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零星感悟(三)

原文:……这涉及我在行文时的口吻:是对老师讲,还是对孩子说?

感悟:写作时的口吻切换很重要,是自话自说,还是讲给别人听,一定要学会换口吻。讲给不同的人听,称呼不一样,说话的口吻自然也就不一样了。具体用哪种口吻讲,还得自己亲自实践一番,才能从感觉中找到符合实际需要的东西。

原文:开学第一天,当这几位学生汗流满面抱着各科教材回到教室时,我说:"同学们,难道我们不是因为有了他们而感到幸福吗?"

这时,教室里自发地响起了掌声,这就是最好的教育。

感悟:当父母做好了热腾腾的饭菜抬上饭桌,要让孩子明白:“娃儿,难道我们不是因为有了父母而感到幸福吗?”这样说,是要让孩子懂得感恩,不要把一切当成理所当然。这才是最好的教育。

原文:我情不自禁地说:"我给你们的一句话,是我送给你们的见面礼;今天许多同学主动为新集体第一次尽力,是同学们自己送给自己的见面礼!"

感悟:李镇西老师的语言,是多么的有魅力,这样的话极具鼓舞性,这也是一个成功人士的魄力所在!

原文:在第二天交来的日记(我给学生布置的一种练笔形式)里,不少学生都感叹:"我为我们班有这么多热爱班集体的同学而自豪!""我庆幸我被分到一个充满温暖的班集体!""我们班一定会成为最棒的班集体!"

感悟:把一个班集体看成一个团队,能够带领好他们,自己也是闪闪发光的。这需要有强烈的集体意识,也需要一定的引领力。而这也正是我欠缺的。缺乏这种意识和能力,这个集体就是一盘散沙,人心始终是涣散的。

原文:自觉、自愿的劳动,最能树立和培养孩子们发自内心为他人服务的劳动观念。所以我特别主张,班主任要善于在班集体中给学生创造自觉自愿劳动的机会。

感悟:在班集体中是这样,在家庭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除了做好自己的分内事,每个家庭成员都应当自觉自愿参与家庭劳动,在这个过程中发光发热,这样的家庭才会更温馨,更幸福。这个时候,家庭成员之间更懂得互相关心、体贴和帮助所带来的幸福感。

原文: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无一不反映出学生的集体主义情操和为他人服务的意识。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强化了学生"我是班集体的主人"这一意识,也培养了他们主动劳动的品质。

感悟:无论是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还是参加家务劳动,或者是社会实践,都具有非凡的意义。可如今,学校和家庭、社会普遍都很重视孩子们的学习成绩,反而忽略了人生极其宝贵的一次次劳动课。这种缺失,带给人生的是一种难以弥补的缺憾。

原文:班级中应该有一些事情由学生自愿去做,这有利于培养学生自愿为他人奉献、为集体尽责的精神。于是,我在班会上强调,每天往保温桶里灌开水的事应由同学们自愿去做。

感悟:班级中的事情是这样,家庭中的事情也一样,都要有人自觉、自愿的去做,而不是所有的事情都由老师或家长包办代替。但在这个过程中,父母和老师表现得越强大,孩子的机会就会越少。大人只有懂得适时地让位,才能更好培养孩子自愿为他人奉献,为集体尽责的极其可贵的精神。

原文:我们因为有了默默无闻为集体服务的同学而感到了幸福,学生们也从一杯杯的热开水中体会到了班集体的温暖。

感悟:父母因有了默默无闻为家庭奉献的孩子而感到幸福,其余家庭成员也从温馨的家庭环境中体会到了家是随时可以依靠的港湾。

原文:现在许多让孩子们走出校园的社会实践,往往都是季节性、节日性的,比如植树节去植树、学雷锋日去扫马路、重阳节去敬老院慰问、助残日去福利院献爱心,等等。我不反对将学生的社会实践与一些节日和纪念日相联系,而是说这些行为不应该仅仅是某个固定日子的点缀。

感悟:在我们大昭帝国,季节性的、节日性的社会实践都没有,还奢望什么常态的、自然的社会实践呢?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无论是经济还是教育水平,始终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原文:种树,对这两个班的孩子来说,不仅仅是1997年3月28日那一天发生的事情,也是伴随了他们整个少年时代的一段美好回忆。这段美好回忆不但影响了他们所在的城市,而且也为他们后来的人生留下了无法磨灭的温馨记忆。

感悟:相比之下,现如今,很多地方,小学和初中都缺乏这样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读死书,死读书,成了我们这里的教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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