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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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


在民政局门口分开的时候,练青停住脚步说,“春儿,再见。”我看见他的眼底有些晶莹的光。

很久以前,我和练青在一米八的床上,头靠头黏在一个枕头上,两个人长成一个双头树。他喜欢抱着我入睡,半夜醒来,也会在我的脸上,点点滴滴,蜻蜓点水。有时候他醒了,就那样看着我,一动不动。我能够感受到他的呼吸,他的心跳,我只是没有睁开眼睛,继续佯作睡着,想看他这愚蠢的动作会维持多久。但等我再次睡着,我也就无法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再次睡着的了。

那时他和我常常脸贴脸,说起苦恋我俩的一对男女。

“如果他们在一起就好了。“有天他突然兴奋起来,“对呀,要是他俩成一对就好了。”

好像不能回应那一片痴心相待的人,是我们的错一样。我们在一起之前,各有一个追求者,那女人对他,如果他同意,大约可以每天跑到他的出租屋,里里外外为他打扫,清洗,俯首做他的老妈子,一切全由他。即使不曾能够进入他的家,她也常常制造很多的机会去他的单位,以各种方式嘘寒问暖,同事们一见便群起而笑“找小宋的”,他只是尴尬地咧咧嘴,耸耸肩。而我的那位男闺蜜也无差,以闺蜜的名义与我相处长久,但我未曾察觉。为了混淆我的视线,我这位男闺蜜会隔三岔五向我吐露他喜欢上某个女人,真是苦恼,或者他又换了个女朋友云云。而我们是朋友,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女朋友是靠边站的,随时可以换一拨,所以但凡我的事情总是第一位的。

这种状况,维持到我俩遇见那天。

那天的天一点都不蓝,不止不蓝,是乌云密布,乌云笼罩了整片天空一整天,同事们开着玩笑,“世界末日要来临了。”雨却始终不下。我手头在忙一个项目,需要紧急交付,也就没太在意。等我长舒一口气,一键发送,抬头看见整个办公室已空无一人。窗外的天,黑沉沉,已是夜里十一点十一分。末班车是十一点半,赶到公交站台时,刚好看到那台车开走了。

暴雨,倾盆而下。

好像是攒了一天的雨,卡着点,砸下来。公交站台的那点窄窄的顶,完全挡不住,雨从四面八方倾倒在我的身上,从小白鞋,裤管,到头发,白色衬衫,全身几乎只剩下内衣,内裤到大腿边没打湿了。我也不是没试图撑开雨伞,风太大,撑了也白撑。但有一个人比我还狼狈,我就听见“扑通”一声响,公交站台下面雨水已经漫延成了小溪,一个身着黑色西服的人,趴在水里,下巴刚好磕在站台边沿,“嗷嗷”大叫着疼。

我不禁失声大笑起来,不是我腹黑,看别人倒霉,幸灾乐祸,那场面真的忍不住爆笑,实在是生理本能。

“笑什么啊。”那人扶着下巴抬起头看我,“有什么好笑,你没摔过跟头。”

“对不起。”我尴尬地想钻地缝,也找不到话来应对。

“扶我一下啊。”

那一句说得理直气壮,我居然就伸出手去,扶一只落在水里的小王八。好吧,是个人。等他站起来,我才发现固然一身狼狈,大约一米八的个头,眉目之间很是俊朗。居然心怦怦急跳了几下。

那就是我们的初相识,后来知道原来我们在一栋楼里上班,我在七楼,他在八楼,刚刚好,连办公区都在朝阳的那扇窗户下。后来他不时拉根绳吊个小筐输送点鸭脖子,奶茶,面包诱惑等等各种下午茶小食到我的窗口,吃得我们办公室的一众兄弟姐妹一致称颂,“余姐,跟他好,跟他好。”

说起来,我被他打动的那个瞬间很奇怪,就是那天半夜,他趴在水里,摔成狗吃屎的模样,居然可以理直气壮,叫我一个陌生人,去扶他一把,居然不去找个地缝钻起来,他以为他是谁啊。

“你好,我叫宋练青,就在前面那栋楼上班……”

他没找个地缝,还跟我做起了自我介绍,什么情况,这人脸皮真厚。但是后来我发现我好像就是喜欢他的厚脸皮,他的死乞白赖,理直气壮,因为那是我没有的。如果我们就可以一直那样幸福地生活下去,像童话故事里的一样,该有多好,可童话只是没有继续写下去而已。而生活会打开我们的真实面貌,不止于初相识相处的美好。

我也对着他挥手,“练青,保重。”

从此后,我们两个人便没有了关联,当然孩子爸,和孩子妈的身份不会改变,但我们再没有关系,他不会再搂着我,我也不会再靠着他入睡。枕边人成为陌路人,是我们当初没有想到的。就像那个追了他三年的女人,想尽各种办法,举办兄弟单位间的团建活动,他们是一个集团的,那女人是兄弟单位的人事,可惜始终没有等到他的应允。等到的是我们的相恋,那女人转身很快就结了婚,但结婚以前她找过我,她说“你一定要好好对他。“她说“那你们俩一定要幸福。”我没答应她,我怎么知道未来会怎么样,而且我凭什么答应她,她是我的谁,又是练青的谁,不过到底有些遗憾,因为我们俩的幸福,好像衬托着她的落寞。


结婚以后她辞职了,不两年生了孩子,再后来又离了婚,一个人带着孩子过。那会儿我和练青还在一起,讨论着世界变得太快了,“哎,她离了,一个人过,大概过得不好吧。”“我们一定要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练青抱着我,那样炙热的胸膛,我点着头,是的,我们永远在一起。而我的那位男闺蜜,在我正式宣布恋爱以后,一脸惊诧,“你怎么可以谈恋爱?”

“我为什么不能谈恋爱?”

“你有我啊。”

“孙飞扬,你开什么玩笑,你又不是我男朋友,自己的女朋友还排着队呢。而且我有男朋友了,你第一反应不是应该祝福我吗?”他铁青着脸,拎起我案头的台灯,砸向地面。“你们不会有好下场的。”他说。

我觉得他疯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孙飞扬的愤怒,过去相处的五六年里,他在我面前从来没有过一次,哪怕是生气抬眉的表情。总是不急不慢,我常笑他是块海底大石头吧。他就只是轻轻笑一下,“你开心就好。”

我拉着宋练青的手,我说“我和练青,两情相悦,你不祝福我就罢了,还把我最宝贝的台灯给砸了。”话说,那款复古台灯,是孙飞扬过去在人民路的古玩市场帮我淘来的,造型别致,上面还有一只古铜色的小兔子,那小兔子的尾巴都给我摩挲得润滑无比了。我本来想叫他赔,一想不对,充其量他砸了他送我的东西,最多是收回,没有叫他赔偿的道理。只好作罢。

但我总有些愤愤不平,以为他是我最铁最亲密的朋友,居然是这个态度。然后他就消失在了我的世界。我才通过他其他哥们了解了,他不过是在等我,他对那群兄弟夸下海口,这辈子,非余春莲不娶,他以为最终可以等到一个恰当的时机。那些排着队的女朋友,半真半假,追他的女人的确不少,因为他的女人缘向来很好,也不得罪那些女人们,统统收作闺蜜。

后来我和练青滚在床单上的时候,不时想起他俩,好像我们俩的幸福,剥夺了另外两个人的幸福似的。那时候,我们不由停下来,“要是他俩在一起就好了。”这样大家就都幸福了。那时的我们实在天真得可怕又可爱。

然而后来我们发现孙飞扬也并非他说的那样痴心一片,他消失后不到一年的时候,孩子已经可以把公园里其他欺负人的小孩,揍到哇哇大哭了。他也是在那个时候宣布了婚讯,带着老婆和孩子,步入婚姻殿堂。并且邀请了我和练青。婚宴的排场很大,是孙飞扬老爸老妈张罗操办的,酒店的一层二层都包下来了,座无虚席,每一桌每一位都有红包,这我倒是第一次见,吃酒是有红包拿的,里面装着百元大钞。叔叔阿姨见了我直招呼,“小余,这是你男朋友啊,真不错。”从前我也没少到孙飞扬家混吃混喝。

新娘我见过,就是过去他谎称是他女朋友的小齐,我见过很多次,也一起吃过饭,逛过街,甚至一起住宿,洗过澡。洗澡的时候,我们光着膀子在喷淋头下,小齐对我说,“姐姐,你知道吗,我可喜欢你了,飞扬说他最尊敬的人是你。”听得我一脸懵逼。“胡说什么呢。”婚宴那天小齐远远看到我,就跑出来,一双手紧密握着我,“姐姐,终于又见到你了,真好。真想死我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线,我浑身鸡皮疙瘩打颤。无论如何,我和练青再无负担了。


孙飞扬看着我的眼睛,依然平静,好像很久以前,没有一丝波澜,如同曾经那块海底大石头。不过我不再与他称兄道弟,不再拍着他的肩膀说,“臭小子别来无恙啊。”

从那以后,我和练青,我们两个人在一起,自由飞翔,没有负担。孙飞扬的那些兄弟,对我的敌意,也渐渐消散了。但后来我才知道,人生长得很,那个追了练青三年的女人,这个我曾经的男闺蜜,以及他的兄弟们,对我的人生构不成一丝一毫的决定权,我全不需要对他们有任何的负责。他们的喜怒哀乐是他们的,我们不过是在一个阶段里遇见,然后分道扬镳,也包括两情相悦过的宋练青,都是过客。什么事情太当真,就不好玩了。

但孙飞杨结婚以后告诉我一件事,他说不过是奉子成婚,没有爱情,他这辈子心里只有一个人。他说我应该知道是谁。之后他远赴国外做生意,老婆孩子在国内,一年也见不着两回。他觉得这是惩罚,但罚的到底是谁,不好说。他说过我们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和练青,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们曾经那样相爱,一起攒钱,一起打地铺,一起买房按揭付贷款。我们憧憬着美好的生活,终会向我们招手的。练青没有家底,不像孙飞扬,伸手车来,房来,不过那和我没有关系。

人们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我却不以为是。至少那时候我和练青两个人,同在陌生的城市打拼,时常有点入不敷出,两个人回了出租屋,一人一个大馒头,就着榨菜,看《仙剑奇侠传》,李逍遥御剑而行,乐不思蜀。

如果时光倒转,回到那时候,多好。不,我是不会再选择回去的。现在才是属于我的新人生的开始,不再依仗任何人。我把小孩放在了老家读幼儿园,爸妈帮我带着。练青每个月会打一些生活费。

新生活总是很难,过去两个人,忽然变成了一个人,但这是我选择的,离婚以前我也有过片刻的犹疑。可曾经的感情无法取代现在的生活,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也许是从他决定创业的那一刻就已经埋下了我们终将分离的结局。他总是喜欢对着我说,“春儿,你听我说,现在我已经是我们公司的金牌销售员了,你一定会带你过上最好的日子。”“美好的生活是需要我用双手来创造的!”“我们会越来越好,越来越棒的。”

那时候我们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两居室,一辆卡罗拉,月供6878元,我俩的工资加在一起,接近三万,这样的生活对我而言,已经财富自由,绰绰有余了。和过去我租住的小民房,天上和地下的区别。我并不想要更多了。“可是,练青,我们现在已经很好了。”

但他觉得生活才刚刚开始,“听我说,我们会越来越好,人要有上进心不是吗?我们一直在往前走。难道走到这里就不走了吗?”在单位的发展,在他看来,已经到了头,只有创业可以往上继续再走上去。

往上走,走到哪里去呢,我想起我们初相识那天,他趴在一摊雨水浇灌成的浑浊的水洼里,那样笃定地对我说,“你没摔过吗?”我喜欢他这样的从容不迫。可如果人要一直往上走,难道走到天上去吗?我开始意识到,我们俩想要的生活是不同的。在没有获得他想要的成功之前,他是不会停下的。但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而他所谓的成功也许永远不会到来。可我还是选择了支持。该死的支持。我们开始了日渐走远的生活。从此我们开始了聚少离多的日子,有时候一年他也就回来一次。感情很奇怪,就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对他不再有期待,回来,或者不回来,对我的生活都没有影响。我带着果果,我妈有时候会来帮忙。至于他,在我眼里,成了隐形人,即使是回来的日子。故事的结局很无聊,他在那个城市有了个姑娘,小他十岁,性格火辣。

“不知道怎么就越走越近。对不起,我爱上她了。”练青说这话的时候,我都没抬眼看。其实我并不是没有听到朋友的传言,只是没有当真,是没有当真,还是不想当真,我也不知道。

“离婚吧。”我知道他不想放手,但是我决意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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