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你喜欢她吗?
喜欢,特别喜欢。
那去跟他说啊。
不行,我怕说了之后我们就做不了朋友。
你想跟他做朋友还是男女朋友?
当然是当我男朋友啊。
那不就得了,反正你也不甘心他当你普通朋友,表白若是失败,被他删了,不过就是丢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普通朋友,还让你彻底死心。一举两得。
你看,多简单的道理。
可就是有很多人在纠结要不要去表白,纠结被拒绝了怎么办,纠结还能不能做朋友。
纠结得心中的小鹿都晕了。
-02
520那天,我去表了个失败的白。
“我想跟你表个白。”
“你别开玩笑啊,我们才认识那么久。”
我暗自在心里羞涩地微笑,低头编辑大段文字准备发出的时候,对方给我回了一句:
“我其实喜欢一个女孩子,两个人相处得也很好,但是不知道怎么跟她说。”
那时候的我正在和朋友一起吃小龙虾,眼泪已经特别柔弱地出来了,我怕大庭广众之下尴尬,旋即说,“我的妈呀,这龙虾好辣呀!”
想了想,擦干净手回复他,“那就去说,勇敢点。”
下一秒,删掉了所有的聊天记录,连同那个一面以来技巧拙劣地喜欢人家的我。
挺怂的,都没有去行动,可却是我觉得的我能做的最酷的事情。
视若珍宝的聊天记录和让心中小鹿咕噜咕噜冒粉红色泡泡的人,一下子就delete了。
朋友后来说,你也目的性太强了些。
可是自我第一次见到他,我就知道,他不可能成为我朋友的。我不缺他这样的普通朋友,我缺的是像他一样的男朋友。
既然做不成恋人,又不缺你这样的朋友,那就不要占内存了。
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就是个熊样。
但我知道,等我有天放下了你,会比裤腰带还酷。
到现在,我还是觉得他很好啊,明确地拒绝我,绝对不拖泥带水,把刀子直捅心脏,一刀毙命,特别帅。
假如我不说,他就没机会说拒绝,那我还处在幻想状态,甚至可能想好了未来孩子的名字和高考要报的专业,在自己建造的宫殿里演独角戏,以为他坐在观众席投入观看,没想到只感动了自己。
-03
据说,缘分这种东西,有个十分钟守则:如果你跟对方有可能在一起,那么十分钟内就可以感知。那时候,心中沉寂已久的老鹿会忽然睁开眼睛,雀跃地冲出来,告诉你:啊,就是TA啦,你快去表白啊!
那你可不可以,酷一次,告诉对方:我好像挺喜欢你的。
不管结果如何,至少你没有让这道题目空着,比最后潦草写个答案来得靠谱吧。
17岁的时候,喜欢一个人,不管对方喜不喜欢你,你都可以义无反顾,那叫青春。
27岁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如果TA也喜欢,那两相欢喜;不喜欢,一拍两散,那叫潇洒。
我们这个年纪,若是太顾虑别人的感受,谁来顾虑我们的感受。
我们也怕一个人过完漫长的一生,害怕酒醉醒来无人可温粥,跟这些相比,表白失败丢脸算什么呢。
毕竟,爱情的基础,是心动,不是日积月累相处下来的感动。
日久不一定生情,会生不甘心。
-04
也请那些被表白的人,坚决地选择是或否,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微笑。
因为你肯定也不想被喜欢的人当闲暇之余的备胎。
“过了很久很久,
心中的小鹿已经得了帕金森综合征了,
即使遇到心动的,
它也认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