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上有个所谓的责任稀释定律,说的是在一个多人的环境中,责任就像化学溶剂那样会被稀释,人越多则每个人的责任感越淡薄。对于某一项具体的工作,如果要求单个人去完成,会做得很好。但若要求一个群体共同去完成,每个人的责任感都会变弱,在面对困难或需要承担责任时,往往会退缩,甚至推卸责任、相互指责。责任稀释定律的实质就是人多不负责,责任不落实。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点要求,简单地说就是一对一、百分百。
1、一对一
一对一是指每件事都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否则共同负责等于无人负责。例如:
(1)每日的卫生打扫工作,需要明确划分区域,指定每个区域的负责人,甚至要挂牌公示,每天完成任务后责任人签名确认。而不能只把整个卫生打扫任务指定给一个小团队,让他们自觉地去完成。
(2)仓库里的各项工作,不管是盘点、退货处理、商品上架、搬运,如果只是笼统的指定几个人负责,按理说大家都有义务去做,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张三等李四、李四等赵六,都觉得别人应该更主动一些,典型的属于三个和尚没水吃。
人越多,每个人越感到工作与己无关,总有一种“我不去做,让别人去做”的心理。作为管理者,经常会认为重要的事=大家做=人人做。但到了员工那里,就会被解读成大家做=别人做=我不做。结果就是,大家做=没人做!
这个问题也可以从人的自利性来解释。多个人一起工作,我干得多,别人就做得少,既然工资都差不多,为什么要我多做呢?但是,若责任明确,这些工作本来就是我的,早晚都得干,积极性自然就会提高。当年,对中国农村影响最大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也无非是利用了人的自利性:以前生产为了公家,是大锅饭;现在土地分到自己手里了,生产多少全是自己的,与别人无关,那何不好好干呢!虽然我们一再强调要一心为公,要有责任心,要有执行力,但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使然,不可能完全消除掉。
因此,平时工作中,一定要把责任划分到人,做到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
2、百分百
百分百是指责任一旦确定下来,员工就应该全部承担,完不成任务时不得找任何借口和理由。如指定某人负责一个区域的卫生,若不达标,那这个员工就得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如果按照这个规则行事,就需要提前明确责权利。只有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限,员工做不到对自己的职责全面进行控制,责任就会流于空话。以产品销售为例,给员工制订了销售指标,但总是断货,或各部门协作不力、处处掣肘、拖后腿,业务员能力再强也无法顺利达成指标。这种情况下,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员工,肯定是不合理的。所以,对于让员工承担的职责要有相应的保障机制,保证他们具有完成任务的全部条件,责权利相统一。
一对一、百分百,是企业责任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指标,若处理不好,员工很难有高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