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子的生母和养母

01

樱子十八岁生日那天,意外地知道了自己身世的秘密,这消息宛如一盆惊涛从天而降,把她浇了个七零八落,平静的生活从此被一棍子打碎。

每年梅雨季到来时,樱子的生日也会如期而至。

这天,樱子的母亲把平日里很少穿的乳白色绸缎旗袍拿出来,用蒸汽熨斗抚平上面的细小皱纹,旗袍上面两朵淡紫色的荷花衬托出她往日的风采。

樱子的干妈秦姨今天早晨特地去发廊盘了头发,穿了一件暗红色的裙装,把依旧保养的很好的身材彰显得恰到好处。

秦姨移民到瑞士已经十多年了。老公心梗去世后,她投奔了在瑞士的女儿,女儿和女婿都是医生,收入颇丰,岁月安稳。

秦姨是母亲的好闺蜜,她们自幼在一个学校读书,两家又是世交,于是,二人金兰结拜,成了一对好姐妹。

这天家里十分热闹,锅里蒸着的土鸡汤丝丝作响,阵阵香气从厨房溜出。

樱子平时不怎么进厨房,母亲心痛她考大学已经辛苦,做饭这等事将来再学不迟。

作为典型的上海女孩,此时她已长得身材高挑,肤若象牙,一双丹凤眼目若秋波,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从小被富养出来的大小姐气质。

母亲和秦姨正在厨房里聊得热闹,俩人很久没见了,诸多的话正急切地涌出。

樱子走到厨房门口,在鞋柜里找那双穿过一次的高跟鞋。厨房的推拉门虚掩着,两个女人的窃窃私语钻进了她的耳朵。

只听秦姨说,“你准备何时告诉樱子?你答应过我,她满了十八岁就会说出来。你知道,这个年轻时做的决定,让我一生都活在懊悔之中。”

秦姨犹豫了片刻后接着说道 “ 如今,我又查出了肺癌,也不知还能活多久,心底的这个秘密像块石头似地压着,搅得我日夜不得安宁。”

母亲悄声说,“我是答应过你,但是现在后悔了。当时的约定过于草率,为什么一定要告诉她?樱子会受不了的,她会认为这么多年是我欺骗了她,她早已经把我当做亲妈了啊!” 养母的口气充满了无辜。

秦姨听到这话,正在切菜的手僵在了空中,刀落下时,食指上的鲜血已经冒出。家里顿时忙成一团,母亲找出创可贴为秦姨止血,包扎,有人提议去医院,刀口确实有点深,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秦姨是故意切到了自己的手指。)

没有人注意到,刚才这番对话,粒粒如钉,已经直接插入了樱子的心脏。
樱子夺门跑了,她把自己隐藏在小区花园的僻静角落,泪水成河。
那一刻,四周非常安静,能听见鸟在天空清脆的啁啾。原来干妈和干爸是自己的生身父母!

樱子眼前出现了模糊的记忆,她似乎看到了自己的童年,记忆呈现出透明的灰暗,以往的一切都隐藏在这灰暗之中。

她觉得自己不是活在现实中,而是生活在记忆里,从小到大,她一直觉得干妈一家和自己有着某种隐秘的联系,细看干妈的女儿,长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丹凤眼,嘴唇薄而小巧,同样的细高挑身材。

还有干妈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充满着无尽的关切和怜爱,自从移民去了欧洲,更是频繁地和自己微信联系,以至于养母忍不住吃了好几次陈醋。
诸多迹象都在给她暗示,但是,她情愿做那个装睡的人,自己不想醒的时候,没人能叫醒她。

樱子记得,两个母亲对她的争夺,是她懂事以来最担忧的事情。后来,她游离于俩个女人之外的乖僻,已被人们习以为常。对她来说被人遗忘反而更好,但总有两双眼睛在明处或暗处盯着她。

大城市里的每一天,都像是节日般热闹,邻居们免费观看悲剧和喜剧,好奇心一点都不亚于追韩剧,吃瓜群众永远津津乐道地从他人的悲惨中得到暂时的安慰。

邻居们出于感慨或羡嫉,将这一幕一传十、十传百地传开,在背后叽叽咕咕,窃窃私语。传播的过程中事情渐渐走样,有些添油加醋,以增添流传的刺激性。但真相究竟是怎样的,似乎并没人在乎。

02

樱子从记事起,就夹在两个母亲中间,被她们的爱争夺着,撕扯着。两个母亲都是极其要强的人,社会早已把她们逼迫成内隐的悍妇,虽然表面上温文尔雅,内里却是主意明确,意志坚定的妇人。

这也是早年她们彼此惺惺相惜,互相欣赏并金兰结拜的主要原因。只是后来,一个信了东方的佛教,另一个却笃信了西方的教义。

养母渐渐成为江南有名的中医,家里的一切以中国的养生之道做为标准。到什么季节,吃什么补品,喝什么汤汁,十分讲究,穿衣打扮也遵循着中国的传统美,颇有三十年代老上海美人们的遗风。

而干妈秦姨则是学建筑的高材生,崇尚开明的思想,读世界名著,听小夜曲。家里注重情调,一儿一女先后去英国留学,毕业后成为事业有成的精英。

养父一直把樱子视为掌上明珠。他是工程师,每天下班回来,一定会给樱子带一份点心,他把点心装在带饭包里,使之到家后仍然保持着温热。

养父心灵手巧,擅长做各类玩具,一到周末,就带她去黄浦江边放风筝。湿润的海风吹来,云一层一层地堆积着,最顶上的一层被落日镶上了金边,海鸥在金边上下旋转飞舞,宛如她快乐的心。

那个年代每家都有四五个儿女,她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便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初中时,她的个子突然窜得很高,感觉自己鹤立鸡群,不属于众生的任何部落。在很长的日子里,她在学校都是低着头,贴着墙边走路,没什么朋友,她的言行也嗫嚅着,不清楚也不果断。

但是,在家里樱子成了父母的大宝贝。再后来她渐渐长大,两个女人对她的暗中争夺,更使她苦不堪言,她时常想逃得远远的。

母亲觉出了樱子的孤独,她又认了一个干儿子,龙凯。母亲让樱子叫龙凯哥哥。刚开始的日子里,樱子经常看到龙凯哥哥瞪着眼睛等待着母亲给他端来好吃的,他脸色苍白,营养不良,说话细声细气的,好像一颗豆芽。龙凯恍惚的神情使樱子觉得他只是喜欢母亲给他做好吃的。

龙凯当时穿着一身蓝色的卡其布衣服,在他的身体迅速长高后,衣服显得又短又紧。所有的记忆都使樱子无法喜欢龙凯哥哥。那时,樱子上初中了,她发育以后,就开始逆反了,她回到家里,就躲进自己的房间,她不喜欢母亲的唠叨和过度的关心。她放学后,走在冬天的傍晚里,迟迟地不想回家。她最大的愿望,那就是离开上海,走得远远的,去过一种全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今天,当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开始想一个问题,生恩和养恩,孰轻孰重,没有生恩,哪来养恩?生是一时,养却是一世。可是,生母并没有消失,一直默默地奉献着她的爱,甘愿做一个干妈并屈尊在后。这是怎样的隐忍和疼痛?

03

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蛐蛐儿在窗外快快地唱着歌。自从樱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她便时常独自发呆,她无论如何想不通为什么把自己给了别人?哥哥姐姐却在父母身边长大。

养父对樱子解释说,1968年是个特殊年代,樱子五月出生后,生母因为出身不好被迫离开了嗷嗷待脯的婴儿,去农村劳动改造。生父不得已抱着5个月大的樱子来到养母家,恳求他们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一条生路。

事实上,养母婚后努力造人,却一直没有任何动静,看过医生后,她才知道自己怀上孩子的可能几乎没有,那以后,养母便和秦姨开玩笑说,你如果生了老三,就给我做女儿吧,我们一定好好待她,视如己出。

当时的一句玩笑话,哪想到后来一语成谶。
1977年,秦姨归来,樱子已经九岁。两位母亲相约:等樱子十八岁时,便告诉她真相。一转眼,樱子长成了挺拔秀丽的少女。

干妈想让她去英国留学,但是樱子似乎不像她的一儿一女那么擅长考试,她没考上重点高中,从高一起,她在学习上越来越吃力了。

干妈看着樱子的成绩,两眼因吃惊而瞪得圆圆的,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在她心里,孩子流着自己的血脉,智商方面无论如何都不会太低,她忘了,一个人的成长环境也很重要。

好在养母豁达乐观,一切顺从天意,不和自己较劲,更不给樱子任何压力,她总是说:“考进什么大学都好,只要健康快乐,就是完美人生。”

樱子知道了自己被送人的真相后,理解了生母当时的不易,但她不愿改变现状,生母有一儿一女环绕身边,养母只有她一个,自从她知道了真相后,养母的眼神就变得可怜巴巴的了,这让樱子十分心疼,说到底,她毕竟是养母带大的,那一点一滴的记忆早已刻在她的骨子里了。

她尽量多和生母联系,让她来指点自己的人生大事,尽管如此,她仍旧时常感到自己被撕成了两半,两个部分如同一对敌人一样势不两立,不可调和。

樱子决定留在身边后,养母颇感欣慰,她一个人悄悄地哭了很多次,默默地到庙里烧香,感谢老天有眼,在关键时刻伸出手来,拉了她一把,养父更是安慰,他当初的点滴付出终于迎来了回报,看着老伴默默地流泪时,他竟然也老泪纵横。

04

樱子二十四岁时,养母已为她精心绘制出婚姻的蓝图。
多年前,养母认了个干儿子,虽然没有带在身边,却是付出了极大心血的。
干儿子叫龙凯,他白皙,精瘦,文静,内敛,只是两人站在一起时,他和樱子一般高。因自小家境贫寒,他的学费和像样的衣服都是干妈提供的。

如今,樱子终于明白,养母为什么会有一个干儿子,或许养母一直心里不踏实,万一女儿知道了,对亲生父母的爱超过了对她的爱,她依然有个寄托,不至于孤独终老吧。

龙凯成了养母安排的备胎,但是千不该万不该,养母不该有让她和龙凯结婚的意思。在樱子心里,龙凯只是哥哥。在她的幻想中,白马王子来自远方,带着神秘的气息和北方人的高大帅气。在她眼里,上海男人都是那种下了班在自行车上挂两条带鱼回家,给女人做两个小菜吃吃的凡夫俗子。

和她观点一致的还有生母秦姨,她总是说,千万不能找上海男人,一定要把眼光放远,在世界范围内寻找,你的人生只有一次。
秦姨的大女儿,就是找了瑞士的白人医生做丈夫,每天下班回来第一件事,亲吻妻子,然后下厨,帅气体贴又多金,实乃世上珍品。

上海男人只看鼻子底下的钱财,琐碎,计较,不会有大出息,干妈拖着上海腔说。樱子不知如何是好,说到底,她惧怕婚姻。她觉得婚姻这种恩惠,比生恩养恩又有所不同,它包含着情欲的施舍,不啻是人生的奢物,更是传宗的给予。

但她无法抗拒养母的安排,养母做事,柔中带刚,你会在不知不觉中按着她的意思去做。果然,胳膊没有扭过大腿,所有的一切水到渠成般自然发生,家人迎来了一对新人的婚礼。

05

婚后,龙凯把企业经营的风生水起,家里的收入渐渐上升。

儿子是在日落时分降生的。后来,龙凯曾回想孩子降生的时刻,不知是凶是吉:火红的硕大的日头冉冉而下,一个男孩呱呱落地了。这情景有一种壮丽的令人心颤的含义,那天,他和妻子曾经饱含热泪,他想:一个孩子的诞生如此不已,我们一家三口要好好在一起。)

宝贝儿子的到来,为小家庭带来了快乐,养母觉得一生的幸福从此圆满了。
可是樱子身上到底流着秦姨的血脉。她骨子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要主宰自己的人生,走到更远的世界去,为自己而活。但那个时候,她是没有意识到的。

这天下班回来,她鼓足勇气对老公说:“厂里要进行国企改造了,我想把羊毛衫厂承包下来。我已挑出二十几个技术出色的女工,她们都愿意跟着我干。”在这之前,樱子只是厂里的设计人员而已。

龙凯看到她眼睛里有两团火苗在跳跃,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在他印象中,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根本就是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总是需要别人保护和呵护的。怎么今天,竟然要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了呢?而且,妻子说她已经挑出了二十多个女工,这就是没和自己商量就行动了啊!

龙凯很不高兴,有种被轻视的伤害,但他很老练,不动声色地试着和妻子商量,希望妻子能挽回这个决定。

两人讨论了几个小时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妻子,其实是个非常固执的女人。既然谈不拢,只好让她先试一下,等她败下阵来,自然会老老实实地回家看孩子了。龙凯这么想过,便决定不再继续争执,让时间来说话。
结果,事与愿违,樱子的生意越做越好,利润一路飙升,亮瞎了所有人的红眼。

第二年,厂子扩大经营,引进了欧洲的生产线,产品出口到日本和美国。樱子请了翻译,常飞到国外去接受订单。
龙凯沉默了,他越来越被妻子忽略,儿子被妻子交给了干妈,他只好到干妈家里去吃饭,自己家里到处蒙着灰尘,冷锅冷灶,了无生气。

三年过去,忍无可忍的龙凯终于打破了沉默,他对樱子说,“你如果非要干下去,咱们就离婚吧!”在他心里,自己就是那火柴盒,小女孩根本离不开他,而他早已沉溺在这小家庭中,鹰和乌鸦的童话除了讲给儿子也埋在了他的心底,日常生活的温暖剥蚀了他的远大理想,他只想蜷缩在这避风的港湾。

在对妻子和儿子的爱面前,他的自尊心,他的面子全都变得迟钝了,不重要了,只有对这个家的爱是深厚的、力量无穷的。他说这话是想惊醒妻子,告诉她自己的底线,你再这样下去,咱们的小家可能就保不住了。
让龙凯没想到的是樱子看着他,异常平静地说,“离吧!儿子你来带!”她显然早就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了。

婚姻到了这个时候,龙凯才意识到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他只能暂时忍痛割爱,等带着妻子的回心转意。那一晚,龙凯和樱子都沉默着,僵持到很晚还不上床。
樱子没有催促龙凯睡觉,龙凯也没在惯常的时间里睡觉,他默默地走进了儿子的房间。以前,他在那里睡过很多次了,但只是暂时的闹别扭或失眠,他没有意识到,从今往后,他俩再不会同床共枕了,一家人的好日子已经到了头。

听到俩人离婚的消息,养母痛苦了很长时间,她的血压一下子窜得老高,怎么调理都没效果,最后不得不服降压药,血压在药力作用下,暂时正常了,但是她的心再也恢复不到以前的平静了。

她想不通,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使两个孩子这么绝然地分开了,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俩人谁也没和她商量,就签署了离婚协议,到民政厅领了离婚证。
老了老了,却要经受这样的惩罚,可怜的孙子还这么小,就眼睁睁地看着父母分开了,从此,一个好端端的小家庭不复存在。

老太太越想越难过。)
日子一天天过去。樱子离婚后将全部精力放在企业经营上,这一干,就是十年,人生的酸甜苦辣逐一尝尽。龙凯一直没有再婚,虽然总有人想把一些大龄剩女介绍给他,但龙凯都婉拒了,他说:“儿子太小,怕他受制,等儿子考上大学再说吧!”

樱子最好的青春时光中,也不乏追求者,但对她来说,这些人都是来打酱油的,她完全没有动过心。其中一个中学语文老师,温文尔雅很有知识,执着地追了樱子三年,樱子终于被感动了,答应和他结婚。

哪想到,结婚证领好后,就差举办一个简单的婚礼了,语文老师却说:“我们马上就是夫妻了,希望你能把我的名字写到房本上,这样我才能心安。”
樱子才意识到男人可能是看上了她的钱,而不是她这个人,她万幸自己没有举办婚礼,否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儿子十八岁时,提出要去美国读大学。关于儿子的事情,樱子和龙凯仍旧一起商量。不仅商量,一家人还经常在养母家吃饭,不知道的邻居还以为他们复婚了。
俩人都明白一个事实,爱情没有了,他们还有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共同的母亲,因此,也都客客气气地对待彼此,在儿子面前从来不说对方一句坏话。

一天饭后,养母在厨房里忙活,龙凯凑过来悄声对养母说:“好消息,那个语文老师和樱子吹啦!”老太太半信半疑地摇晃着脑袋说:“是吗?你怎么知道的?”
“儿子说的!”龙凯回答道。老太太这时相信了,她来了精神头,拿过几根小葱开始清洗。

“那你呢,你怎么想的?”老太太问龙凯,龙凯一边炒着蒜,一边说:“我觉得樱子干不久啦,我要等她回心转意。” 说这话时,他信心满满,仿佛有第六感似的。在龙凯的潜意识里,他一直在等待着樱子回心转意。

那天的晚饭,老太太和龙凯都吃了很多,黄鱼烧得特别可口,蒜台翠绿,米饭雪白,龙凯还喝了一瓶啤酒,老太太心里明白他是想庆贺樱子同那语文老师分了手,嘴上却又不说。养母于是说:“啤酒配黄鱼,我也喝一杯。”龙凯自然心领神会,赶紧给老太太倒了一杯啤酒,俩个人痛快地喝了起来。

夜幕降临,夕阳照在对面的高楼上,几家的玻璃窗上映出了金色,老太太和龙凯的心里又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

事情果然不出龙凯所料,中秋节过后,樱子的眼睛开始流泪,先后出现怕光,刺痛等现象。她急急忙忙赶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你患了严重的青光眼,几乎快失明了,如果不想瞎掉,就把生意停了了,好好静心调养,或许会有转机。”

樱子很震惊,她知道自己最近太累了,一是厂子里太忙,而是感情问题再次受挫,她的心理防线几乎垮塌了。回家后,医生的一番话使她思考了很久,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必须停下来了,不然将会成为家人的累赘。

于是,她不得已把生意转给朋友,安顿好那些工人,一个人飞到纽约,为儿子做饭煲汤,一心一意地陪着他。

那段相对清静的日子里,樱子开始细细回想自己的前半生,越想越觉得亏欠所有人,尤其是儿子。在他成长的过程中,除了外婆就是父亲,很少见到母亲,为此,他们已经日益疏远了。接着,她觉得对不起养父母,他们为自己操劳了一生,如今,他们老了,自己却逃得远远的。

樱子想,我们这代人成长在一个文化荒芜的时代,然后突然迎来了八面来风的日子。二十世纪的新思想和新果实以及西方文化的残羹剩饭,在同一个时间里向我们奔涌而来。

选择的高低往往听凭于人们的运气。可是,在表面上,他们却呈现日新月异的气象,并且似乎总是走在时代最前列。但是,如果身体不好了,失去了健康和亲人,一切就都没有了意义。想到这里,樱子暗自做了一个决定。

06

那个决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清晰了,她要找个美国人结婚,留在美国陪儿子一起读书。一转眼,纽约迎来了雪花纷飞的冬天。那个该出现的人终于来了,他是英国长大的华人,高大魁梧,彬彬有礼,留了络腮胡子,眼角和额头有刀刻似的皱纹,他移民到美国二十多年了,老婆在几年去世了。

经朋友介绍,两人一眼相中了彼此,男人说话有低沉的喉音,语调温柔,会用印尼语唱民歌,具有异国风情,他的脾气很随和,为人又很低调,万事以樱子意见为主,这使樱子十分欢喜,她感觉终于等到了自己的 Mister right 。其实,男人的妻子去世后,他交往过不少女人,但都没有想结婚的愿望,唯有和樱子相处了几个月后就决定了结拜终生,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是说不清楚。

就这样,俩人认识了几个月后,便结婚了。这时的樱子消瘦,苍白,稍有一点病态,但她看上去楚楚动人。她的青光眼在放下生意后,日益好转了,这让她觉得老天厚爱,十年过去,她不需要再为金钱担忧,她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了,可以按照身体的需求来生活了。

婚后,她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十分讲究的家具和欧式窗帘,这窗帘的样式是生母提供的,她们微信频繁,精神上越来越离不开彼此,生母的建议永远符合樱子的审美,或许在潜意识里,她也是敬佩生母的吧?

樱子开始学做西餐,竟然做的有模有样,精致不说,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她在后院开辟了一块菜园子,不大不小,刚好够他们一家食用。每年夏天种菜使樱子的气色越来越好,她晒得黑黑的,那种小麦色看着很健康。

男人在院子里做了一个秋千,每当傍晚来临,樱子和老公坐在秋千上,分享一杯酸奶,两人十分甜蜜。就像那首歌里唱的“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你耕田来我织布,夫妻双双把家还。”

秦怡的肺癌转移了,她感觉自己将不久于人世,邀请樱子前来看望。生母在春节到来前开始吐血。

起初生母感到自己有一口血已经到了口腔里,她没有往地上吐去,怕弄脏了房屋,免得让人花力气打扫。已经卧床不起的生母,在那个夜晚竟然下了床,自己在黑暗中找到一只便盆放在床前。

樱子带着新老公前去探望,生母看了十分欣慰,她对樱子说:“我一生最后悔的事,就是把你给了别人。但你知道,我实在是不得已啊!“后面这句话她没有说出来,她把它咽下去了,她知道樱子已经理解了,释怀了,她很欣慰,走得十分平静。

最后,生母在樱子的怀里安静地离开了人世。生母的死,使樱子不再对未来抱着美好期待,它已经置身在过去之中了。她挺直了背脊走路,独自行走在河边,就像生母活着的样子。她开始喜欢行走,这是生母遗留给她的爱好。行走时思维不断地延伸,总能使她轻而易举地抵达过去,和昔日的秦怡相视而笑。

当年那个羞羞答答的樱子,已是一个无所顾忌的母亲了。
儿子毕业了,决定回到上海去帮着父亲经营企业,他那乌黑的眼睛闪闪发亮,充满朝气地望着龙凯时。龙凯感到自己处于被另一个人彻底的、无条件的信任之中,这种感觉很好。

樱子当年是奔儿子来的,一是为了弥补儿子,二是为了躲开龙凯,哪知道儿子毅然决然地回到了上海,把她留在了纽约。
养母老了,但身体硬朗,头脑清晰,龙凯很孝顺,把老太太照顾得很周到,虽然老太太仍幻想着让樱子和龙凯复婚,但她的强势正在一点点退去,有点作不了主了。老太太感受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她为这种无奈而怨恨自己。

秦姨的忌日转眼到了,养母虔诚地烧上三炷香,在袅袅的烟熏中,她泪流满面,她感觉自己对不住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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