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工科的,习惯什么东西都想搞清楚原理。但有些东西,你越研究越搞不清楚。

比如说爱情。
你可以计算卫星的运行轨道,但你算不出来一个人为什么突然就不爱你了,更算不出来,为什么有些人明明爱你,还要跟别人谈恋爱。
我大学的时候,读了米兰·昆德拉的两本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不朽》。这两本书可以说是我最早的人文启蒙。
没想到小说还能这么写:一边讲爱情,一边讲Politics,一边讲历史,一边讲哲学。你本来以为是在看几个人的爱情故事,但读着读着才发现,他其实是在讲整个人类。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主人公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他可以爱一个女人,同时又跟很多不同的女人发生关系。
这癖好挺独特哈。😅
他对不同女人的兴趣,不只是追求肉体的快乐,还有一种探索的欲望。每个女人都有她独特的地方,他想把这些差异找出来。
这是外科医生职业病啊。别人谈恋爱是找灵魂伴侣,他谈恋爱是开展临床研究,而且样本量还挺大的。
可他偏偏遇到了一个跟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特蕾莎。
特蕾莎渴望的是唯一的爱情,是两个人身心一致、彼此忠诚的关系。她爱托马斯,也知道托马斯爱她,可托马斯还是会不断地跟其他女人发生关系。
托马斯的逻辑是:“我跟别人发生关系,跟我爱你有什么冲突?”
这放在现在,那其实很简单:不就是渣男吗?
但特蕾莎偏偏又离不开他。这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在爱对方,却又不断地伤害对方。
昆德拉借这两个人提出一个问题:爱情到底是探索,还是持守?哪一种人生更有意义?
其实工作也一样。有人一辈子要换很多工作,去不同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有人一辈子就做一件事情,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
传统观念很容易简单地说:探索是肤浅,持守才是高尚的。但探索让我们看见世界的广阔,而持守让我们进入生命的深处。
相反啊,探索也能变成逃避,而持守也能变成束缚。
关键是,你有没有勇气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
昆德拉没有让故事停留在男女关系上。
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经历了布拉格之春。当时他们追求改革,希望获得更多的自由,结果苏联主导的华沙条约组织军队进入捷克斯洛伐克,改革遭到了镇压。
小说后来也被改编成电影《布拉格之恋》,背景就是布拉格之春。
托马斯和特蕾莎的生活就彻底变了。特蕾莎拿着相机在街上拍军队和抗议的人群,而托马斯因为发表了Politics文章,又拒绝配合当局收回自己的观点,失去了他外科医生的手术刀,跑去擦玻璃。
他原本以为自己的人生可以自由地选择,结果发现,自己能不能继续当医生,都不是自己说了算。
有时候我们以为自由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历史一旦闯进来,你才发现,你不想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
小说里还有个女人叫萨宾娜。她是一名画家,也是托马斯的情人。
她把背叛看作自由的一种形式:背叛家庭,背叛传统,背叛Politics口号,甚至背叛爱情。
她不断离开,因为她害怕一旦停下来,就会被某种东西定义和束缚。可她获得了自由,也逐渐失去了归宿。
这就引出了整本书最重要的问题:生命到底是轻,还是重?
昆德拉在小说的开头讨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假如我们的人生要无限重复,每一个选择都要经历无数次,那么每个决定都会变得无比沉重啊。
可是如果人生只有一次呢?
那就意味着,我们做的每一个选择,爱人还是事业,都没有办法真正验证。
这对我们工科生来说,简直太难受了。
人生没有对照组,不能重来,但实验报告最后你还得自己写。😂
那么既然人生只有一次,是不是就可以不用承担太多责任,不用被任何东西束缚?
托马斯曾经就是这样。
但到了小说后面,他和特蕾莎离开城市,来到乡村生活。两个人过着平凡的日子,还养了一条狗叫卡列宁。
一个讨论Politics、哲学、爱情的小说,最后竟然花了这么多笔墨描述一条狗。
昆德拉是不是写到这儿,自己养狗了?
托马斯曾经希望拥有无限的自由,后来却选择了一种拥有承诺、有牵挂的生活。这反而给他的生命多了一种重量。
我现在看这本书,这感受跟大学的时候确实不太一样。
年轻的时候,也特别向往自由,觉得人生就应该去探索、尝试,去经历不同的可能。
但后来发现,人生还有另外一种意义,就是你愿意为某些人、某些事留下来。
探索让生命展开,持守让生命扎根。
两种能力,我觉得都是上帝赐予人灵魂的礼物。
昆德拉还有一本小说叫《不朽》。
可以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讨论的是我们应该怎么活,那《不朽》讨论的是:我们死后还能留下什么?
昆德拉提出了两种不朽。
小的不朽,就是死后你的家人、朋友、学生,很多年以后还能想起你。
是不是你欠他钱了。😅
大的不朽,就是你死后,连从来没见过你的人都知道你的名字。
比如说歌德、贝多芬、莎士比亚,还有希*勒。
唉,至少人家遗臭万年嘛。
想要不朽,现在可方便多了。发一条短视频,先争取10万+的播放。10万不够,那就买点流量。
至于这不朽能持续多久,那看平台和预算嘛。
《不朽》里有很多离奇的故事。
贝蒂娜希望通过自己与歌德的关系,让自己的名字留在历史里。还有歌德和海明威,在死后相遇了。
两个大作家死后还要被后人不停地研究:他们写过什么,爱过谁,做过什么错事,甚至他们自己都不愿意公开的事。
原来啊,一个人真的被记住了,才发现别人记住的那个人,根本不是自己。
这叫人设崩塌。
昆德拉既看到了人对不朽的渴望,也看到了这种渴望里的虚荣和荒谬。
《不朽》里还有一个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人物,叫阿韦纳里乌斯教授。
这个教授非常讨厌现代文明的一些东西,尤其是汽车。他觉得汽车破坏了城市,污染了环境,让生活变得越来越丑陋。
他是没有看到现在的电鸡啊。
他于是决定晚上带刀,扎轮胎。
别人保护环境是绿色出行,他是直接让你出不了行。
他还想找别的环保人士一起干,结果人家也不支持他。
这就尴尬了啊。自己觉得在反抗文明、拯救世界,别人觉得你是在破坏公物。
更荒诞的是,小说里的重要角色阿涅丝后来发生车祸。她丈夫保罗急着赶去医院,却发现自己的车胎被人扎了。
等他终于赶到医院,妻子都去世了。
教授以为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却给另外一个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哎呀,你忙着拯救全人类,先别耽误人家去医院呢。
说到这里,我想起皮克斯的《寻梦环游记》。
那部动画电影有一个设定:人死后进入亡灵世界,但如果在人间再没有人记得他,就会经历最后一次死亡,彻底消失。
这可以说是小说《不朽》的温柔版本。
但两者都触碰到人心里的一个很深的愿望:我们不想自己彻底消失。
如果有一天,最后一个记得我的人也离开了呢?是不是我存在过的意义,也就跟着消失了?
我想到《传道书》里的一句话:上帝将永生安在世人心里。
人明明知道自己是有限的,却又不断地追寻超越有限的东西。
但永恒如果只建立在别人的记忆里,那也太脆弱了。记忆会消失,历史还会改写呢。
但信仰带来了另外一个理解: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不必完全依赖有没有多少人记住你。
即使没人知道,也不代表你的生命没有意义。
这就是我今天回想昆德拉,跟大学时代很不一样的一个地方。
最后讲个我自己的故事。
大概16年,樊登读书会搞过一个讲书人的选拔活动。我参加了,选的书就是昆德拉的《不朽》。
后来我进了深圳百强,又好像进了50强。录制的导演还特别跟我说:“你的镜头感是讲书人里最好的,我们以后一定找你合作。”
我当时挺高兴的,要开启一个新的职业赛道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10年了,我也不知道那位导演还记不记得你说了什么。
但我今天又在镜头前讲起了《不朽》。
当年导演说的话,他是不是本人都忘了,但至少我在这里,他已经实现了一个小的不朽。
而且我们总希望别人记住我们,可有些时候,别人不经意说的一句话,也会在我们心里停留很久,甚至影响我们后来的路。
我大学的时候读昆德拉,觉得他在讲爱情、Politics、自由和死亡。
10年前讲《不朽》,我就想怎么把一本复杂的书讲得有趣。
而今天重温这两本书,我发现自己思考的是另一个问题:我们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会探索什么,持守什么,爱过谁,又给谁留下了什么。
至于最后有多少人还记得我们,也许……
真的没有想象当中那么重要。
我还记得那个大学时代读到昆德拉的自己,也记得10年前站在镜头前讲《不朽》的自己。
他们都过去了。
但他们都还在。
而我今天,还在继续讲不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