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读《庄子·胠箧》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是因为知者圣者为防巨盗,设置了诸多保护措施,给箱子上锁却让盗贼直接都背走了,所以努力积攒、精心保护的财物,都变成了为盗贼积攒的。
常听人说老庄不管社会进步,一味妄想“小国寡民”之类,是开历史倒车,庄子说圣人利天下少而害天下多,“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而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因此引出那句著名的“彼窃钩者诛,窃国者而为诸侯。”
过去我也常以为庄子混淆了因果,圣人是看天下乱才想以仁义矫正的,后来一想如果说圣人似乎追溯到周公或许更合适。其实庄子想说的是圣人制定礼法以约束,则大盗直接跳出礼法一并窃取而王。没有斗衡也会有别的称量工具,但称量工具确实也激发了人们在这上面做手脚以谋利的事实。
正因此,才更要与盗周旋,“圣人”本意利民,而想办法遏制“不善”影响的也是发明、创造和制定的“圣人”。现在,有人敢于钻法律漏洞,自以为已经窃国,可以称霸而王,目下所见,四处都有为之歌功颂德者。
乾坤倒乎?日月沉乎?我是不信如今礼崩乐坏已至于斯,尽管洗地的千千万,姿势也是花样繁多,但都是跳梁小丑之姿尔,殊为可笑。文贼之名,耻于言说,才知道许由洗耳是什么感受。
天才作者的创造力决定了人类对自身能力的评价,就如同伟大的运动员不断拓展人类的极限一样,天才的作家开拓了人类想象的边界,和文学的领土。如《魏书》中“(祖)莹以文学见重,常语人云:‘文章须自出机杼,成一家风骨。何能共人同生活也?’盖讥世人好偷窃他文以为己用。”
可文贼也因此滋生,如同觊觎鲜美果蔬的蚊蝇一样令人恶心。知者圣人苦心经营,宵小也有样学样,“盗亦有道”,照搬圣人之仁义,苦心磨练偷盗技术。事实证明,总有人试图以为人所不齿的方式跳出天才作家们因循的轨迹,从而达到窃国者而为诸侯的最高理想,毕竟“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今天跳出来的是匪大和靡宝大大,为大风的遭遇鸣不平,明天又会是谁呢?反抄袭的道理说了千千万,大多数人也懂得这个道理,“弊在赂秦”。
于是宵小、摇旗呐喊者,转而开辟了新的战场,混淆概念、言辞闪烁、扩大现场拉别人下水,乃至偏听偏信不一而足,一件在圈子里早就已有公论、板上钉钉的事情,硬是要倒打一耙,逼着受害人心力交瘁。
从前但说天理良心,日子久了才发现,为恶者和他们的跟随者,但有良心便不会招摇过市以至于斯,人品之低劣有目共睹。由是才更体会到圣人在礼崩乐坏之世的呐喊和彷徨。
德国法学家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提到了自然法与既成法的区别,因而笔者对朋友说出了“法律是一时的法律,文学是万世的文学”,纵使宵小在生前钻了漏洞,名利双收,但文界,在文字的地界上,就是要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就是要打入地狱、永不超生,每一个抄袭者都要做好名声之恶臭遗留千古的心理准备。
圣人有罪,天才有罪,创造出令人目眩神迷,自身都闪着光的文字,一篇一章呕心沥血,偏要招引那些蚊蝇。实在让人忍不住喊出一句“圣人不死,文贼不止”,只要那些富有创造力的天才作者在,文贼们就不可能停下复制粘贴的鼠标。更何况那么鲜美的肥肉,不抓紧打包带走,更待何时?
圣人有罪,原创有罪,试想如果没有钻研厨艺的人长年累月创造精美的食物,又有什么会激起人过度追求口舌欲望的东西呢?如果没有,从根本上就没有需要精心保护的机密,又有什么可以激起人偷盗的欲望呢?本来就没有可以偷的东西,当然就没有贼了。
那试问诸位,是想“绝圣弃智”吗?是想抛弃现在优渥的条件重回上古吗?是想永远就吃那些被人咀嚼了无数次的、曾经的“精华”吗?那些明知抄袭还洗地的,甚至妄图蛊惑他人一起为文贼助威的,记住咯,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长江万古流。
那些为已有公论的抄袭翻案的,高喊没有抄袭的,殊不知早就献祭了脑子,沦为“盗亦有道”的从众,也彰显了盗贼苦心钻营偷盗技术的效果,确实是高明。
然而圣人不死,文贼不止,那文贼不止,骂声更不能止,就是要用悠悠之口,在暗淡的岁月为原创前行的道路增添勇气。
反抄袭的诸位,被我们所敬仰着、捧在心上的天才的作者们,纵使不能见到文贼生前身败名裂,但或许有幸能让他身后遗臭万古。作为小透明,总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那不妨让我们为钉死文贼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