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花小琅
总是听见有人在回忆青春,也会有说不完的故事同你娓娓道来,这些快乐的忧伤的伴随成长的经历,也在不间断的勾起了那些早已消散到尘埃中的往日时光。
文虽离开我时,用了最沉默也最让人歇斯底里的方式——不辞而别。
我甚至连一句再见都来不及说与他听,也未曾好好的道别,更无法得知分开的理由。整整三日,我没有吃一口饭,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去找他,却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他,一个每天都会见面说笑的人,突然间就这么消失在了眼前,熟悉瞬间变成陌生,只在一念之间。
记得当时的天空暗的毫无颜色,我从早到晚唯一坚持做的事情就是不停的发信息,不停的打电话,换回的却是石沉大海般的死寂,这才懂了什么是真正的无可奈何,想抓,无从抓起,想留,无从下手。
生命,忽然就变得脆弱到不堪一击,而爱情,也是那般滑稽,说爱便爱,不爱则弃。
怨、憎、恨这个阶段比想象中来的短暂,余下很多的日子里,想起更多的并不是那些晦涩到让人心疼的酸,而是素来不曾在意过的暖。
犹记得初见文虽时,我并不喜欢他,反而有些反感,那东北人的自傲让人避之不及,未想过之后阴差阳错的信息带我一步步走进了他的生活,开始更深入的了解他、关注他。
认识一个人,过程或缓慢或速度,若起先注意到的是他的优点,那么,慢慢的就会发现缺点,反之,先发现缺点,而后注意到的就会是他的优点。
女人,是感性动物,总是会因为一些细微末节感动,然后,就会爱上。
而总是有很多故事的下雨天,我们也不曾落下,他牵着我的手在雨中奔跑着,雨水打湿了衣衫,触及到身体时的丝丝凉意不禁让人冷颤连连,文虽坏笑着,故意一次次的抱我入怀,那贴身沁人的温度,刻在了心里,最后结成了冰花。
那时的我们并没有别的小情侣那般如胶似漆,甚至逛街也从来不会牵手同行,每当我试图去抓他的手,文虽就会让我挽着他的胳膊,并且老气横秋的说,那些牵手的都是小年轻,而我们都是老夫老妻了。
尽管我当时笑话他少年老成,可自此,除了他,我再未挽过别人。
这个世界,时间不停的在走,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去过哪些地方?看过多少风景?路过的、停留的、错过的,生活总是这样,开不得半点儿玩笑。
我听他唱过《霍元甲》《青花瓷》,也听过他唱《北京一夜》《一场游戏一场梦》,爱屋及乌的我开始喜欢周杰伦,听过许多他的歌,也去KTV唱过不少,直到很久以后,我只记住了一首《霍元甲》。
总要留一首歌的,可以让你一听到旋律就会想起一个人。
十年的光阴一去不回,而我依旧会想他,有些东西,时光带不走,留得住的不过是无尽的思念。
我会偶尔想他做的蛋炒饭,回味他的青椒皮蛋,想起没电时,他将冷毛巾放在肚子上暖热给我擦脸的举动还是会感动,想他拉着我跳舞时的孩子气,也会想他醉酒后说爱我的样子。
不被辜负的青春不算青春,痛过泪过才知年少轻狂,待一切尘埃落定,再细细回味时,才发现,最怀念的不过是那些逝去的曾经。
我还在,我还会想他,我可能还爱着!
只是,我想,有生之年我们不会再见了!
不过,这仅仅只是我想,我知道,有些再见,不能轻易的说出口,说了就真的不会再见了!
但,倘若还能再见,我一定微笑着对他说一句:爱过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