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存在都是相互关联的,所以存在唯一,存在唯一,则存在的本体唯一。存在的本体即是实体,实体不可再分;所谓实体即自因,若实体可分,则实体可一分为二,并且分成的两部分是毫无关联的,若相互关联,则非自因的存在,两部分毫无关联,那么显现的存在亦是分成毫无关联的两部分,这和一切存在相互关联的理念相悖。
实体即自因,可证实体的唯一性和不可分性,那么本体是否自因?实在的东西具有永恒不变的性质,所以必然自因,但是存在的本体并非绝对的实体。现实的东西也许非存在,但绝非虚无,非虚即实,现象和本体也许并不同一,但是绝不能否认本体是实体,因为本体若非实体,那么一切都是虚无,更无可见的显象了。但若本体是实体,则是永恒不变的,如此本体的显象和自身同一,实体是无限小的,其显象亦是无限小的,无限小的不可被感知,如此则无可见的显象存在。实体作为显象的本体,必然不是完全封闭的,完全封闭的不可见的存在不会是可见的存在的本体。
那么本体非自因吗?非自因的存在则非实在的存在,非有即无,存在的本质是虚无,那么一切都是虚无,如此亦无可见的存在。从不同的角度给出证明,本体是实体又非实体,为何会如此呢?
本体为实体是从存在的非虚无性定义的,本体非实体是因为存在的本体不符合实体的性质。似乎一切被肯定的东西都是否定的,而其否定的一面又是肯定的。现实的可见的存在不符合存在的性质,所以存在的本体不是可见的存在,存在的本体又不符合实体的性质,所以本体非实。
自因的存在在于自因自果,这种存在具有永恒不变的性质,实体是不变的,所以是自因的。另一方面,自因非他因,无限的存在具备唯一性,所以是自因的。实体在体积上是无限小的,这是其不可分的性质决定的,无限小的存在是永恒不变的存在,其质量必然是无限大的。当然如果是绝对的不变,那么本体的存在和显象的存在就不能相互转化。本体的永恒性是可见又变化的存在的否定,现实的存在是可见的又是变化的,所以本体是不可见又是永恒不变的。本体是无限小且永恒的,其否定是无限大(相对于无限小的有限)且变化的。无限大的前置是无限小,变化的前置是不变。在可见的存在被肯定的情况下,本体是实体,且是自因的存在,但一旦是自因的存在,就成为了他因的存在,同时无限大的质量也变为了无限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