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差。在办理公司合作业务时,我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公司向工商局提交包含虚假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为一个律师,还是材料的制作人与经手人,我竟然没有意识到这种提交虚假材料行为的卑劣和恶果,也就没有尽力阻止公司管理层作出谎报的决定。于是,我的低级错误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
回想这个错误的时候,我都无比沮丧。我曾经觉得这是指导律师的原因。虽然是我犯的错,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他几乎不主动联系顾问公司,也不审阅相关材料,我也没有得到任何的指导。公司董事长甚至当面质问指导律师为什么让一个实习律师处理完所有的事情,我只能尴尬地以指导律师很忙为借口推脱过去。那段日子,我就像一个刚刚实习的医学生,单独走上手术台,不知所措地对着错综复杂的真实人体,偌大的手术室只有我一个人,紧张无措地左一刀右一刀。我的心里充满对指导律师的埋怨与不解。
虽然指导律师有错,但是我应该怪他么?或者说,怪责他有用么?毕竟他的错归属他,我的错呢?
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比较正直、比较细心的人,鄙视那些现实中鬼鬼祟祟的弄虚作假或者自鸣得意的钻营违规。谁知道,在普遍造假的环境里,我也做得心安理得,我也得过且过。我太低估了现实,更高估了自己。
炸弹已经开始计时。
我能做什么?指导律师有错,让他处理自己的错,而我得收拾收拾心情,再坚定一点,再坚强一点,再勇敢一点,再冷静一点,再对自己的活儿融入一点理想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