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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班早,绕路去了一趟以前住的那片。

也没什么事,就是突然想走过去看看。

那条路三年没走了,但脚还记得。哪里的地砖松了会溅水,哪里有个坎得抬脚,身体比脑子记得清楚。我走得很慢,像在复习一门很久没上的课。

以前常去的那家理发店还在。门口那个旋转灯箱还在转,红蓝白的条纹一圈一圈往上爬。我站在马路对面看了一会儿,没进去。理发店的老板是个东北大哥,每次剪头都跟我聊足球,我不看足球,每次都嗯嗯啊啊地应付。他应该不记得我了。

理发店隔壁的包子铺没了,换成了一家炸鸡店。招牌是新的,黄色底红色字,亮得有点刺眼。以前那家包子铺的老板娘会记住每个熟客的口味,我每次去不用开口,她直接装两个鲜肉包一个豆腐包。有时候下雨天她多给我一个,说今天面发多了。

不知道她现在去哪了。

继续往前走,到了以前租的那栋楼楼下。抬头看了一眼五楼的窗户,灯亮着,窗帘换了,不是我之前那个灰色遮光帘了,是蓝色的。阳台上晾着衣服,有个小孩的校服,应该是住了一家人。

我站在楼下看了大概两分钟。没有上去,也没有拍照。

然后往回走了。

路过小区门口的水果摊,老板在收摊。橘子堆得老高,上面插了个纸牌子,写着“甜过初恋”。我笑了,老板看见我笑,说小伙子来点不,最后一点便宜给你。我说来点吧。他往袋子里装了七八个,说五块钱拿走。

我提着橘子往回走。走到地铁站的时候剥了一个吃。

挺甜的。

但肯定没甜过初恋。

初恋哪有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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