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堂里地理课的最后记忆是,身穿水粉红衬衫、米黄色西裤的帅哥在板书“拉丁美洲的山脉”时,照例又将“脉”字的最后一笔呈蛇形状一直弯曲到了黑板的尽头。当时觉得,年轻的地理老师每每板书到那一行的最后一个字时喜欢作如此表演,是一种炫技。后来,自己有能力寻山访水间或还走出了国门,好山好水好风光就在眼前抑或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时候,我想到了地理老师“脉”字那蛇行的一捺,是不是在暗示,所谓地理,就是走起来呀!
可是,旅行实在是一项奢侈的个人爱好,除了需要金钱作为基础外,闪展腾挪出足够的时间也是一个问题,过去一首歌是怎么唱的?“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悖论中,我们学会了借助旅行社的力量去旅行,天知道那样的旅行,其实已经沦为“到此一游”的虚荣心满足,与旅行的本质、脚踏实地一次地理学,已经风马牛不相及了。
将水粉红衬衫、米黄色西裤的帅哥定格为课堂里最后的地理,是因为打那以后再也没有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过地理,似乎不学地理于我的生活并没有大碍?有没有大碍,是冷暖自知的事情,比如,早年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就是不能明白这位因为病态而格外敏感的作家,他描述的涅瓦大街一半热烈一半阴冷是他癫痫发作时的虚构还是确实如此;又比如,我最喜欢的一部马尔克斯的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其间色彩绚烂额描写是天赋作家那样的才能还是作家眼见为实的一一抄录;再比如,约翰·丹佛在《乡村路带我回家》中唱到的蓝岭山月光,真的能让人眼泪汪汪吗?去年6月去美国,特意去到当年给予约翰·丹佛创作灵感的蓝岭山,这才发现此地的译者闹了一个多么大的乌龙!原来,被约翰·丹佛写进歌里的MOOSHINE不特指月光,而是当地一种烈酒的名称,猛地往嘴里灌一口烈酒,是个人都会眼泪汪汪,这是生活常识,何须问一个为什么!而只要在8月的圣彼得堡涅瓦大街上走一走,就会体验到被建筑分割成阴面和阳面的街道,真的是一半热烈一半阴冷——这些对当地人来说手到擒来的生活常识,因为隔着千山万水,我却在疑惑中徘徊了那么久,那种抵达以后的顿悟,让我深切地感受到,地理是理解各地文化的基础:文学、历史、音乐、电影乃至饮食文化。
纵然有走遍全世界的雄心壮志,囿于各种原因,有些目的地终将是地图上的抵达,比如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所以,他的绚丽多彩,始终是我心里的谜团,而阿瑟·格蒂斯、朱迪丝·格蒂斯、杰尔姆·D·费尔曼创作、黄润华、韩慕康、孙颖翻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地理学与生活》一书,正好解开了我的谜团。
《地理学和生活》一书的第481页上,有一篇题为“拉丁美洲人口格局”的附加说明文章,在这篇短小的文章里,作者写道:“拉丁美洲人口空间排布的独特之处是其强烈的核状特征:一种突出的集群模式。……核状聚落格局的起源可部分地追溯到深深影响着西班牙殖民者的淘金热和传教狂热。他们的聚落一般经过细心选址,因为只有蕴藏着可供开采的贵金属和大量印第安人口需要传教和提供劳动力的地区,才能满足他们的双重欲望。”也就是说,首先是殖民者驳杂了拉丁美洲居民的族群,其次是贵金属夺目的光焰,至少是这两个原因,使得以加西亚·马尔克斯为代表的南美作家,笔底下有着他洲作家难有的五彩缤纷。读完《地理学与生活》,正好入手了一套秘鲁作家略萨的文集,脑子里印着一张南美洲地图读略萨,几乎是一马平川呢。本书在封底上印着的一排大字“生活中应知晓的地理学常识”,通过阅读我体会到了。或许,你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地理学与生活》一书与文学的勾连,还真是我的个人体验,这么一本大书,鲜有论及文学艺术的,作者的重点还在于地貌、气候、自然资源、政治、经济、城市等等更加传统的属于地理学范畴的阐述,这些内容,对于一个旅行者来说,恐怕较之文学更加实用,我的意思是,在你选择好旅行目的地后不妨找到这本《地理学和生活》对照着阅读,你会觉得正踏足的地方比一无所知地抵达,要有意思得多。
不过,我对《地理学与生活》这本书的更大好感,是作者在用国际视野构想这本著作,所以,该书的体例不再是惯常教科书式地一个大州一个大洲地铺排概貌、地貌、气候等等,而是主题先行后将地球视作一个大家庭随意安排详略、疏密地叙述。如此安排体例的好处,是“简捷地得其要领”(封底上北京大学资源与环境系前主任蔡运龙语)的同时,培养了读者的大局观。
好玩的是,《地理学与生活》一书的作者在书的每一章节的最后都安排了几道思考题。我试着做了几道题目,发现做完以后也就掌握了一个章节的重要内容,咦,这不是应试教育的路数吗?果然,北京大学的王恩涌教授说,《地理学与生活》是一本优秀教科书。既然如此,选择地理作为高考科目的学子如将这本书作为辅助读物,我认为一定会大有裨益。
学堂里地理课的最后记忆是,身穿水粉红衬衫、米黄色西裤的帅哥在板书“拉丁美洲的山脉”时,照例又将“脉”字的最后一笔呈蛇形状一直弯曲到了黑板的尽头。当时觉得,年轻的地理老师每每板书到那一行的最后一个字时喜欢作如此表演,是一种炫技。后来,自己有能力寻山访水间或还走出了国门,好山好水好风光就在眼前抑或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时候,我想到了地理老师“脉”字那蛇行的一捺,是不是在暗示,所谓地理,就是走起来呀!
可是,旅行实在是一项奢侈的个人爱好,除了需要金钱作为基础外,闪展腾挪出足够的时间也是一个问题,过去一首歌是怎么唱的?“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悖论中,我们学会了借助旅行社的力量去旅行,天知道那样的旅行,其实已经沦为“到此一游”的虚荣心满足,与旅行的本质、脚踏实地一次地理学,已经风马牛不相及了。
将水粉红衬衫、米黄色西裤的帅哥定格为课堂里最后的地理,是因为打那以后再也没有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过地理,似乎不学地理于我的生活并没有大碍?有没有大碍,是冷暖自知的事情,比如,早年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就是不能明白这位因为病态而格外敏感的作家,他描述的涅瓦大街一半热烈一半阴冷是他癫痫发作时的虚构还是确实如此;又比如,我最喜欢的一部马尔克斯的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其间色彩绚烂额描写是天赋作家那样的才能还是作家眼见为实的一一抄录;再比如,约翰·丹佛在《乡村路带我回家》中唱到的蓝岭山月光,真的能让人眼泪汪汪吗?去年6月去美国,特意去到当年给予约翰·丹佛创作灵感的蓝岭山,这才发现此地的译者闹了一个多么大的乌龙!原来,被约翰·丹佛写进歌里的MOOSHINE不特指月光,而是当地一种烈酒的名称,猛地往嘴里灌一口烈酒,是个人都会眼泪汪汪,这是生活常识,何须问一个为什么!而只要在8月的圣彼得堡涅瓦大街上走一走,就会体验到被建筑分割成阴面和阳面的街道,真的是一半热烈一半阴冷——这些对当地人来说手到擒来的生活常识,因为隔着千山万水,我却在疑惑中徘徊了那么久,那种抵达以后的顿悟,让我深切地感受到,地理是理解各地文化的基础:文学、历史、音乐、电影乃至饮食文化。
纵然有走遍全世界的雄心壮志,囿于各种原因,有些目的地终将是地图上的抵达,比如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所以,他的绚丽多彩,始终是我心里的谜团,而阿瑟·格蒂斯、朱迪丝·格蒂斯、杰尔姆·D·费尔曼创作、黄润华、韩慕康、孙颖翻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地理学与生活》一书,正好解开了我的谜团。
《地理学和生活》一书的第481页上,有一篇题为“拉丁美洲人口格局”的附加说明文章,在这篇短小的文章里,作者写道:“拉丁美洲人口空间排布的独特之处是其强烈的核状特征:一种突出的集群模式。……核状聚落格局的起源可部分地追溯到深深影响着西班牙殖民者的淘金热和传教狂热。他们的聚落一般经过细心选址,因为只有蕴藏着可供开采的贵金属和大量印第安人口需要传教和提供劳动力的地区,才能满足他们的双重欲望。”也就是说,首先是殖民者驳杂了拉丁美洲居民的族群,其次是贵金属夺目的光焰,至少是这两个原因,使得以加西亚·马尔克斯为代表的南美作家,笔底下有着他洲作家难有的五彩缤纷。读完《地理学与生活》,正好入手了一套秘鲁作家略萨的文集,脑子里印着一张南美洲地图读略萨,几乎是一马平川呢。本书在封底上印着的一排大字“生活中应知晓的地理学常识”,通过阅读我体会到了。或许,你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地理学与生活》一书与文学的勾连,还真是我的个人体验,这么一本大书,鲜有论及文学艺术的,作者的重点还在于地貌、气候、自然资源、政治、经济、城市等等更加传统的属于地理学范畴的阐述,这些内容,对于一个旅行者来说,恐怕较之文学更加实用,我的意思是,在你选择好旅行目的地后不妨找到这本《地理学和生活》对照着阅读,你会觉得正踏足的地方比一无所知地抵达,要有意思得多。
不过,我对《地理学与生活》这本书的更大好感,是作者在用国际视野构想这本著作,所以,该书的体例不再是惯常教科书式地一个大州一个大洲地铺排概貌、地貌、气候等等,而是主题先行后将地球视作一个大家庭随意安排详略、疏密地叙述。如此安排体例的好处,是“简捷地得其要领”(封底上北京大学资源与环境系前主任蔡运龙语)的同时,培养了读者的大局观。
好玩的是,《地理学与生活》一书的作者在书的每一章节的最后都安排了几道思考题。我试着做了几道题目,发现做完以后也就掌握了一个章节的重要内容,咦,这不是应试教育的路数吗?果然,北京大学的王恩涌教授说,《地理学与生活》是一本优秀教科书。既然如此,选择地理作为高考科目的学子如将这本书作为辅助读物,我认为一定会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