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看了一篇推送新闻,说天津水务集团一个出纳,利用交电费的职务之便,虚报票据,从而侵吞国有财产。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是钻了财务工作不规范的空置,比如支票抬头空着不写的“惯例”。而公式的体系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该如何操作,因此“惯例”有其他三位,犯了渎职罪。
这件事马上给我敲响了警钟。在自己的工作中,首先一定要熟悉体系文件,知道该怎么做。工作中,一定要符合流程,该谁签字的一个不能少,不管是谁交代的,也都要按体系文件规范行事。这是基本的职业操守及自我保护。
再有一个,工作中,不要过分依赖前辈,总是问别人该怎么做。因为“惯例”也不一定是合规的。在开口问之前,更是要自己先研究体系和规定文件,做到心中有数。
在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面前,要坚持基本的底线,不要被金钱所左右。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