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5
我是一个健忘的人。
如果你不相信,那咱俩一定混得不怎么熟。
有时候我思索,或许我直到现在人生的一半光阴都是在找东西东度过,并为此浑然不知,或者是乐此不疲。
如果,我出门了没有马上再回来一次,那么有90%的可能彻底忘记带某东西;
如果,我出门了马上回来了一次,属正常现象;
如果,我出门了马上连着回来了两次,属正常现象;
如果,我出门了马上返回三次以上,那我出门的时候一定没睡醒。
……
曾几何时,某周五的晚上,寝室长说:把你闹钟关了。我说:好。然后第二天早上,6点15,被闹钟吵醒的第一时间,我睁开眼睛,看到对面的寝室长正杀气腾腾地望着我,似乎维持此姿势已有一段时间了,不禁顿觉背后一股冷风吹过……
曾几何时,我把饭卡放在食堂的桌子上,转身潇洒地走掉;
曾几何时,我把雨伞和围巾放在图书馆,转身潇洒地走掉;
曾几何时,我把和我相干的若干事物放在与我不相干的地方,转身潇洒地走掉……
照此情况来看,手机的消失不觉间变成了必然事件。说实在的,这样看它一直没丢还真是个奇迹。
曾经饱受我“诟病”的BBK-i266就这样消失了,它是一部手机,当然不知道我一直是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如今我多希望第二天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你安然无恙地在那里,缓缓放着《近未来》……
在学校的这些日子,我恐怕还会继续找下去。
谨以此文,纪念失去的我的第一部,也是我们家的第一部手机——
步步高(BBK)-i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