式又多了一重距离,让我对原著反而更有“热爱”,甚至体味更甚,别有趣味,凡是有书、有有声内容的,我是绝不去看什么电视剧了,因为完全没有自己脑补构架的精彩。
再延展一些的话,美是如此,爱又何尝不是呢,对自己喜欢和热爱的人事物,既要有“野渡无人舟自横”的随性,也要有”空山无人,水流花开“的豁达,可这爱也要有适度的距离,大体上应该就是那种“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感觉吧,一切都刚刚好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