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就这么过去了,上半年是努力的,下半年是颓废懒惰的。在2018年给自己定的12个目标,只完成了2个。
今天已经是2020年1月2日,还有几天,即将离职。从2019年3月11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止。原定辞职报告是12月31日离职,但是由于公司原因,需要我工作到1月10日。
裸辞,在12月9日提交离职报告。人力告知在发13前就提交了离职,自然13薪也拿不到了。公司是1月10号发13薪,即使公司需要我留到1月10号也没有。可能有的会出主意,你都交了离职报告,去和老板谈判,不给就走人或者怎么怎么样……原本还有些可惜、不满到后来无所谓了。反而更能理解我对面先离职那位所说的“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这份工作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还是值得总结这295天工作问题:
1、不要在同事面前抱怨,同事不是朋友。我对面提前离职的同事A就是一个例子,他很相信人力资源部的一个同事B,什么事情都告诉她,有什么不满就对B说,B转身全部又告诉老板。结果就是A辞职走人。
2、不要轻易相信同事。同事所说的,不一定是真的。有个同事C,经常说工作干不下去、压力好大,想要离职走人了。还劝其他同事换工作。在C的牢骚劝说下,同事走了几个,他依旧“稳如泰山”。
同事之间少管闲事,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少抱怨多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