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听到财富传承这个词,第一反应,我还年轻身体健康着呢目前不需要;“传承”不是死了才做的事儿吗?现在提前规划,太晦气;还有的说我已经弄好了,房子都转孩子名下了,股权也提前转好了,遗嘱都立了。不需要规划什么了!事实真是如此吗?
财富传承并不仅仅是身后事儿,也同样包括了身前的事儿。高净值客户的财富传承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而是十年或者二十年的漫长岁月里持续不断的给予子女的。父母的财富是变化的,子女的价值观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财富传承的规划主要是两代人未来各种情况的不确定性的一个预备方案。把不确定变成确定性的一个过程。
财富传承和年龄没有关系,只和你有没有财富可传;是否愿意最大限度地节省财富传承的成本而已。生老病死乃人生自然规律,一旦风险来临,就会导致大量的财富损失。
杭州小丽继承房屋就是很有名的继承权公证问题,没办法过户到自己名下。主要是顺位继承问题,小丽父母先于爷爷奶奶过世,而爷爷奶奶下面还有孩子,有的在国外完全无法联系。而过户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放弃继承权,小丽要拿着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小丽还是独生子女,都是这么麻烦,试想一下如果有兄弟姐妹的,岂不是更是难上加难。
云南柏联集团总裁郝琳父子在法乘直升机失事案件更是未规划的典型案例。郝总和儿子乘机失事身故留下200多亿的资产。而当时郝总父亲健在,不过已经90岁高龄,而郝总还有两个弟弟。正常分配50%归妻子刘总,剩下50%作为遗产分配。而当时出现另一个比较麻烦的事。父子去世原本是长者先死,无奈孩子的尸体先找到。原本刘总继承的部分又有了差异。一场争产大战拉开序幕。据说长达五年之久,而老爷子后面站的是另外两个儿子。企业肯定也受到很大的影响。因为当时郝琳持有柏联集团90.75%的股份,按继承法郝父可继承42.72%股份。这场官司被称为“世纪遗产争产案”。我想这或许是郝琳总最不愿意看到的亲人反目成仇争产大战吧。
而著名国画大师许麟庐21亿遗产继承案又是典型的遗嘱异议纷争案。6个子女和4个外孙女的争产案。就是仅仅只有遗嘱,而子女不接受认为遗嘱伪造。具体可以自己百度~~~这里我就不多说了。http://news.sohu.com/20160730/n461741489.shtml
一般这样的官司一审,二审,再审。基本都在三年以上。法院起诉费、律师费、鉴定费也费钱费力还费时。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资产还会发生损耗,企业可能陷入衰败,有些资产还可能被某一继承人转移,太多的不确定性。
所以财富传承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它是一个长期持续不断的规划过程。还有直接给房子转股份的企业主更是需要注意,这是我们最不建议的手段。1.孩子可能未来不孝顺,未来年纪大了你就是最被动的。2.如果子女不幸意外,意味着你的江山将易主。媳妇或女婿带着孩子改嫁或另娶的你是否能接受。3.过早的给到孩子大量资产,还是会容易膨胀,如果和不好的人混在一起吃喝嫖赌,早晚败光。
让我们来看看法律的规定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的继兄弟姐妹。
财富传承很多时候真的不是你说了算,所以需要做一定的规划。不同的人使用的方法各不一样。比如财产协议、人寿保险、遗嘱信托、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家族产业基金、家族慈善基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