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以方录【21】
【原文】
“夫子说‘性相近’,即孟子说‘性善’,不可专在气质上说。若说气质,如刚与柔对,如何相近得?惟性善则同耳。人生初时善,原是同的,但刚的习于善则为刚善,习于恶则为刚恶;柔的习于善则为柔善,习于恶则为柔恶,便日相远了。”
[译文]
先生说:“孔子所说的‘性相近’就是孟子所说的‘性善’,性不只是专门指气质而言的。如果专门指气质,像刚与柔相对,怎么相近得了,只有性善是相同的。人刚出生时,在性善这一点上都是一样的,但刚强的,修习于善则成为了刚强的善,修习于恶则成为了刚强的恶;温柔的,修习于善则成为了温柔的善,修习于恶则成为了温柔的恶,这样差距便日渐远了。”
[解读]
朱熹认为孔子“性相近”之“性”是指气质而言的,气质之性虽有美恶之不同,但其初皆相差不远,由于习于善则为善,习于恶则为恶,才相远了。王阳明则认为孔子的“性相近”就是孟子的“性善”,不是指气质而就是指人人生而共同具有的道德本性“至善”;他不仅反对气质在初始时相近的说法,也反对朱熹把气质之性看做恶的来源的理论,认为恶的产生是“意之动”的结果。
性善是人的相同之处,但是每个人的气质却由于各自禀赋的不同而各异。阳明先生既坚持了性善这一大前提,又肯定了气质不同将导致善和恶的表现形式各异这一事实。人需要做的不是和自己先天禀赋的气质对着干,而是要努力发扬人人同有的那个“善”。因为你自己独禀的那种气质,也是自然如此的本然之理的一部分,违拗自然之理,而致力于其不可为之事,实质是执着于我见的私欲作怪,也就违背了“性善”这个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