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说马上要立冬了,我想也没想就回了句“怎么可能”,直到打开日历才发现真的要立冬了,嗯,很快,就在明天。
今早在上班的路上还想着要不要写一篇秋天的文章,毕竟这高远的阳光,这随风卷起的落叶,这舒适的温度太值得记下了,可当时却觉得不急,秋天还长着呢,谁曾想今个居然发现秋天就要结束了,一个出乎意料的打击。
喜欢秋天,从小就根深蒂固的喜欢!
喜欢秋天的风,不似冬天的冷冽,不似夏天的燥热,也不似春天的暖腻,它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清爽,吹拂在脸上渗透到心里。
喜欢秋天的阳光,高远纯净,在其照耀下就好像处于圣境,忘记了时时刻刻想要提防的紫外线,只渴望这样的纯净再贴近些。
喜欢秋天的落叶,在我看来没有伤古怀秋的悲寂,有的只是与秋风一起飘飘然的肆意以及变换成另一种颜色的灿烂。
不疾不徐的秋天容易让人忘记时间,总想着秋天能长些,能懒懒的时间也就更长些。
五岁、六岁或许更大些,什么也不明白的时候喜欢也许更纯真,记得那时流行织毛衣,当然小孩子是要求远离这些针针签签,以防被伤到。没办法,好奇心十足的我只能拾些落叶,折下叶柄作为毛衣针,拿着妈妈的毛线毫无章法地织着,满满的自豪,不过现在回忆却想着研究一下那是什么叶子,为什么会有那么长的叶柄。
说实话,十岁生日前的记忆在现今脑中存在的寥寥无几,可对秋天的喜欢却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发加深,每至秋天都会有些要回小时候的恍惚,即使那些恍惚中的画面没有其他人,只有自己和那一树树还未落尽的叶子,以及清爽的秋风。
最近的天,黑得越来越早,五点准时下班也感受不了多少阳光,黑夜总是会无情地遮下一切,昏黄的路灯也照耀不清这一路的秋景。和所用归家的人一样,裹紧衣物抵御这夜晚的寒冷,耐心地等待着这一分钟的红灯,可当一阵风带着落叶扫到面前时,瞬间觉得秋天要的不就是感觉吗,不仅仅是眼睛看到,而是更应去感受,这不是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吗?不禁想跟着秋风跳起来,即使旋转几圈也好,但看着同样在等红灯的众人,还是罢了罢了。
矫揉造作了一番依旧没能把喜欢的秋天完完整整地叙述出来,看书太少文化太低,没有潇洒自如行文流水般的功力,有的只是一句一句的喜欢,是的,我喜欢的秋天,明年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