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不爱吃猪肉的人,最不爱吃五花肉,而大胡子是一个只爱吃猪肉的人,而且最爱吃五花肉。两个人吃不到一块去,其实也挺不痛快的。曾经有一段时间,想要学着去做,但总是以太咸太干太腻等惨痛结局告终,最后只好怏怏作罢。胡子特别想吃的时候,就让我找美人(我与胡子的媒人兼好姐姐)帮忙做,后来美人不太做饭了,大胡子的红烧肉梦也就破灭了。
前段时间,在邻居家吃到奥斯卡爹做的红烧肉,那味道甜咸适中,甘香顺滑,肥而不腻,忙向他请教做法,奥斯卡爹果然是高手,深入浅出一番讲解,聪慧如我也就领悟到了,回家一试,果然成功。
记得大胡子回来,看到这碗肉第一句就问“你找美人做的吗”?“是呀,你尝尝”,我笑着说。“不错,好吃”!能让胡子说出这样的话,那味道就肯定是很好了!
哈,结婚七年,终于做出你心中的那盘红烧肉。
最近单丛茶喝得太多,刮油!容易饿。来一锅红烧肉补一补。
材料:五花肉 一斤 生姜六到八片 八角二块
冰糖八粒 酱油半碗
冰糖煮化,至融化成红褐色,然后可以加入少许葱,姜,蒜提味,也可以不加。
倒入五花肉,煸炒,至五花肉金黄
倒入料酒(家里没有料酒,偷了胡子的洋酒)
倒入酱油(我用的是味极鲜)
煮开后,倒入一碗白水,水量没过肉为准
大火,盖锅,烧烧烧。
待水烧得有点稠的时候,再加一碗水,等到水有点干,最后再加一碗水,煮到汤汁变稠。
这样反复加三道水,肉就差不多了。
关火,起锅,这样红烧肉就做好了
一百个人做红烧肉会有一百种味道。
红烧肉最好吃的味道一定不会来自于餐厅食肆亦或者是高级大酒店的厨房,它会是亲情的熬煎,暖情的烹煮,温情的调制,然后在岁月弥坚里回味绵长。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盘红烧肉,尽管,我也许永远都做不出你的味道,但我会用自己的感悟,做出属于自己的红烧肉的美妙味道,让你来对我无法忘怀,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