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7
一. 向死而后如何生
其实人人都知道自己的结局。但大多人大多时候,不去想。在女巫的眼珠里,有的孩子看到自己“老”死,得以寿终;有的孩子看到自己“英年早逝”,令人唏嘘。他们都陷入恐慌。预知了结局,过程似乎被无限缩短了,孩子们眼里心中便只有那个“死亡瞬间”了。
当然,自诩成熟的大人们也高明理智不到哪儿去。爱德华噩梦醒来,说出婶母几日后去世的预言,成真。几日后,爱德华的噩梦主角变成了自己的父亲。相信自己时日无多的爱德华父亲六神无主,开始了“向死”而后最不堪的“活”。无形的一把斧头悬在他的头顶,他面如枯槁,人如行尸走肉。“活”已然没有任何意义了。
爱德华却不同于常人。他说:“从某方面来说,想着死亡,这可能会害惨自己,但也可能会很有用,因为你知道别的事都害不死你。”对啊,他开始大胆地活,轰轰烈烈的,不顾一切的。
无论是平淡如水,还是绚烂如花;无论是善良给别人带来温暖,还是理智给别人指明方向;无论是徜徉在百花园,还是挣扎着攀向山巅;……你总得给珍贵的生命一个交代,找到你活着活着曾经活着的明证。
二. 生命的速度
“滴答、滴答……”钟表一秒又一秒,有条不紊,不慌不忙,始终是这个节奏。这是时间的速度。恒定不变。
生命呢?也是这样吗?
丰都镇的珍妮说,她8岁,爱德华18岁;她18岁,他28岁;她28岁,他38岁;她38岁,他48岁。那样,她和他相差就不是那么大了。
似乎能够感受到生命的速度。
开始时风驰电掣,呼啸着向前;飞奔着到中年,变成了平原地带的江河,涌动却不奔流;后来渐进老年,悄无声息,舒缓又平静,生命好像没有了速度,在衰朽。
8岁的珍妮遇到了早到丰都镇的18岁的爱德华,希望离开的爱德华下次不要晚到。珍妮努力加快自己生命的成长速度,可惜,心里有大天地的爱德华跑得飞快,他不肯为她停留。
三. 诗人变成了抢劫犯
在安逸的丰都镇,沉浸在所谓创作中的诗人诺德,受爱德华的感召,离开了浪漫,走向了现实。
诗人惯用极端的方式,诺德成为银行抢劫犯,将自己对金钱的欲望不再遮拦,暴露无遗。他从迅速膨胀的钱袋里取出一万元的支票赠与爱德华。爱德华用这些钱给家人购置了带白色篱笆的房子。现实世界里,金钱可以让你获得;丰都镇的人们也逐渐改变以往的生活方式,疯狂地追逐金钱,他们失掉了原本的安逸生活,是的,金钱可以让你丧失;爱德华心痛丰都镇今日的满目疮痍,他依靠自己的利郎努力让这个小镇重生,我明白了,爱与善良才能让你真正拥有。
不知道变成了抢劫犯的诗人是否懂得了。
四. 光着脚离开丰都镇
丰都镇的人都不穿鞋,因为这里绿草如茵,这里没有崎岖;丰都镇的人都不穿鞋,因为这里欢声笑语,这里有好吃的派,到的人再不愿离开。
虽然这里有仰慕的眼神,即使你只写出三行诗,依然被推崇为桂冠诗人;虽然这里有摄人的诱惑,向往爱情的,在池塘看到裸女的魅影,沉浸往日的,在池塘看到童年那只曾陪伴你的狗;虽然这里有善良的人、整日的聚会、享用不尽的美食……爱德华还是选择了离开,光着脚。即使他被荆条裹缠住身体,被锋利的石尖割破了双脚,他不停止前进的步伐。
我们给自己的停滞不前找寻了太多的理由:我还没有准备好,没有合适的鞋子,天还没有放亮,阴雨绵绵道路太泥泞……我已经找寻到了生活的理想状态,风轻柔花飘香,爱人在我的耳畔呢喃,孩子在我身边玩耍……
无论什么理由,不前行,只有迷失,最终的失去。
五. 最后说一说“爱”
爱德华用了三年的时光,在马戏团干尽了危险的工作,一点一点收获对一见钟情的桑德拉的了解,他最终收获了桑德拉的芳心,是因为他把桑德拉变成了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而不是自己拥有的一个人。
他时常离开,让儿子误以为他有别处的生活;他的描述添加了想象,让儿子误以为他不满意眼前的一切;他只讲他自己,让儿子误以为他并不关心家人。
“你爱你的父亲吗?”
“他那么有趣,人们都喜欢他。”威尔的答案。
时常离开,是要去重建丰都;充满想象的描述,有很多事真实;只讲述自己,是希望儿子更懂得人生。如果我们敞开心扉,是不是更容易照进阳光?如果我们袒露心声,是不是更容易得到爱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