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又三个月零一天,那个人都没再找我聊天。那个人喜欢和我聊天,尤其喜欢讲道理,生怕少讲一点道理,我的人生就会多走许多弯路。我一直很想写写他的事,可生怕有的事说出来,就像心口的那颗朱砂痣,变成一抹蚊子血,可不写的话,又怕辜负了他讲的那些道理,那么,就写一点吧,只写一点。
那个人也算是个新时代的文艺青年,表面上和那个年代的大多数人一样,矜矜业业地上班下班,见到领导毕恭毕敬。可家里的那箱藏书让他多少有些与众不同,可那也不过是属于他一个人的隐秘的快乐。直到他遇见了我,我们倆的相识是命中注定的事,刚开始他喜欢给我讲故事,故事的开头总是“从前...”,好像这样,所有的故事都变成了童话,我听得似懂非懂,可又不知不觉地着迷,每次都一个劲地追问他:“后来呢?”后来呀,那箱书成了我们俩共同的秘密,我们一大一小两个人,各自抱着一本书,从早晨到黄昏,一点也不觉得腻。我们的喜好大不相同:他喜欢《呼啸山庄》,我喜欢《红与黑》;他喜欢《平凡的世界》,我喜欢《围城》,可这一点也不影响我们俩的心心相惜。学会读书,是他教会我的第一件事,这件事最大的好处就是,一个人的时候也不会心烦意乱。
小时候的我,有段时间十分的顽劣,又固执地笨拙,镇子里的大人们经常找我妈告状,细数我做的坏事,其实那些事不过是,摘了李阿姨家没熟的西瓜,拿了王叔叔家鸡窝里的鸡蛋,把毛毛虫扔到了李小云的脖子里,这些事对一个长得好看的小姑娘来说,只要撒个娇,道个歉就可以了,可我偏不,我不要和别的小姑娘一样,我总是勇敢地承认,然后在我妈要打我的时候,离家出走。我妈拿我实在没办法,就告诉了那个人,她知道我最听那个人的话,那个人总能看透我心里的想法,我们在家门前的沙枣林里坐了一个下午,闻着枣花的清香,他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追梦的少年,在曲折的生活里无数次妥协的故事。妥协不是因为甘于平凡,而是只有和生活和平相处,才能给梦想留一个空间。偶尔向自己妥协,是他教会我的第二件事,这件事后来好几次,让我从生活的窘迫里振作起来。
初中的时候,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可是字写得很烂,这件事被那个人发现了以后,他忽然变得比我妈还要严格,给我买了庞中华字帖,每天督促我练字,甚至连我以要和他聊会天为借口偷懒都不行,那些年我很容易见异思迁,好多事一开始说自己有多喜欢,后来都找了总总理由放弃了,比如画画,比如弹吉他,唯独练字这件事,我坚持了很长时间,直到我们俩都认为,别人看我的作文的时候,不会因为字太难看而提不起兴趣。做好最充足的准备,把自己的优点最大程度地表现出来,是他教会我的第三件事,后来生活让我明白,时刻为自己的梦想做好准备,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
高中的时候,班上的男生给我写情书,那个时候早恋还是件向大人们违莫如深的事,我们班上的几对都是偷偷进行的。我妈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基本上只要我成绩好,别的事她都不在意。我也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进行。可有一次聊天的时候,还是被那个人听出了端倪。我怪自己太不谨慎,可那个人说会帮我保密,还说要替我把把关,毕竟他的经验比我丰富的多。天真的我信以为真,把那个写情书的男孩带来和他见了面。他们俩单独聊过之后,那个男孩见到我从此绕道走。我才惊觉上了那个人的当,任他百般讨好,就是不理他。直到他送了我一本《张爱玲文集》珍藏版,才原谅了他。他说:”有些事,在你内心还不确定的时候,晚点做比早点做好!“这是他教会我的第四件事,很久之后,当我为了自己草率的决定付出了代价的时候,我才明白他的良心用苦。
我大学来到了这座离家很远的南方城市,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问过那个人的意见,我说我厌倦了家乡夏天太热,冬天太冷,厌倦了它单调的风景和远离繁华的荒凉。我想去一个不一样的地方,那个人说:“好,既然你想好了,就去吧!”这里的冬天,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温暖,甚至有些潮湿阴冷;这里的繁华也并不像我想象的那般迷人,我常常感到孤单。那个人一直给我写信,他并不在信里安慰我,有时候谈论一本书,有时候讲个故事。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先是一年两次,后来一年一次,再后来几年一次。
一年又三个月零一天,从我们上一次见面,我开始觉得时间过的很慢。他甚至吝啬地不给我写信了。我不敢告诉别人我想他,除非是在梦里,我在梦里告诉他:他给我讲的那些道理,他教会我的那些事,我统统不要了,我情愿做个任性的小孩,只要他能陪在我身边。
在这复杂的世界里,最珍贵的是,有个人无条件的信任你。可是一生长,一生短,呵,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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