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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读了大冰写的李丽娟的故事
法国波尔多形象大使
自身阅历丰富,会唱歌,会品酒。卖得酒庄,开得音乐会,组得乐队。还嫁了个亿万富翁的宠妻狂魔。
看完了觉得励志吗?
NO!NO!NO!
我只觉得“妈蛋,我一定活了个假人生!嫁了个假老公!”
满屏的looser气息挥之不去。
她有多励志我就感觉自己有多懒惰,她有多漂亮我就觉得自己有多丑,她能get到多少技能我就觉得自己有多蠢,她老公有多爱她我就觉得自己的有多么一无是处。
所以,我不喜欢她!
我喜欢白玛。
白玛那么苦。
15岁长成25岁的模样,25岁的他,别人都认为是45岁的大叔。
墨脱大山里的孩子,小时候连双鞋都没有,光脚走到7岁。从小为了生存当背夫,额头被勒出一个深深的肉槽。
好不容易上了大学,拼命挣钱,为了自己的学费,也为了家里的弟妹。
看到白玛的生活,我突然觉得自己过的真的挺幸福。
同样是两个人生鸡汤,一个放了黄连,一个放了人参鹿茸海参鲍鱼鱼翅。
要我选,还是干了黄连这碗。
别说我见不得别人好,只是不想看到因为别人的好,而衬托的自己多么差。
如若有一天我能做到不会因为别人的艰辛而觉得自己的幸福,那我就能做到不会因为别人的幸福而觉得自己不幸。
人生都是自己的,别人的苦我们尝不到,亦同于别人的幸福一样。
感叹于人生的千姿百态,但只欣赏自己这一缕风华。