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年间,屈河村里有一个寡妇民叫郭秋雨,她有一个女儿叫瑶妹,非常淘气爱贪玩,在一次玩逗村里的一条大黑狗时,黑狗突然发疯将其瑶妹咬伤。
郭秋雨得知女儿被恶狗咬伤后赶忙抱着女儿去看郎中,郎中马上处理清洗瑶妹腿上的伤口,然后简单包扎好,郎中让人把恶狗打死,取其狗肺下药给瑶妹服下。
一个月后,瑶妹腿上伤口痊愈好了,白白的小腿上留下几只狗牙咬的伤疤。郭秋雨以为女儿伤口好之后,这件倒霉事会很快过去,结果想不到黑狗牙齿上的毒素传染给了瑶妹,在瑶妹体内潜伏十五年之久。
这天,瑶妹刚吃完早饭,家里突然闯进来一只大花猫,瑶妹看见大花猫如同见到仇人一般,她对着大花猫狂吠起来,动作与模样如同村里那只大黑狗一样。
厨房里的郭秋雨听见动静,走过来看看,结果看见女儿在院子里用手脚爬行,嘴里发出“汪汪汪”的狗叫声,正在追着大花猫乱跑,大花猫被逼到一个角落里,它一个跳跃便逃走了。
郭秋雨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她大声喊着女儿的名字“瑶妹,你怎么了?”没想到她转过头来冲她而去,将郭秋雨扑倒在地,龇牙咧嘴想咬她,郭秋雨赶紧用双手抓着她的头才不被咬到,邻居们听见动静赶来把发疯的瑶妹从她母亲身上拉下来。
过后,在邻居帮助下,瑶妹被带到医馆中,郎中告知此病叫狂狗病,得这种病的人无从医治,只能通过药物维持。
郭秋雨听完,如五雷轰顶,家里的钱很快为了医治女儿花光,郭秋雨砸锅卖铁也要救女儿,可她是一个妇道人家,并没有特殊赚钱门路维持医治女儿,郭秋雨心灰意冷走在街上,看有什么活可以干。
忽然,她看见一群人围着一张告示议论纷纷,郭秋雨打听后得知,是镇上的金财主家要雇佣一个丫头,照顾金财主的衣食起居,通过者能够得到三十两银子。
这也意味着,相当于是卖身给金财主家当丫鬟,缺钱医治女儿的郭秋雨没有多想,她心里想不管那么辛苦也要医治女儿,她不能没有女儿,郭秋雨回到家中收拾好东西,背上包袱前往财主家,结果路上遇到一个书生。
这书生名叫苏大同,他听完郭秋雨的遭遇哭了起来,从小没了母亲关爱的他,心生感动,这是母爱的伟大,并且他愿意出钱相助帮助她医治女儿的病,他说每个月出三两银子,让郭秋雨好好在家照顾女儿。
从此过后的每个月,苏大同如期拿三两银子给郭秋雨去抓药治疗她的女儿。算是帮了郭秋雨的大忙,这天,郭秋雨接过银子,突然拉住苏大同的手,左看右看说道:“大恩人,你以后可要注意你的妻子。”
苏大同是读书人,对此云里雾里不是很肯定,不过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注意一下总没错。
苏大同回到家中,他留意着妻子杨大美,这杨大美长得肤白貌美,行为举止文雅,她平日里总是嫌弃苏大同是书呆子,不懂得浪漫,该有的仪式感全然没有,甚是乏味的生活了然无趣。
杨大美在一边发牢骚,苏大同全然当空气一样,自顾自看书,等她发完牢骚,苏大同问他要不要听故事。这样一来杨大美生气出门玩去了,时间久了,她也不对他发牢骚了,也懒的理他。
平日里,杨大美都是懒得搭理丈夫,近几天,杨大美对苏大同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每天做好可口的饭菜,叫他吃饭,吃完饭后,又端着泡好的茶给他喝,把家里收拾得一干二净,苏大同感觉事出反常必有事发生。
苏大同无意间看向妻子,看见杨大美的肚子微微凸起,也不像是吃太饱的样子,难道,他不敢往下想了。
当天晚上,苏大同假装睡觉,杨大美以为他睡着了,悄悄起身披着外衣悄悄打开门走了出去,随后苏大同悄悄起身,穿上鞋子,悄悄尾随在她身后。
只见,杨大美鬼鬼祟祟走出后门,他大气不敢喘,轻身慢步跟在她的背后,杨大美匆匆走进一间屋子,随后屋里的灯亮了起来,屋里传出两人的交谈声。
苏大同悄悄走上前,捅破窗户纸往里一瞧,看见一个男子正是卖猪肉的猪屠夫,将杨大美与猪屠夫交谈说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
原来这一对奸夫荡妇,准备在两天后,趁苏大同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在他饭菜里下毒,然后自自然然在一起过日子。
苏大同听完气得差点要吐血,既然你不顾及夫妻一场,你们二人狼狈为奸要下此狠手,心里打定主意,苏大同连夜赶到县衙门,敲响县衙大门口处的官鼓报案。
苏大同带着众衙役前去把这对奸人抓回县衙门,随后县老爷下令众衙役将二人关进大牢。
苏大同来到郭秋雨家,问及郭秋雨怎么知道他家的事情,她说那天晚上睡觉梦见一个仙人托梦,说你是天下文曲星下凡,让我告诉你有一难,开始我不相信,于是看见你手上的胎记,才知道梦里仙人说的话是真的,才出言提醒。
后来,苏大同与郭秋雨日久生情,慢慢对彼此产生好感,两人无所不谈无所不说,这天苏大同赴京赶考,期间,郭秋雨每天对他是日夜思念,待苏大同归来时,已经是举人。过后两人正式拜堂成亲,结为夫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郑重声明,本故事纯属创作虚构,请勿与迷信封建思想对号入座。图片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